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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1545.我国应逐步取消行政性收费

1545.我国应逐步取消行政性收费 2008.2.24 行政性收费是国家机关凭借行政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收取的费用,与国家税收具有相同的性质。也正因为如此,决定了它的不合理性。 首先,它打破了国民负担的统一性,是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负担。我国的许多行政性收费都是为民营和集体企业制定的,如个体工商管理费、文化市场管理费、个体和社会运输管理费、集体企业管理费、个体和社会医疗管理费、小煤窑和个体矿山管理费等等,使民营企业承担了比国有企业更重的社会负担。 其次,它与部门和地方利益挂钩,促使国家的预算外收入不断增加,严重增加了企业负担,不利于国民收入向生产领域和民众消费倾斜。早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沈阳市的财政预算外收入就已与预算内收入持平,并有逐步增加的趋势,而预算外收入主要由各种行政性收费构成。 还有,许多强制性的监督检验收费更不合理。这边要求人家必须检验,那边要求人家必须交费,是让企业最为反感的事情。 更有意思的是法官独断与诉讼费并行。我国实行的是数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法官独断的审判制度,成本很低,几千年来都不收费,不像西方诉讼实行陪审团制度成本较高,一直收取诉讼费。可现在我们既保留了数千年封建社会的专制审判制度,百姓不掏钱行贿就很难保证司法公正,又借鉴了西方国家的诉讼收费,成倍增加了国人打官司的成本。 行政性收费主要用于人头开支,部分具有制约性质,如排污费、占道费、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费等。在国家已有税收和可以用税收取代大部分行政性收费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和取消行政性收费,既可以改善国家形象,又可以使国民收入尽量流向生产领域和民众消费。 我国民众收入低、负担重,投资产业十分不易,税收再加行政性收费是非常沉重的负担,我们总不能税、费、会都拿第一吧? 行政性收费的大量增加始于建国和改革开放初期,那时我们财政状况困难,又百废待兴,地方财政的负担也不尽合理,搞一些行政性收费作为补充情有可原。现在情况变了,就应该逐步减轻群众的负担,寓富于民,这样才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国家的长治久安。 :o
明明白白做人,正大光明做人,问心无愧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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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这是势在必行的 当然操作起来涉及到很多问题要和机构改革精简人员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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