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1-11 10:32:17
◎ 王茂设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刻汲取洪洞“12·5”事故惨痛教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确保“两节”、全国和我省“两会”期间全市安全形势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晋城是煤炭大市,煤炭在全市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煤炭经济是典型的安全经济,安全生产是煤炭工业发展的生命线,对晋城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很大,措施很硬,投入了很多的精力。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连续保持了五年平稳态势,今年年初虽然发生了“3·18”事故,但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后半年逐步走出了困境,安全生产形势逐渐好转,全年继续保持总体平稳态势,基本完成了省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但是,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成绩面前,决不可放松警惕,沾沾自喜,认真反思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深入分析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我市同样存在着安全基础薄弱、思想麻痹大意、“三超”、 “三违”现象突出等许多问题,必须下决心整改,出重拳整治,在过去良好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好转。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认识要更加深刻,站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近年来,在抓安全生产这个问题上,各级都非常重视,可事故还是一次接一次发生,悲剧还是一次又一次上演。归根结底还是思想认识不高、执行制度不严、监督管理不力问题。临汾矿难事故的发生,固然是由于不法矿主利欲熏心、无视法律所导致的,同时也是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带来的必然结果。
安全生产对我们这样典型的煤炭大市来说尤其重要。煤炭产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三分之二的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来自于它,煤炭是建设煤化工基地的重要支撑,我市有10多万矿工,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和责任,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抓在手上。决不可有任何思想麻痹、工作自满、管理松懈的倾向,充分认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一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讲,人的生命最宝贵,安全工作大于天。矿工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每个家庭的顶梁柱,他们的生命安危、生存状态、生活情况,理应引起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领导时刻关注、惦记和牵挂。二是从科学发展的高度来说,安全事故是科学发展的大敌,如果事故频发,姑且不说是哪个领导、哪个企业经营者的责任,仅从对经济、政治、社会和稳定造成的恶劣影响来看,打击是巨大的,压力是巨大的,造成的重大损失和影响也是长时期难以挽回的,会严重破坏目前的好形势,会打乱我们的整个工作部署。具体到一个人身上,也是如此,出一次事故,就可能毁一批干部,有的甚至要坐牢,受害人、肇事者和责任人可能终生蒙上阴影。因此,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好好算清这笔政治账、经济账和感情账。从现在到明年“两节”“两会”,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希望各级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科学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格外警觉、倍加努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要更加负责,切实做好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有生产的地方,就有安全问题。安全生产领域广、涉众多、内容杂,主管部门也不一样,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把关,抓好自己负责的那块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做好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高危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1、煤矿安全方面。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扬,是煤矿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对照临汾矿难,我们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如:有没有非法超层超界开采的问题?有没有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三超”的问题?有没有“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有没有借建设之名组织生产的问题?从今年以来“3·18”事故到临汾矿难,都是越层开采、通风系统混乱、低瓦斯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这是当前引发重特大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值得大家引起高度警觉,而且要下功夫去查找,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在这里,我再次重申,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决不能单纯为了经济指标的完成,片面抓速度、保进度,忽视安全生产。这要作为一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落实到当前的各项工作中,万万忽视不得、麻痹不得。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重点:一是以打击超层越界、非法开采为重点,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对每个煤矿越层越界开采行为实时监测,严肃查处资源管理审批、价款减免、放松监管等环节中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现象,从根本杜绝事故的人为隐患。二是以煤矿整顿关闭为重点,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屡整不改的煤矿,坚决关闭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超层越界盗采资源、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对已公告关闭的63座矿井,要按规定的时限和“六条标准”关实关死。所有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严禁以整合为名逃避或拖延关闭。三是以 “一通三防”为重点,突出瓦斯治理,各煤矿要加大“一通三防”各项措施的落实力度,从投入到制度,从领导到责任,从隐患排查到整改,都要认真过细,狠抓落实。对存在“一通三防”隐患和“三超”生产行为的煤矿,一经发现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据国务院《特别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一是要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物处理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二是对储存量达到重大危险源限度的,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制度,落实监控人员,严防事故发生;三是加大烟花爆竹营销和燃放的监管力度。目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一律停产,工作重点要放在营销和燃放上,要对批发企业和经营仓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确保库房安全,同时,要加强节日期间的燃放管理,我市境内所有大型燃放活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严防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3、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春运即将开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制订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特别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坚决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设施,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同时,要高度重视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方面的工作,对商场的大型促销活动要严格管理,严加限制。进一步抓好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制度要更加严密,在抓执行、抓落实上狠下功夫
制度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职工的生命线。要立足于堵塞漏洞,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各项严密的管理和监管制度,努力做到生产有序,监管规范。当前,要规范建立好三大体系,一是建立矿内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完善驻矿安全监管员制度,对安全生产全程监管,确保主体监管到位;二是建立行业监管体系,充实和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实行领导干部包县、包矿责任制和安全监察员轮岗制,并开展不间断的巡回检查,确保行业监管到位;三是建立政府监管体系,重点落实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问题,确保工作部署到位。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反馈举报和督查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切实解决“落实难到位、严格不起来”的问题。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如果制度只是写在书上,贴在墙上,喊在口上,不严格执行,不认真落到实处,再完备的制度也没有用,再详细的规定也等于零。必须加大职工的培训力度,加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管理,使干部、职工都能严格遵守法规,执行制度,杜绝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四、责任要更加明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的灵魂,科技再先进,投入再增加,设备再先进,制度再健全,没有人负责不行。人的责任心是灵魂,落实责任制是关键。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安全的第一道门槛,安全投入、员工培训、现场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都是企业必须做好的事情,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到位,关键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到位不到位。因此,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就是要把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组、职工的个人头上,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真正变政府领导“睡不着觉”为企业领导“睡不着觉”。
2、落实领导责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市煤炭局都实行了领导分包县(市、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乡镇领导,要直接包矿、包企到点。今天在座的市安委会成员,我们都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要与县乡干部一样,都要把安全生产当成自己的事,多操心、多尽力。只要我们上上下下都负起责来,事故隐患就能被及时发现排除,事故发生的几率就会降低,人民的生命财产就会多一份保障。今年一定要对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结合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实际,采取定人、定片、定矿、定天、定次的“五定”措施,加大对煤矿和其它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及责任追究的落实。特别是要理清管理和监督的层次,煤炭、交警、质监、国土资源、建设、消防、中小企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各自行业行使日常监管权力,承担日常监管职责,安监部门除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行业日常监管外,还要对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检查、重点督查,要履职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监督,不得推诿阻挠。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追究法律法规接连不断,今年12月20日,中央纪委又颁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国务院《关于特大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刑法》修正案和高法、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刑事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包括党纪、政纪、行政处罚、刑事处理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法制系统。我们要用好这些法律武器,煤炭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一些煤矿长期非法盗采国家资源,原因固然很多,但官煤勾结、权钱交易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要把预防和查处煤炭领域的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炭领域审批、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管,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与煤炭企业家的关系,既要积极支持他们发展,又要做到公私分明、两袖清风。执纪执法部门要深入查处煤炭开采、资源审批、规费减免、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包庇纵容违法矿主的党员干部,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大隐患责任追究力度,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超前防范,对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的对安全隐患整改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力、重大安全问题协调不力的企业主经营者、业主和有关责任人,坚决予以追究,决不留情面。特别是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要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决不心慈手软。对因失职和渎职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县、乡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放过一人。在安全问题上,我们就是要采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5、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市场、舆论、社会的力量,对企业和监管部门实施强有力的监督,促使企业和经营者尽心,监管人员尽责,对违法违规、忽视安全生产甚至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揭露、曝光,使他们脸上无光,心中自责,知耻而进。要鼓励举报、悬赏举报,保护举报者,定期公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的名单,使不法企业和企业的不法行为无藏身之处。要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今天是我主持市政府工作的第一天,上午研究完经济工作后,下午我们马上就召开这个会。可以说这是我到晋城工作后上手抓的第一件事情。如果说其他事情我们都可以商量的话,在安全生产这个问题上绝没有商量的余地。大家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哪个环节、哪个地方出现问题,就处理哪个环节、哪个地方的人,绝不讲情面,绝不心慈手软。特别是最近,省里要召开“两会”,“两节”又临近,绝不能在安全生产上出现任何问题,会议之后,各级各部门要马上行动起来,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检查检查再检查,落实落实再落实,确保我们晋城这块土地平安。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各位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水平,保持清醒头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站在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站在维护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