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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 关于我市农村妇代会主任待遇情况的调查

关于我市农村妇代会主任待遇情况的调查
  2007-9-21 10:11:46 
 

                  任改英 

  我市农村人口有169万之多,占农村人口半数的妇女是一支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作为党联系农村妇女的桥梁和纽带、农村妇女的带头人——村妇代会主任,其工作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广大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发挥。为了切实有效地加强基层妇代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妇代会的作用,近期我们组织全市市、县、乡三级妇联对全市村级妇代会的工作及妇代会主任工资待遇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现状、问题与分析

  1、组织健全,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班子比例有所提高

  全市共有2270个行政村,已建妇女组织2077个,在2077名妇代会主任中,其中:初中文化程度1416名,高中文化程度638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3名,党员1131名,进入两委班子的506名,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为女性参政提供了条件,为发挥妇代会主任在党联系妇女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了平台。

  2、工资问题严重制约妇代会工作的开展

  妇代会主任的工资问题极大地影响农村妇女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市2077名妇代会主任,有761人靠兼任计生、妇幼、团委等职务取得一定的报酬,每年能拿到3000元以上的仅有291人;有157个妇代会主任一年只能拿到不足100元的工资,还有518个妇代会主任没有任何工资,应该说是义务工作,而且离岗以后也没有任何保障。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全市从事村级妇代会主任20—30年以上工龄的465名,除个别每年享受千元以外,从事妇女工作十年以上的、已离职下来的586名妇代会主任均没有任何待遇。长期以来,晋城有近40万农村妇女在基层党支部、基层妇女组织的领导下,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改变了农村贫穷的面貌,也提升了广大妇女的社会地位。广大农村基层妇代会干部忠于党、忠于人民,长期奋战在农村基层工作的第一线,默默无闻地参与着农村的每一项工作,大到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小到邻里纠纷的调解解决,无不倾注着她们的心血,而且多数村妇代会干部身兼数职,任劳任怨,为三个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家庭建设、未成年人教育、为社会的平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发挥了农村妇女领头雁的作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们从年轻的女子变成了白发婆婆,逐年失去劳动能力,本来就不高的工资待遇,随着从岗位上退下来后就不再享受,基本生活没了保障,养老金无人供,致使这些老妇代会干部思想产生波动,心中有了埋怨情绪,一些退下来基层老妇干,为此多次找到人大、妇联、乡(镇)政府,要求对她们的生活给予一定照顾,但由于没有政策的支持,这项工作一直处于“万分同情,十分无奈”的状态,极大地损伤了基层妇代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严重的是影响了现任妇代会干部的工作情绪,影响到基层妇女工作,影响到基层妇女组织的建设。在有些农村,一些有能力的妇女也不愿从事基层妇女工作,她们一怕事务缠身忙,二怕工资待遇低,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老妇干的稳定和妇女“半边天”作用的发挥。同时使计生工作和妇联工作在无形中形成很大对比,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妇女工作。乡镇妇联主席落实工作都比较困难,村妇代会主任对开展妇联工作也没有积极性,所以基本上很少主动开展妇女工作,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妇女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经费制约是妇代会组织职能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是受经费制约,村妇代会开展工作比较困难。现如今,虽然农村经济发展比较快,但有较多村集体经济发展还是比较薄弱,所以,大多数村委会支付妇女工作经费也很有限,除了每年“三八”节开展文体活动支付一些之外,基本上就没有什么经费,再加上有些村党支部书记很少关注和主动支持,使妇代会工作开展起来比较难。二是有些妇代会主任通常会花时间、精力完成有严指标、硬任务,有工资待遇、经费支持的兼职计生工作,对软指标、弹性大的妇女工作就大打折扣,因困难重重而裹足不前,使有些村妇女工作悄无声息。

  二、对策与建议

  1、多途径培养和选拔农村妇女人才

  重视农村女青年外出打工不返乡问题,消除“远虑”。经过了解,目前,农村高中学历的女孩还是占一定比例,但是高中毕业的女青年多数都外出打工,在家务农的寥寥无几,培养妇代会主任的后备力量比较薄弱。加强和改变农村女青年外出打工不返乡问题,尽可能地动员她们返乡,建设自己美好的家乡,使学历高、年轻、有能力的女青年扎根农村,逐步改善农村人才匮乏的局面。

  2、多方面提高妇代会主任的政治、经济待遇

  一是建议将年满60周岁、工作满20周年的村妇代会主任纳入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范围。协调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干部办低保。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使她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让她们感受到党的温暖,从而稳定农村妇代会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基层组织,更好地发挥基层妇女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今后,随着干部年轻化,换届正常化,此类人员很少增加。应该说,这一举措更重政治待遇,经济压力不大,而社会效益良好。这是妇女干部地位提高的一个亮点,是在“男尊女卑”封建思想余毒较深的农村给妇女这一弱势群体一个支撑,还她们一个公道。这是党政领导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重视妇女干部的行动体现。

  二是改革工资制度,各级财政要对妇代会主任给予一定的补贴,并交由乡镇妇联主席考核发放,实施妇代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现出不同村妇代会工作的质量等级,提醒妇代会主任要务本,要干事,不能让妇代会主任职务虚化。

  三是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管理和考核范畴。农村党建工作基础好,具有活力。党支部书记也常常是具有威望、头脑灵活、工作经验丰富的智者,妇代会工作需要这样的靠山来撑腰。先进地区的经验显示,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双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代会工作。这样才能杜绝“沙滩流水不到头”的现象,使妇女工作日渐活跃,党建妇建共同发展。在调研过程中,有一半以上的妇代会主任希望能够被选为“人大代表”或是“党代表”。这说明农村妇女并不满足于“带带孩子做做饭,菜地、猪圈转一转”,她们也渴望融入社会,参与民主管理,推进地区发展。她们有政治诉求,正需要党组织的正确引导和积极培养。“男女并驾,如日方东”,党建带妇建,从而稳定农村妇代会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基层组织,更好地发挥基层妇女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将受益无穷。

                         (作者系市妇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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