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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安全生产讲话: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1-11 10:32:17 


◎ 王茂设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刻汲取洪洞“12·5”事故惨痛教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确保“两节”、全国和我省“两会”期间全市安全形势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晋城是煤炭大市,煤炭在全市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煤炭经济是典型的安全经济,安全生产是煤炭工业发展的生命线,对晋城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很大,措施很硬,投入了很多的精力。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连续保持了五年平稳态势,今年年初虽然发生了“3·18”事故,但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后半年逐步走出了困境,安全生产形势逐渐好转,全年继续保持总体平稳态势,基本完成了省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但是,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成绩面前,决不可放松警惕,沾沾自喜,认真反思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深入分析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我市同样存在着安全基础薄弱、思想麻痹大意、“三超”、 “三违”现象突出等许多问题,必须下决心整改,出重拳整治,在过去良好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好转。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认识要更加深刻,站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近年来,在抓安全生产这个问题上,各级都非常重视,可事故还是一次接一次发生,悲剧还是一次又一次上演。归根结底还是思想认识不高、执行制度不严、监督管理不力问题。临汾矿难事故的发生,固然是由于不法矿主利欲熏心、无视法律所导致的,同时也是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带来的必然结果。


  安全生产对我们这样典型的煤炭大市来说尤其重要。煤炭产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三分之二的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来自于它,煤炭是建设煤化工基地的重要支撑,我市有10多万矿工,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和责任,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抓在手上。决不可有任何思想麻痹、工作自满、管理松懈的倾向,充分认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一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讲,人的生命最宝贵,安全工作大于天。矿工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每个家庭的顶梁柱,他们的生命安危、生存状态、生活情况,理应引起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领导时刻关注、惦记和牵挂。二是从科学发展的高度来说,安全事故是科学发展的大敌,如果事故频发,姑且不说是哪个领导、哪个企业经营者的责任,仅从对经济、政治、社会和稳定造成的恶劣影响来看,打击是巨大的,压力是巨大的,造成的重大损失和影响也是长时期难以挽回的,会严重破坏目前的好形势,会打乱我们的整个工作部署。具体到一个人身上,也是如此,出一次事故,就可能毁一批干部,有的甚至要坐牢,受害人、肇事者和责任人可能终生蒙上阴影。因此,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好好算清这笔政治账、经济账和感情账。从现在到明年“两节”“两会”,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希望各级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科学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格外警觉、倍加努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要更加负责,切实做好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有生产的地方,就有安全问题。安全生产领域广、涉众多、内容杂,主管部门也不一样,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把关,抓好自己负责的那块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做好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高危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1、煤矿安全方面。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扬,是煤矿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对照临汾矿难,我们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如:有没有非法超层超界开采的问题?有没有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三超”的问题?有没有“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有没有借建设之名组织生产的问题?从今年以来“3·18”事故到临汾矿难,都是越层开采、通风系统混乱、低瓦斯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这是当前引发重特大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值得大家引起高度警觉,而且要下功夫去查找,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在这里,我再次重申,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决不能单纯为了经济指标的完成,片面抓速度、保进度,忽视安全生产。这要作为一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落实到当前的各项工作中,万万忽视不得、麻痹不得。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重点:一是以打击超层越界、非法开采为重点,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对每个煤矿越层越界开采行为实时监测,严肃查处资源管理审批、价款减免、放松监管等环节中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现象,从根本杜绝事故的人为隐患。二是以煤矿整顿关闭为重点,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屡整不改的煤矿,坚决关闭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超层越界盗采资源、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对已公告关闭的63座矿井,要按规定的时限和“六条标准”关实关死。所有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严禁以整合为名逃避或拖延关闭。三是以 “一通三防”为重点,突出瓦斯治理,各煤矿要加大“一通三防”各项措施的落实力度,从投入到制度,从领导到责任,从隐患排查到整改,都要认真过细,狠抓落实。对存在“一通三防”隐患和“三超”生产行为的煤矿,一经发现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据国务院《特别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一是要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物处理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二是对储存量达到重大危险源限度的,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制度,落实监控人员,严防事故发生;三是加大烟花爆竹营销和燃放的监管力度。目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一律停产,工作重点要放在营销和燃放上,要对批发企业和经营仓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确保库房安全,同时,要加强节日期间的燃放管理,我市境内所有大型燃放活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严防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3、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春运即将开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制订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特别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坚决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设施,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同时,要高度重视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方面的工作,对商场的大型促销活动要严格管理,严加限制。进一步抓好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制度要更加严密,在抓执行、抓落实上狠下功夫


  制度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职工的生命线。要立足于堵塞漏洞,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各项严密的管理和监管制度,努力做到生产有序,监管规范。当前,要规范建立好三大体系,一是建立矿内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完善驻矿安全监管员制度,对安全生产全程监管,确保主体监管到位;二是建立行业监管体系,充实和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实行领导干部包县、包矿责任制和安全监察员轮岗制,并开展不间断的巡回检查,确保行业监管到位;三是建立政府监管体系,重点落实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问题,确保工作部署到位。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反馈举报和督查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切实解决“落实难到位、严格不起来”的问题。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如果制度只是写在书上,贴在墙上,喊在口上,不严格执行,不认真落到实处,再完备的制度也没有用,再详细的规定也等于零。必须加大职工的培训力度,加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管理,使干部、职工都能严格遵守法规,执行制度,杜绝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四、责任要更加明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的灵魂,科技再先进,投入再增加,设备再先进,制度再健全,没有人负责不行。人的责任心是灵魂,落实责任制是关键。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安全的第一道门槛,安全投入、员工培训、现场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都是企业必须做好的事情,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到位,关键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到位不到位。因此,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就是要把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组、职工的个人头上,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真正变政府领导“睡不着觉”为企业领导“睡不着觉”。


  2、落实领导责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市煤炭局都实行了领导分包县(市、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乡镇领导,要直接包矿、包企到点。今天在座的市安委会成员,我们都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要与县乡干部一样,都要把安全生产当成自己的事,多操心、多尽力。只要我们上上下下都负起责来,事故隐患就能被及时发现排除,事故发生的几率就会降低,人民的生命财产就会多一份保障。今年一定要对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结合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实际,采取定人、定片、定矿、定天、定次的“五定”措施,加大对煤矿和其它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及责任追究的落实。特别是要理清管理和监督的层次,煤炭、交警、质监、国土资源、建设、消防、中小企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各自行业行使日常监管权力,承担日常监管职责,安监部门除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行业日常监管外,还要对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检查、重点督查,要履职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监督,不得推诿阻挠。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追究法律法规接连不断,今年12月20日,中央纪委又颁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国务院《关于特大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刑法》修正案和高法、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刑事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包括党纪、政纪、行政处罚、刑事处理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法制系统。我们要用好这些法律武器,煤炭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一些煤矿长期非法盗采国家资源,原因固然很多,但官煤勾结、权钱交易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要把预防和查处煤炭领域的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炭领域审批、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管,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与煤炭企业家的关系,既要积极支持他们发展,又要做到公私分明、两袖清风。执纪执法部门要深入查处煤炭开采、资源审批、规费减免、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包庇纵容违法矿主的党员干部,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大隐患责任追究力度,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超前防范,对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的对安全隐患整改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力、重大安全问题协调不力的企业主经营者、业主和有关责任人,坚决予以追究,决不留情面。特别是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要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决不心慈手软。对因失职和渎职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县、乡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放过一人。在安全问题上,我们就是要采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5、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市场、舆论、社会的力量,对企业和监管部门实施强有力的监督,促使企业和经营者尽心,监管人员尽责,对违法违规、忽视安全生产甚至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揭露、曝光,使他们脸上无光,心中自责,知耻而进。要鼓励举报、悬赏举报,保护举报者,定期公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的名单,使不法企业和企业的不法行为无藏身之处。要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今天是我主持市政府工作的第一天,上午研究完经济工作后,下午我们马上就召开这个会。可以说这是我到晋城工作后上手抓的第一件事情。如果说其他事情我们都可以商量的话,在安全生产这个问题上绝没有商量的余地。大家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哪个环节、哪个地方出现问题,就处理哪个环节、哪个地方的人,绝不讲情面,绝不心慈手软。特别是最近,省里要召开“两会”,“两节”又临近,绝不能在安全生产上出现任何问题,会议之后,各级各部门要马上行动起来,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检查检查再检查,落实落实再落实,确保我们晋城这块土地平安。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各位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水平,保持清醒头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站在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站在维护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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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008-1-11 10:28:00 


 

——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 李雁红

 

  今天,我们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在家的四大班子领导全部参会,同时还把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一把手召集回来参加会议,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当前要把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牢牢抓在手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特别是要深刻汲取洪洞“12·5”事故惨痛教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形势,强化领导,细化措施,确保“两节”、“两会”全市安全形势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2月5日,我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公司井下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立即成立了“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全面展开事故调查处理工作。12月10日,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宝顺书记对查处“12·5”特别重大事故、加强安全生产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指出,这起事故损失巨大,影响恶劣,教训极为沉痛。暴露出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非法越层越界开采、超能超员生产、管理混乱,迟报事故、盲目抢救、监管不力等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再次警醒我们煤矿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孟学农代省长对搜救、善后、救治、追逃、事故调查和汲取教训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查清事故真相,查清事故责任,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


  这起事故虽然发生在临汾市,但也又一次给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事故再次证明,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怎么讲安全生产都不过分,怎么抓安全生产都不过分,特别是我市作为资源型城市、煤炭大市,煤炭产业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重要地位,煤矿安全具有一着不慎、全局不稳的重要影响。从我市“3·18”事故,到这次洪洞“12·5”特大矿难,痛定思痛,居安思危,需要我们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的地方太多了,我们不能在同一问题上反复犯错误。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各位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水平,保持清醒头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站在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站在维护晋城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明确措施、抓实抓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我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脚踏实地抓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强调五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警钟常鸣,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党的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工作重点、关键环节和根本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回顾总结工作时指出,安全生产和其他一些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在部署社会建设任务时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重要论述,充分说明了抓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关于安全生产,我这里想讲两句话,也就是要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是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根本利益出发,矿工生命大于天。我市10多万名矿工的生命,每时每刻都应该为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的惦记和牵挂。二是从讲政治的角度来看待,一个地方如果事故频发,我们姑且不说是哪个领导、哪个矿主、哪个人的责任,仅从它对经济、政治、社会和稳定造成的恶劣影响来看,对一个地方的打击是巨大的,压力是巨大的,造成的重大损失和影响也是长时期难以挽回的。因此我们说,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和“先安全后生产”的观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真正从思想认识上看一看我们的安全生产是不是做好了、做到位了,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漏洞、死角、盲区是不是解决了,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路,抓住当前、注重实效,把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重大部署真正落实到抓好今冬明春工作中,落实到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落实到推动煤矿安全和其他各项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上,不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到位


  回顾全市近年来特别是今年“3·18”事故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在落实责任、强化制度、深化整治、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加大培训等方面,切实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保持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平稳有序。特别是抓安全生产工作这支队伍领导力量是强的、整体素质是高的、工作落实是到位的,没有同志们的努力,就没有当前这样总体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随着资源整合的深入推进,我们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今年以来,受城区苗匠“3·18”事故和高平王家“7·16”事故的影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压力增大。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扬,是煤矿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比较多。一是少数煤矿非法超层超界开采的问题依然存在。从我市“3·18”、“7·16”到其他地市发生的“9·19”、“12·5”事故,均是越层开采、通风系统混乱、低瓦斯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这可以说是当前引发重特大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这方面的问题,我市现在有没有,很值得大家引起高度警觉,而且要下功夫去查找、去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少数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三超”的问题时有发生。受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的影响,一些生产矿井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三超”生产、“三违”作业问题,也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三是资源整合矿井和基建矿井陆续开工(复工)建设,一些矿井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借建设之名组织生产的问题。四是第三阶段63座关闭矿井现场关闭进展缓慢,少数矿井以撤除设备为由组织生产。五是瓦斯治理以及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煤尘、防冒顶等方面还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安全投入不到位,操作程序不严格,应急防突措施严重滞后。六是少数县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放宽标准、放松管理,放松监督,不同程度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面对全市煤矿安全压力空前增大的形势,大家一定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感情账,坚持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当前,尤其要把以上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当作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认真查找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认真加以解决。我在这里再次重申,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决不能单纯为了经济指标的完成,片面抓速度、保进度,忽视安全生产。宁肯经济发展受损失,也要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这要作为一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落实到今年的各项工作中,万万忽视不得、麻痹不得。会议之后,按照近期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将派出七个督导组深入六县市区和市属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督查组组长由市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具体工作由副组长负责抓落实,带队领导主要抓协调指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要轻车简从,不打招呼,真正沉下去、蹲下来,采取突出检查、夜查突查、随机抽查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检查威力,提高检查实效,做到查隐患、抓整改、动真格、见实效。尤其要真正深入一线,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安全检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做到从严从细、从实从紧、宁严勿宽,坚决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但督导组代替不了县乡政府、煤矿主管部门和企业主的职责。安全生产关键必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主体。同时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举报煤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对举报属实的立功人员要进行重奖。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明确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工作到位


  煤矿安全不单是煤炭部门和少数领导的事,而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抓好的一件大事,是全党的事,是全社会的事。宝顺书记明确指出,在山西,不能有效地防范治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在事故发生后束手无策,不能妥善应对,这样的领导干部不能算是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由于人为因素、监管不力造成煤矿事故特别是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党政主要领导在一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使用。应当说这番话说得很严肃也很到位了,切实应当引起我们市、县两级主要领导深思,并时刻绷紧安全之弦。我也多次讲过,能阻挡晋城加快发展的只有安全生产,不抓安全生产的党委、政府是不称职的党委、政府。作为主政一方的党政领导,缺乏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安全意识,对重大工作摸不到实情,就拿不出实招、见不了实效,更谈不上稳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因此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都要站在这样的高度来重视安全生产,领导安全生产,狠抓安全生产。市委、市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碰头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长期坚持市级领导联系煤矿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常委、副市长包县(市、区)和下矿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力度。市人大、政协的领导同志也要深入企业、深入煤矿,监督检查。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主体的责任。从政府监管责任方面讲,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主要任务抓在手上,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县级领导包片联矿、乡镇领导包矿制度,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在明确各自重点工作基础上,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煤炭部门、安监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监管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我在这里再次明确,市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由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县属以下煤矿,由县市区政府负责。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讲,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矿领导要严格执行入井带班和值班制度,抓好煤矿实际控制人责任的落实,不扎不扣地落实各项安全政策和规定,扎扎实实地做好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千方百计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


  四、细化目标要求,明确整治重点,切实做到措施落实到位


  在此方面,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对煤矿生产提出的五点要求。具体而言:一是要以打击超层越界开采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对每个煤矿越层越界开采行为实时监测,严肃查处资源管理审批、价款减免、放松监管等环节中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现象,从根本杜绝事故的人为隐患。二是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屡整不改的煤矿,坚决关闭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超层越界盗采资源、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对已公告关闭而尚未关闭的矿井,要按限定的时间关实关死。对存在“一通三防”隐患和“三超”生产行为的煤矿,一经发现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据国务院《特别规定》实施重大处罚,并且年内不予组织复产。所有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严禁以整合为名逃避或拖延关闭。对今年确定的63座关闭矿井,必须立即组织实施现场关闭,严格按“六条标准”关闭到位。三是要强化“一通三防”措施,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目前,煤矿瓦斯事故占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70%以上,抓住了这个大头,才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多发势头。各个方面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把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四是要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管理到位、抓安全生产好的煤矿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以起到示范带动促进作用;对各方面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的煤矿,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关于煤矿事故瞒报漏报迟报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罚重处决不姑息。五是要强化对矿区的社会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矿区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扭转一些矿区管理混乱、环境恶劣等问题。总之,煤矿安全生产不能抓一抓、紧一紧,不抓就放松警惕、麻痹大意。要坚持经常,常抓不懈,靠完善制度机制、靠夯实基层基础、靠落实职责责任、靠提高员工素质,不仅抓当前,而且要谋划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真正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严明法纪,加大惩处,切实做到责任追究到位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实到部门、单位、企业、人头,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解决“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问题。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抓安全生产,抓制度建设,抓长效机制,形成责权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体系。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依法严厉地给予打击。对那些利益熏心、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投资人(控股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比照“3·18”事故,依法从重从快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严肃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总之,在安全问题上,我们就是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与此同时,还要下功夫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荒山护林、建筑施工、消防、交通、食品、学校、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抓好各类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这些领域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年关将至,省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在即,全国“两会”也将在明年三月份召开。大事多、要事多,越是在这样的紧要关口,越是对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掌控全局水平的考验,越不能发生影响全局的重大安全事故。希望大家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真上心、真投入、真落实,不松劲、不添乱、不帮倒忙,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和其他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结合贯彻十七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思考和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科学谋划明年经济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狠抓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度重视“两节”、“两会”期间群众来信来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持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的良好势头,以优异成绩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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