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形势下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的几点看法
2007-12-12 9:48:28
姬庞陵
乡镇行政区域是我国的一个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权的执行机关,是我国行政体制的最基层行政组织,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乡镇应该干什么?怎么干?”,是机构编制部门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
一、新形势下乡镇政府职能为什么要重新进行定位
(一)建设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要求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而实现这个宏伟目标的重点在农村,这就对最基层的乡镇政府工作提出了一个很高的要求。
(二)农业税取消后要求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免征农业税后,乡镇随着“要钱、要粮、要命(计划生育)”等“硬权力”的丧失,变成了“无权、无钱、无工作抓手”的“三无”乡镇,群众由害怕干部转变到“两不找”或敢于要求干部为自己服务。有的乡镇干部说:“现在的农民是不吃、不喝、不靠你,不偷、不抢、不怕你,有了问题就找你,解决不了就骂你,稍有不公就告你。”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势在必行。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任务、新要求,乡镇政府角色该如何定位、职能该如何转变、作用该如何发挥,都是急需解决问题。
二、新形势下乡镇政府的职能应该有哪些
我国现在的乡镇政府具有三个显著的特色:
一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全能型政府特色明显。乡镇虽小,其职能却不简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管,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无所不干,党、政、社无所不包,但大包大揽社会事务却难以真正管好。
二是“上有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任务型政府特色明显。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种任务是乡镇工作的主旋律,每个乡镇要签几十个责任状,一些主要责任在县里的工作也让乡镇来承担。原来最难最忙碌的是“要钱、要粮、要命(计划生育)”,现在最难的是保证税收、保证稳定、保证完成各类达标任务。
三是“权力小,责任大”的权责脱节型政府特色明显。从管理的角度来讲,乡镇这一级政府不出台政策,只负责贯彻和落实,对上级来说,省、市、县都可以指挥乡镇,可乡镇不能指挥村,村委会主任是民选出来的,如果不听乡镇的,乡镇也拿他没办法。同样,乡镇政府对“七站八所”的指挥能力也有限,因为以前的 “块块管理”已改为“条条管理”,都让县里的职能部门把管理权限收上去了。这就造成了乡镇职能的缺位。
上述三点特色也是乡镇政府存在的三大问题,乡镇政府职能的定位要瞄准“一个目标”,实现“三个转变”,承担“五项职能”,努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瞄准“一个目标”:即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全能的“无限责任政府”转变为“有限责任政府”,由过去乡镇政府什么都管、无所不包,转变为“有所为,有所不为”。二是由忙于应付的“任务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政府”,由过去被动地忙于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转变为积极主动地为农村、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由错位的“权责脱节型政府”转变为“权责对等型政府”,由过去财权、事权、责任不匹配,转变为人、财、物统一,责、权、利对称。
承担“五大职能”:一是落实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二是发展农村经济。制定并实施乡镇区域内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小城镇发展规划;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服务;对乡镇集体资产实施有效的监管;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四是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提供六个方面的保障:生产保障,包括提供水利灌溉、道路运输、电力供应、农技推广等生产性公共产品;教育保障,包括协助教育部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医疗保障,包括农村医疗设施、医疗手段的完善和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养老保障,包括福利院、敬老院的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生活保障,包括建设乡村社会各种生活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生育保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提供各种优质服务。;五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新形势下乡镇政府职能怎样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一)依法界定县乡事权和职能,理顺乡镇政府的职责权限。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应由乡镇政府承担的职能,应赋予相应的财权、事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应由乡镇政府配合的职能,要分清主次、明确相应责任,严格约束上级向乡镇转嫁事权的行为。县以上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应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赋予并落实乡镇政府相应的监督权,改变“为部门打工”的现状。
(二)调整乡村布局,整合资源配置。要结合各地的地域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状况、人口密度和交通状况,以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行政管理和方便群众,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为前提,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区划的合理调整。对一些人口少、区位条件差、无场所的小乡镇可以就近合并到区位、交通条件好,发展后劲足的乡镇。
(三)综合设置行政机构,精简乡镇行政编制。在减人、减事、减机构的原则下,政府机关内部的诸多办公室、站点要压缩合并。在党务、政务上执行交叉兼职,一人多岗。同时按照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面积等因素,重新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严格按规定配备乡镇领导职数。
(四)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对于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政府机构;对于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生产经营性职能,转制推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经营;对于纯粹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人和事,一部分可上划到县由县垂直管理,比如将农村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事权上划到县级政府,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以此减少乡镇财政支出负担;另一部分可实行招标购买制、委托代理制等形式转制为社会化管理,养事不养人。
(五)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保持社会稳定。乡镇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改革后,所需人员将大大低于乡镇原有人员,人员分流在所难免。因此,人员能不能成功地得到精简是衡量改革是否成功的一个标准。应该根据乡镇承担的职能确定乡镇的编制,然后通过考试等方式择优录取现有的乡镇人员,其它人员一概分流。为了防止人员反弹,录用人员工资一律纳入财政,县财政按照编制发放工资。
总之,重新定位乡镇政府职能,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势在必行,机构编制部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编委的领导下,主动出主意,积极搞调研,努力把乡镇机构改革引向深入,取得成功。
(作者系市委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