纪委恢复30年后的反腐新任务
中国政务信息网 | 更新时间:2008-2-2 | 来源:2008年第4期
按:1月14~16日,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京召开。胡锦涛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此前,一场高层次的“反腐败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在恢复纪委30年之际,这两个会议相继召开透露出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新走向和新路径。
■ 新时期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
1月14~16日,备受关注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京召开。1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中央纪委随后发出通知指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
综合媒体评论和有关专家分析,胡锦涛总书记在此次讲话中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以下新思路、新要求和新举措:
提出四个“十分清醒、一以贯之”;明确反腐倡廉建设“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十六字”基本要求;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目标:即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清华大学任建明教授指出,这是我国进入转型发展近30年来首次明确提出的关于反腐败目标的看法。
此外,胡锦涛总书记在原来“两个结合”的基础上又提出“四个结合”以及“五个力”,完整地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各方面内容和各项任务;在重申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三性”的基础上增加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时效性。中央纪委宣教室监察专员闫群力认为,这“四性”的新提法,说明我们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是全党抓,全社会参与,全民支持,真正达到整体推进;在“6·25”讲话提出“三个更加”的基础上又提出“四个更加”。闫群力认为,前“三个更加”在注重惩治腐败的同时抓好治本预防腐败,后“四个更加”主要是从党员干部的态度、组织措施、工作力度和取得成效上强调要加大力度取信于民。
专家认为,上述新提法、新思路、新举措是我国反腐倡廉理论的创新,对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三十年来中国反腐败经验与未来路径选择
就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召开前,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举办的“反腐败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于1月12日举行。参会的反腐学者、法学学者人数之多、规模之大、层次之高为近年来罕见,最高法、最高检、国家预防腐败局等单位受邀官员积极参会更成为一大亮点。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围绕“中国转型时期的腐败现象:表现形式和原因分析”、“透明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等六个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就中国腐败现象的成因、反腐败的路径特别是制度建设的重点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对于腐败存在的原因,北京大学李景鹏教授认为,把今天腐败的根源归结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看法并不正确。中国30年前实行的全能主义政治和计划经济,为今天的腐败埋下根源。政府和各级官员手中掌握了对各种社会资源支配的巨大权力,而这些权力缺乏监督,这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钱交易提供了条件。最高检理论研究所教授谢鹏程认为,腐败现象之所以滋生和蔓延,是因为法制生态中存在“不必要的自由裁量权大量存在,必要的自由裁量权缺乏程序控制”等五个有利于腐败的生态因子。
对于治理腐败的制度路径,许多学者都强调了程序的重要性。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认为,正当法律程序缺位,是我们国家滋生和蔓延腐败的重要原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也指出,有多种原因导致了腐败,包括:立法和制度的腐败、政府的错位、缺少程序规则等。
对于治理腐败的制度建设重点,官员财产申报法再次受到学者推崇。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通过总结各国的反腐败经验和教训,提出了通过科学的制度来反腐的观点。他指出,实践证明反腐要靠制度,应以财产申报制度为主要依据。但是,目前实行的收入申报制还存在缺陷,主要是“申报内容完全不公开”。此外,目前的制度申报主体范围过窄,应该将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作为财产申报的主体,因为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作为一项防范、遏制和打击腐败行为的措施,其申报主体应与贪污贿赂罪的主体相同。现有的申报方式不够科学,目前要向跟申报者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本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申报,而负有监督检查职能的党的纪检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却不受理申报。王高明表示,官员的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一定会实现,“这两年中央领导对这个问题比以前更加重视”。
毫无疑问,在恢复纪委30年之际,各界对我国近30年来的反腐败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对未来如何借鉴国内外反腐败工作已有经验选择我国反腐败工作路径、进而彻底治理腐败具有重大意义。
■ 通过反腐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是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2008年反腐倡廉要重点抓好七项工作,其中,“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被放在第一位。《公报》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高度一致。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促进中央关于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土地管理、房地产调控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有关专家指出,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通过反腐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已经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加强价格监管的纪律要求,加强对落实加强价格监管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加强价格监管措施的行为,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中央加强价格监管各项措施的落实。1月21日,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上海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代表市委常委会提出“十不”承诺,其中,“不违反政治纪律,反对自由主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位列首位。俞正声指出,要进一步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各级纪委要认真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推动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