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因素的调查
2008-2-21 8:46:27
王红玲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课题,同时也为检察机关提出了“如何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崭新命题。县级是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基层县检察院如何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农村科学发展、维护新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对于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近日,笔者针对阳城县农村基层班子建设、宗教组织活动、土地管理使用、农村家族矛盾、农村社会治安、村级财务及债务、青少年教育以及农村社会风气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八个方面进行了调研。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和座谈走访,综合整理出当前影响农村稳定的五个方面的倾向性问题。
一、不够规范的农村财务运行是新农村稳定的软肋
“集体的钱怎么花”从来都是农村稳定的焦点,农民关注的热点和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点。近年来因村级财务混乱、村干部违法乱纪引发的农民群众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时有发生。2005-2007年,我院共接待来信来访202件,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干部胡支乱花、违法乱纪的来信来访42件。由于村级财务运行机制的不健全,村官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导致农村基层干部成为贪污犯罪的重灾区。
近年来,围绕健全农村财务运行机制、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大胆创新,重点走了两步棋。一是以监督护公正,以公开促规范。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对集体资产管理的参与度。全县100%的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100%开展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五公开。二是以专业化促规范化。继前几年推行了村帐乡审、村财乡管之后,2006年我县又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意见》,目前,全县18个乡镇已经全部建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468个行政村已经有428个实现了财务委托代理,占91.4%。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形成了一套用制度理财、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比较公开透明和规范完善的农村财务监督约束机制,有效防止了农村干部以权谋私、胡支乱花等违纪腐败问题和因财务权力之争引发的农村干部内耗矛盾问题,极大地缓解了干群矛盾,保证了农村稳定。
但是,两项制度的执行仍存在问题。一是财务公开不够到位。尽管多数村都以“栏、表、卡”的形式进行了公开,但公开的质量不高,一些村仅仅公布一些主要会计科目总数,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工程项目开支、吃喝招待开支等敏感问题不作专题公布,形成半公开、假公开,引起群众新的不满情绪。二是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仅仅能够规范票据的使用和帐务的处理,并不能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无法对村干部的支配权形成有效的制约,还可能把一些本来不合法的开支合法化。三是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发挥不够。一些村民理财组与村干部相互妥协,交换条件,导致民主理财照单全收、形同虚设,同时形成新的腐败;还有一些村民理财小组与村干部对着干,合理不合理的条据一律不盖章,造成村里不团结,在村干部中、在干群中形成新的矛盾。
二、土地管理使用中的矛盾是新农村稳定的重要隐患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土地的管理、使用和收益分配问题自然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调查中我们发现土地问题越来越成为许多农村矛盾的中心。一是随着农业税费等农民负担的取消、粮食农机补贴等一系列中央惠农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种地积极性,大多数在外务工人员也对土地的热情剧增,少数在外非农业人员因企业改制以及一些退休老干部开始回老家要地和承包荒山和耕地,这就使得一些不规范的土地流转和承包的后遗症显现出来。二是大批的村镇建设和村办企业建设用地使得基本农田保护受到严峻威协。三是宅基地的使用审批仍是困扰基层工作的一个难题。一些老宅院常年闲置无用,给子女盖房再要宅基地,不断向村边、村外扩展,形成越来越多的“空心村”;同时因宅基地的使用审批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四是因煤炭资源开采造成土地塌陷和居民房屋裂缝引发的索要赔偿问题和赔偿款的分配问题造成上访。五是新的村镇建设中居民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成为一些村镇建设力度大的村村干部最头痛的事情。由于缺乏统一的补偿标准,一些村民漫天要价,村干部既不能一味迁就又不能侵犯老百姓权益,形成新的矛盾,极大地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三、不健康的社会风气是依附在新农村肌体上的毒瘤
在新农村建设的24字标准中,“乡风文明”是重要的软件要求。调研中,在充分感受到新农村建设蒸蒸日上场面的同时,也察觉到一些与之不相和谐的不健康的社会风气。一是赌博风有所抬头。一些农村缺乏健康的文化生活,带有赌博性质的打麻将玩牌依然是一些农民最主要的娱乐方式,一些农村留守人员更是把赌博作为唯一活动方式,甚至出现了以赌博为业或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的赌棍。近两年,我院受理的赌博犯罪7案36人,赌博犯罪呈现骤然上升的势头。同时因赌博引起的夫妻家庭及邻里不和的事情时有发生。二是封建迷信仍有一定市场。一些农民面对汹涌的市场大潮,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又缺乏正确的引导,于是把将来和命运寄希望于一些占卜活动,封建迷信在农村仍有一定市场。三是毒品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近两年,我院受理的毒品犯罪2案9人,而两年前我县还没有毒品犯罪。四是攀比之风盛行。一些农民在手中有了一些积累后不是用于生产性投入和子女教育以及自身技能增长的投资。而是在吃喝穿戴、婚丧嫁娶上盲目的攀比,造成极大的浪费。更有一些人在攀比心的强烈驱使下,怀不劳而获和一夜暴富心理,走上了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道路。
四、不完善的青少年教育体系是新农村稳定的暗礁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青少年是新型农民的后备军,是新农村建设的希望。而青少年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学校、家庭最头痛的事情。在我们所进行的20多场座谈中,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和青少年的教育问题几乎是谈论最多的一个话题,有的座谈甚至成为青少年犯罪预防的专场。
现阶段,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主要集中在两个年龄关口。一是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高中的学生。这一部分人仍然很天真幼稚,行为习惯可塑性较大,极容易受诱惑和指使而走上歧途。二是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家中经济条件较差,无法把自己送高一级学校深造又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工作,每日游荡在家庭和社会之间无所事事。逆反和不平衡心理,急于走向社会闯一番天地的雄心与不健康的社会关系和不稳定的价值观念使得一些人小青年走上犯罪道路。近三年我院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127件214人,其中14至18岁54件93人;19至22岁73件131人。占所有刑事案件694件1182人的18%,且有逐年上升态势。
这些犯罪有着近乎共同的特点:从内因上看,一是文化程度偏底,没有形成良好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缺乏正确的价值取向和是非判断。二是没有固定职业,缺少必要稳定的生活来源。三是法治观念淡薄。许多未成年人仅仅是在好奇心驱使下作案,而且在作案后对自已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没有必要的认知。四是好逸恶劳观念的根植和人权观念的淡薄导致侵犯财产及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比重较大。从外因上看,一是受社会不良因素和社会上不法分子的引诱很多。二是家庭教育缺失。一些家庭因忙于生计等压力,和子女缺少必要的沟通,对子女的想法和行为没有及时的了解。三是学校教育的缺位。应试教育模式使得一些学校放松了对学生的德育和法制教育,不开设基本的法律常识课;片面追求升学率使得一些学校在保证了一部分好学生之外,对一些成绩差的学生采取了放任自流。四社会管理预防的缺乏。社会的综合治理和预防没有深入到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中去。
五、不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是影响农村治安稳定的导火索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的家庭邻里关系是新农村和谐稳定的基础。在调研中,我们也真切感受到一些基层干部的无奈。一些村民时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家庭、邻里小事,大吵大闹有的动不动就闹到村里、镇里甚至县里。一些小的摩擦因没有及时的化解而升级,往往会导致家族矛盾和大的刑事案件。近年来,因不和谐婚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导致的治安案件和刑事犯罪呈上升态势。以2007年为例,我院受理的因婚外情等畸形的婚姻家庭关系引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达8起。因不和谐的邻里关系甚至导致一起一死一伤的惨剧。
针对以上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按照检察机关的职能配置,新时期检察机关需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充分发挥和拓展延伸检察职能,全面维护新农村的稳定。
一是不断创新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检察机关,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展示检察机关为新农村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决心和力度,以查办促警示促预防,缓解一些村、一些地方的群众情绪。二是对于查缴的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的赃款要及时返还村里,保证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健全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机制。针对当前 “三年两头选”,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不稳定的状况,建立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知识轮训制度,并将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向村一级延伸。四是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推进保障人民群众充分监督为重点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配套机制和财务制度。检察机关要重点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国家扶贫项目、农业开发项目、农业基层设施建设项目、土地补偿款的发放等的专项预防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专项监督,实现“由介入到深入,由深入到植入”的专项预防力度。
二是切实搞好事关新农村发展稳定的社会重点行业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国土、电力、交通、城建等社会管理和服务部门的执法、审批、管理和服务活动事关新农村发展稳定的各个方面。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深感由于没有一个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环境,不仅花去了他们大量的精力且效率不高,同时也造成新的腐败。检察机关要大力查办事关民生发展的重点行业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腐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从而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廉洁高效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环境。
三是大力推进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就检察机关而言,一是要开展好法律进校园工作,加强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二是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搞好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挽救、感化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审查制度。针对未成年犯的心理特点及信任取向,指定熟悉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善于做细致耐心思想工作的女检察官承办;建立青少年犯罪档案制度,及时对此类案件进行分析和处理,进一步把握青少年犯罪的规律和特点,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坚持少用、慎用强制措施,积极实施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少捕、慎捕和公开不诉等宽严相济的新机制,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防止二次污染;对有条件的在押未成年人实行“亲情会见”和相对不起诉等人性化执法办案新制度,促进教育、感化、挽救,从而促成社会、学校、家庭、村委、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六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大体系大格局。
四是积极探索有利于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和谐执法办案的新机制。进入司法程序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是推进社会和谐的最重要的环节。在检察实践中,积极探索和谐执法办案的新机制,可以从根本上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在批捕起诉环节,对于因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导致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积极贯彻快速审理、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法院使用非监禁刑等措施外,检察环节要积极探索通过刑事和解的新途径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在民行检察环节,一要大力支持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依法抗诉,充分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二要对于因邻里之间争滴水、子女赡养问题以及婚姻关系等引起的权益纠纷,积极探索和解息诉机制,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促成长期和谐的家庭邻里关系。
五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有懂法律、有技能的高素质农民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支撑起来的,以先进文化引领的社会主义新风尚。检察机关要坚决打击黄赌毒以及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等恶化社会风气、污染新农村建设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新农村建设的空气;要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法制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法制进农家进社区服务,持之以恒地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让法制文化成为新农村、新文化、新风尚的重头戏。
(作者系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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