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2月28日 光明网-光明观察】
三亚市一商行的30斤水果在没有开收据的情况下被三亚市河西区城建科城管大队一队没收。此后商行老板王先生多次讨要,但没有结果。该队队长方敬忠表示,因为当日三亚市领导检查“创卫”活动,因情况特殊,故没开收据。三亚市城建科周副科长表示,平常是一定要开票据的,但现在正值大整顿期间,不能开出那么多票据,他希望经营者和市民能够理解。(《海南经济报》)
城管没收东西却不开票,理由是“市领导检查”,其上级还“言辞恳切”地希望经营者和市民能够“理解”。不知道别人怎样,对当地城管的如此做法、说法,我首先就理解不了。
其一,你没收我的东西凭什么不开票呢?票据是查没物品的凭证,你无凭无据,就不能拿我的东西。甚至,我还有理由怀疑你的合法身份。
其二,“市领导检查”岂能成为没收东西不开票的借口?这两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吗?自己错了就是错了,扯上领导干什么?你这样说,恐怕领导也会有意见吧?
其三,我的东西哪去了?30斤龙眼,按照市场价格大概450元,你说拿走就拿走了。据当事人王先生反映,他找方敬忠讨要说法无果,便给三亚市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等多部门打电话,但是这个部门说要他打那个电话,那个部门又让他打别的电话,一下午他打了12个电话,他的投诉也没被受理。怪哉啊怪哉,莫非龙眼神秘
“ 蒸发”了不成?莫非老百姓的东西说没了就没了,还找不到个说理的地方不成?
其四,“大整顿期间不能开出那么多票据”又是啥意思?是不是大整顿没收的东西太多了,来不及开票?没收东西越多,就越应该开票啊,否则岂不是成了一堆糊涂账?那么多东西拉回去,又没有登记,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在以上疑问未得到正面解答之前,亲爱的城管同志,你让我怎么“理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