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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 应该治理国务院超编问题了

应该治理国务院超编问题了

——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封公开信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国家机关的国务院应该在恪守国法上起上模范作用。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不仅是公民的职责,更是公民的义务和权利。然而多年来,我国中央政府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副职领导人配置违反国法,严重超编,但很少有人指出,也很少听闻法律工作者公开批评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公开质询国务院及其部委和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九条规定: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至四人。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五至十人。第十一条规定:直属机构负责人二至五人。然而,事实上有一半部委和直属机构的领导人配置违反《国务院组织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严重超编。



    根据我在2007年5月通过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官方网站领导人介绍的不完全统计,副部长或副主任超过法定4人的国家部委有:外交部、发改委、科技部、教育、国防科工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卫生部、文化部、审计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其中超编部委多是超编一人,但发改委副主任超编8人,最为严重,其次是商务部副部长超编3人,这也许是新组建部委人手配备不足造成的。负责人超过5人的国务院直属机构有: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体育总局、知识产权局、广电总局、统计局和林业局,超编情况比国家部委要轻。



    精简国家机构和工作人员是改革政府机构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措施之一,然而国务院组成部门却率先违法,率先超编,势必严重影响政府机构改革的进程。治理或裁减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超编负责人不仅是推动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必然选择,更是遵守《国务院组织法》的必然要求。为了恪守《国务院组织法》,我建议要不修改《国务院组织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条款,使超编合法化。要不就即将任命的新一届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正副负责人总数不超过5人,裁减所有超编负责人,以保国法尊严。
虽然我的文笔不好,思想不成熟,理论不系统,但是我写的每个字都是本着对历史,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良知的基础上写出来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19136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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