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12
发新话题
打印

[民政局] 原创:强制性的殡葬改革弊多利少。欢迎讨论

本主题由 啊-呸-服! 于 2008-2-22 22:58 加入精华

 

我在县里工作多年,总觉得强制农民把死亡的亲人送火化场没太大必要,但因有更重要的事务缠身,再加上这是上级规定,也就没多问多想。前几天到乡下,和一个担任多年村支部书记的老同学谈论此事。都有同感。殡葬改革,确有必要。问题是,如仅仅是提倡和引导,肯定进展缓慢,所以,民政部门积极推动,政府同意后,实行了强制性的办法,如果发现农民把死人土葬了,就罚款,然后从坟中把死尸掘出送火葬场。

 

此事之利: 1,加快了殡葬改革步伐,推动了农村移风易俗。 2,可以减少坟地,对节约土地有一定积极作用。 3,减少棺木消费,有利于节约木材资源。 4,保证了火葬场、殡仪馆这个官方事业单位的营业兴旺。

 

 此事之弊: 1,违背相当一部分农民意愿,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2,多数农民照样变相土葬,节约土地和木材的作用很小。一般是照样保留原来的坟地,死亡人火化后,将骨灰放在棺木中埋上。也有的用简易小棺材,俗称“火匣子”埋上。 3,农民丧葬费用增加。用“火匣子”比用大棺木,可以节省几百元,但加上火化的费用,相反要增加开销。 4,难以公平施政,助长以权谋私。我去的森工所辖林区,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因是林农混居,所在的乡村也就允许土葬了。其它地方,有的管的松,有的管的紧。有的地方只要发生土葬,有举报的,民政管理人员就去组织罚款和挖坟掘墓。有的地方则因人而异。当事人私下给民政助理500元到一千元,就可以土葬。

 

建议:取消强制性的殡葬改革。除了宣传和引导外,可以采取降低火化费用,适当收取土葬费用的办法进行利益调节,以及严格控制土地占用等办法推动殡葬改革。无论是直接土葬还是火化后对骨灰土葬的,只要是在耕地中,就必须深埋,只立碑,不允许起坟堆,以保护耕地。这样做,可能利多弊少。

TOP

强制推行火化,在我们这里有一个地方推向了极端,但却是只是在火化上做了文章,至于火化后骨灰的安放等问题却还是任其自然,结果仅仅是是让死者的家属多花了一笔火化费用,其他的程序和花费一弱也没有减少,以至于民众普遍认为这是政府为了保证火葬场的生意,更有甚者这是火葬场与政府某些重要官员有着利益上的直接关系。

TOP

引用:
原帖由 朝阳柳生 于 2008-2-26 08:47 发表 强制推行火化,在我们这里有一个地方推向了极端,但却是只是在火化上做了文章,至于火化后骨灰的安放等问题却还是任其自然,结果仅仅是是让死者的家属多花了一笔火化费用,其他的程序和花费一弱也没有减少
各地的情况都是一样!!治标没治本!抹杀了改革的初衷!失去了改革的意义!
心淡如水 随风而去

TOP

政策是好,但有点超前了的政策。在目前的社会,农民会听吗?只能管住那些吃皇粮的罢了。

TOP

昨日登山,放眼四望,环城皆坟也!

TOP

建议:取消强制性的殡葬改革。

TOP

生也贵,死也贵。

TOP

应该限制在土坟上加固的现象,在农村有的坟墓几十年后就成了无主坟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变成平地。而那些公墓或加固的坟墓则很难恢复成土地,成为了永久性占地。

TOP

应该限制在土坟上加固的现象----l老乡长的意见是对的,还应该采取一些其它保护耕地的措施。但我的主要看法是取消强制性火化的政策,对此,朋友有何高见???

TOP

丧葬:传统村落的变奏曲《三农中国》季刊 2007-10-13 作者:刘涛 在农村丧葬是农民对已逝者的一种告别活动,积淀着意味深厚的文化内容,反映了历史长河中不同的历史层面,中国现代社会的不断建立,现代性的国家建设理念开始波及到农村,国家不断的通过现代理性制度重建农村社会,国家制度和村庄社会的内生规范发生了碰撞,丧葬的传统功能性在丧失,已有的秩序格局在打乱,新的国家建构观念能否建立,新农村建设大背景下丧葬制度到底走向何处?在火葬推行的即可起村庄舞台上演了一出闹剧。 一、戏剧的前幕: 中国的丧葬制度经历了一个历史性的剧变,红白喜事历来都应该是农民自己的事,外来因素千百年来没有干预过,也不可能有这么强大的力量干预。这种仪式和对祖先的崇拜也有利于维系村庄的秩序,农民可以被这种“落叶归根”的仪式和习俗所牵制在一生耕作的土地上,寻找自己出生时的根基。土葬作为最为过老的仪式之一,已是农民最大程度的集体活动之一。死去的人可以得到子孙的祭祀,灵魂得到安稳。活着的后代也可以感到祖先存在的意义,祭祀祖先的行为也起到维持家族共同体的作用,仪式的过程亦增强了村庄认同感。 随着村落历史的延续,土葬的仪式从来没有中断过,已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地方性规范,恰是因为这种规范的存在,老人才生活的更加有意义,村庄也才更富有生命力。村民更多想到生前可以努力延续家族的生命力,死后也有一个可以安居之所。可是外来制度的进入打破了传统农民的理想,丧葬仪式的法律化和制度化,打乱了农民的生活感。现代和传统,法律和习俗在不断的博弈之中。 社会是一个不断变迁的历史过程,稳定的社会只是暂时的,暂时的稳定之后必然存在社会冲突、变迁。只有通过不断的变迁,社会整体的功能才会更全面、秩序更加稳定,没有变迁的社会不是健康的社会(科塞,1989)。农村丧葬仪式的变动过程也是冲突不断,形成了一个格尔茨(1999)所描述的“国家剧场”。在这个剧场之中,国家通过各种手段强化对自己的认同,企图建构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感,农民通过各种反抗技术不断维持传统感觉。本来这个剧场之中展现的是一个循环更替的自然历史剧本,但在国家的干预下已不再是和谐的剧本,是充满了争斗、抢夺的历史过程。笔者对河南曹村的一个月调查期间,火葬制度刚开始推行,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心理和村庄结构在逐步改变。 二 、曹村的土葬:戏剧的平静期 曹村位于河南省中部地区,坐落于黄河下游。主要以旱作物为主:棉花、小麦、玉米、花生。现在多采用套种的方式,一年可达到3-4熟。除了忙时的耕种村里的各种仪式就成为最为热闹的事情,各种喜庆节日都可以带动起村庄气氛,村民在各自繁忙的劳作中有了交流的空间和纽带。 在各种传统仪式之中丧葬仪式在曹村是最为重视的,只要老人死亡整个门份的人都要去帮忙,大的门份有几百人,场面是相当热闹的。小门份的遇到这种事一般是处理不过来的,那样就要请其他姓氏的人来帮忙,每有这种事全村资源基本都会被调动,大家有事没有事的都要帮点忙,以劝慰死者在天之灵。 曹村每一门内都有一个辈分最高,最有权威的长者,称为“老尊长”。老尊长是村庄公认的权威,同姓内部的纠纷的调节都要老尊长出面调解,一般的事都会听其劝告,老尊长在村庄内生秩序的维持上发挥重要作用,社区内部关联是非常强大的,由此产生的村庄舆论约束力可想而知,对长者的孝顺成为一种共识。红白喜事基本都由老尊长张罗,老人死后要通知老尊长,首先要和他商量决定所有事宜。决定需要请来帮忙的人,具体要通知的本门的人数,具体事项等等。商议结束之后就要请具体的管事几个人跑腿,一般白事都有几个具体负责通知的人,他们负责具体事务,张罗做饭、搭建灵棚、请唢呐等。事前一切准备办好后,仪式就开始了。 仪式开始后,老人的棺材放在正屋里面,棺材前挂有灵灯,为去世的老人探明道路之用。女儿必须跪在两边日夜守护,女性来探望的要来此安慰老人的家人,儿子必须跪在院子里搭建的灵棚处接待来烧纸的亲戚、朋友。一般男女在行礼时是分开的,以前要三跪九拜,现在三拜之后就可以离开。所有来的人都要给钱,一般出嫁的女儿给的最多,重要的客人100元,一般的客人大约10元左右,礼金的数目就这样按照差序格局往外推延,越推越远,越远远少。村里的一个老尊长说:“虽然办丧事的仪式比较大,来的人多,但是其基本的收支是基本平衡的,一般都会办得起,村里有穷办和富办的两种方法,“富就富办、穷就穷办”,这是村里的习惯。”具体的怎么办,就是穷人家办丧事来烧纸的客人吃饭就简单些,富人来的客人多,所以办的饭菜多,酒席就好。另外在请唢呐上也有差异,请唢呐也是一种对老人尊重,老人去世要办的生色,使老人有面子有尊严,村里的人听到都会知道老人已经过世。贫困的家庭请一班唢呐,热闹场面可能不够,但只要表示出了对老人的孝心,村民一般都会理解。富裕的家庭都会请两班、甚至更多。两班唢呐意义就有所变化,不仅是顾及老人面子,重要的是活者的子孙也体面,老尊长说:“两班唢呐内部就会产生竞争,相当热闹。双方竞相显示自己的绝活,有时会把悲哀的调子变得欢快起来,使自己吸引更多的注意。”村民看热闹的、喝彩的多了起来,整个戏剧的气氛也因此改变了许多。这种欢快的场面也只是仪式过程的一个插曲,欢快的气氛可能和悲伤的事件所不合,毕竟是唢呐内部的竞争,没有对老人形成一种意义上的不尊重。至目前为止村中还没有出现丧葬仪式上跳脱衣舞的畸异现象,那种方式是对老人的极为不尊重,过世的老人如何看待观众的眼光,老人希望的是体面的仪式,这种畸异的体面丢的是真正的面子,招惹来的只能是其他人的讽刺与非议。 在这些仪式结束之后,就要安葬老人,具体的安葬地点都是事前选好的,老人一般在事前就看好了风水,后来子孙去世后也安葬在老坟旁边,以侍奉老人表示孝顺。有一黄氏墓碑言;“於公以上数氏均葬村南岗上予守其父,世代相传,惜乎茔地面积狭小,继续再殡有所不妥,若改葬别处又不忍远离父母,遗业双亲,特树墓碑携其传文上慰二老九泉之灵。” 所以曹村坟地基本都连在一起,后来老人去世也就随之安葬在父母坟边。使活者的子女和过世的父母都可以尽到自己的孝心,对子女来说更是一种激励。安葬的棺材和寿衣都是精心定做的,老人一生辛苦、不知为子女付出了多少血汗,子女也会知恩图报。老人生前没有过上好日子,过世后子女要让老人安心、知道老人的生命的意义仍然在延续,于是棺材和老人寿衣这些必备的仪式道具要显示老人体面。有些子女在老人生前可能不是很孝顺,老人照顾他们的面子,平时也不会向外人说起,等到自己死后后续子女会知道自己错误,至少在办事上会有面子,老人也就得到安慰了。 整个仪式的程序变化不是很大,仪式的细节上略有改变,理性化加强了。人们注重的是仪式的功能性,仪式前只要是一个门份内的都要来,不管出不出五服。来到之后除了烧纸、拜祭之外,就要帮忙做事。村民都希望可以在其中尽自己的力,提供一种可以在“前台”展示自己义务的机会,特别是在村庄里面,平时没有这种集体活动的时候,村民基本都是生活在“后台”,日常生活的更替性活动看不出来村民能力和关系,关键时候的“表演”,才能够展示自己一向埋没的才能。家族之内的精英也易于被发现,进而可以被村民选中,为以后完成更大的任务做准备。另一方面,村民在仪式上的互助合作也增强了对家族的认同感,增强了村民之间的团结。从村庄整体层面来理解丧葬仪式,可以看出丧葬仪式不仅是表演性质的,更重要的是在村庄结构中,于文化系统再生产中的不可或缺性。没有文化意义的结构体系是没有情感的,传统的信仰空间在文革时期被碎片化之后,丧葬仪式在很大层面上是村庄集体信仰的一个层次。就是因为这种土葬仪式才得以传承村庄大部分传统,使村民更加具有历史感和当地感,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村庄更具有温情,从而村庄共同体能够不断地得到延续。

TOP

三、戏剧的推延:村庄究竟能往何处去? 火葬制度的实施显示出来的只有村落社区的削弱,丧葬仪式的逐步消失,税费改革之后,维系村庄内部关联的最后稻草也失去作用,没有了这种仪式,村里的老人忧心忡忡,本来负担就重,加之心里上的创伤,显得更加苍白无力,贺雪峰(2003)写到:“在推行火葬的前一天晚上,一个镇上有七位老人自杀,只图可以土葬。这七位自杀的老人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满怀对未来的期待离开了这个不考虑他们理念的世界;这七位老人是痛苦的,因为他们多少接受了无神的观念,惴惴不安地准备到另一个不知是否真有的世界去碰运气。”老人为了能够入土为安,舍弃了对这个浮华世界的寄托,虽抱有很多的愿望也宁愿提前去未有的世界碰运气。 老人死后子女不能按照常规来举行仪式,表示孝顺。激励子女的这种传统的孝道也在逐渐微弱,家族内部也因为少了这些维持认同的因素,来往更少了。伴随而来的打工和市场经济迫使村民精于计算,斤斤计较,利益的得失作为处事的风向标。老尊长也变的不管事了,村里不在需要老尊长,随着村庄关系的淡化,一般的纠纷都自己解决,不愿意让村民知道而影响面子,家庭矛盾和生活也更加私人化。这些都在侵蚀百年存在的村庄共同体,小农生存的意识使集体合作更难。外出打工的增多使传统也被随之带来的现代生活理念消解掉。传统被彻底抛弃,而不仅仅是断裂的意义。 村庄这个大舞台之中,农民、基层政府、国家不断努力完成剧本中任务,农民只是处于生活的最底层,没有改变现实的权力,整个戏剧是由国家指挥的,基层政府只是一个配角。火葬制度的实施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理念的一个步骤,建构现代民族国家所不可缺少的,国家在火葬制度实施过程中也是有进有退的,因为国家的边界在缩小,权力的运用只能软化,强行推行或许带来农民的集体反抗,软化的权力则可以逐步侵蚀掉农民残余的传统。在北方对国家认同较强的情况下,国家已经很精巧的掌握了村民的行动逻辑,税费改革国家以退出为代价,通过免除千年的“皇粮国税”强化了农民对民族国家的认同感,又以火葬等辅助性制度制造国家在场的感觉,通过农民对国家的强烈认同感,不断转换治理技巧维持社会运转。国家的治理技术也逐步在收到成效,少数村民已接受火化的方式,有些村民提议建立集体公共墓地或者造祠堂以存放骨灰盒,这些农民自己想出来的解决方式,明显说明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成功。 这小范围的成功是建立在大范围的资源消耗基础之上的,传统仪式在国家、市场双重侵蚀下变得面目全非,已不能起到维系村庄秩序的作用,共同体的消解成为必然,斯科特(2004)认为许多国家在发展规划中忽视了发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忽视了地方的传统,将复杂的发展项目简单化,从而导致这些项目最终失败。国家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在传统和现在国家之间找到平衡点,既可以保持住村落社区内部优良传统,铸造村落内部权威系统,维持共同体运转,又可以增强村民的国家认同感,搞好村庄建设。这样才可以实现理想意义上的村庄发展,才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的事业贡献一点微力。

TOP

    于人的帖子说得好。一些地方强制推行火葬,强调的只是这一制度主要在维护土地上的种种好处,而绝少考虑推行这一制度于农村社会、文化传统等诸方面的不利之处。而且又错综复杂地交织着火葬制度本身许多不合理甚至是黑暗的东西。因而在思想上有了村民们的绝对抵制,在实际上因为骨灰的土葬而效果全无。

TOP

鲁讯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其实一切的事情都在与时俱进,只不过有时候是南辕北辙罢了。要说维系亲情的风俗,那么春节新过法不也成了罪过,假如把维系亲情象计生工作一样以经常性为主,那么也就不会出现一系列的春运综合症了。改革必竟事在必行。但是改革要全面推行,切忌放弃公平。楼主所说的利是现实,弊端则是放弃公平,办事虎头蛇尾所引起。我倒是赞成全面推行火化,大家走的路一样了,没有攀比了,没有下不为例了,没有了不公了,大家也就心安理得了。其实,在中国,人民付出沉重代价的是面子,而不是生活,陋习也该改改了。

TOP

俺赞成此前唯一个个的反方意见:雷鸟一号。 现在强制推进火葬的措施确实有些残忍,但这种改革也确实是在改中国殡葬的恶习。事实上,也有群众认识到火葬更为简洁、干净。火葬的推行对于减轻以独生子女为主体的下一代的负担也是有意义的。当然,火化业务的官营和费用太高以及服务态度等方面的问题也是推行殡葬改革必须注意的问题。

TOP

14楼的看法也有道理,利弊共存的事情么。但是,如果缓和一些推进殡葬改革,虽然慢点,弊端就更少些。何况,恶习何止表现在殡葬习惯上?相对而言,殡葬旧习,对社会危害并不大。如果在逐步推进自愿加利益引导式改革的同时,严格控制土地占用,或强制深埋,效果可能好的多。

TOP

1、公墓区建设很重要! 2、火葬场非垄断更重要!

TOP

国家和地方对于推行殡葬改革还算是人性化的。早的地方大多在20多年前就推行了,目前可以说,在地市以上一级的城市基本上普遍实行,而在县级以下,推行的时间差距就相当大。早的与地市级同步,迟的至今才刚刚开始或者还有没有开始的。即使是在某县域内推行,也是循序渐进的,从区域来说,一般是先县城,后建制镇,再乡;从对像来说,是先公务人员,再普通百姓。 我个人对于推行火葬倒没有什么抵制性的看法,但对于专营、甚至官营,却是很不以为然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安妮 于 2008-2-26 21:38 发表 昨日登山,放眼四望,环城皆坟也!

方可锻炼我们革命大无畏的胆魄,是谓我从坟冢来,带来兰花草.....

以后我们可以把粮食种到坟头上,庄稼一成熟,哇塞,一波一波的,好好壮观呀。

——这绝对是一幕阴阳的和谐,生死的和谐,是人类史上最庄严博大的和谐,超越生死,对生生不息,生死轮回是最好的唯物主义解释。

TOP

出个主意——学倩女幽魂,把坛子埋在大树姥姥的底下

TOP

或者天葬喂鸟? 字数不够不让俺发,够了吧。

TOP

 25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