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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仇和现象”受肯定的背后说明了什么

入滇不到70天,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就以“铁腕”手段在昆明施行了一系列革新措施,引起不少争议。近日,一项调查显示,75.9%的人对“仇和现象”的第一反应是“敢作敢为,值得肯定”,同时,有76.8%的民众对其改革结果表示乐观。(《中国青年报》3月3日)

近几年,“铁腕书记”仇和屡次掀起的革新浪潮,为日益僵化的地方行政领域注入了活力,让社会各界有种“眼前一亮”的新鲜感,也使“仇和现象”这个词日益为人所知。诚如历史上任何一种变革,“仇和现象”自然也有引发各界评说。此番,七成以上的被调查者持肯定态度,无疑给“仇和现象”做了一个美好的注脚。这固然是件好事儿,但我们应该进一步思考的是,多数人肯定“仇和现象”说明了什么?

首先,肯定“仇和现象”表明了公众对行政体制僵化的不满,以及对政府行为更高效、更透明的期待。譬如,仇和主政昆明伊始,率先公布全市领导干部的分工、联系方式等,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官民信息不对称的矛盾,直接把官员置于广大市民的集体监督之下,并为官民双方的有效互动创造了条件。这项措施显然顺应了民众对于行政透明的需求,具有十分积极的“倒逼”作用和“破冰”意义,自然会赢得民间的一片喝彩声。

其次,肯定“仇和现象”表明了公众对法治建设不完善的切肤之痛,转而肯定哪怕是一位“人治”色彩浓厚的“铁腕官员”。事实上,批评人士对“仇和现象”的主要质疑,正是在于“仇和式”铁腕施政的“人治”色彩过于浓厚,而由此产生对于“法治”之不彰的焦虑。然而,这类批评忽视了一个要害问题:无论“人治”还是“法治”,其出发点与落脚点依然是“人”,“法治”需要通过“人”的不断实践进行完善。可以说,公众直观感受到的恰是“仇和现象”的实践因素,“仇和现象”也是对完善“法治”的另一种探索形式。

再次,肯定“仇和现象”还表明了公众对于参政议政的迫切要求。很显然,“仇和现象”具有“可评可议”的特性,这一点在当下显得格外难能可贵。别忘了,一些地方出现过因为发短信而酿成“文字狱”的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公众参政议政的渠道不畅。而在“仇和现象”中,仇和本人作为一把手,已经摆出了不怕争议、鼓励监督的姿态,彻底解除了公众对参政议政的顾虑,人人都可以对“仇和现象”进行评说、争议,而不必担心主要当事人受到“打击报复”。

总而言之,“仇和现象”的积极意义,远远超过它的局限性。因此,它才突破了公众的直观感受,赢得了多数人的积极肯定。这一点,是我们今后认识和分析“仇和现象”中,不可忘却的、最为根本的“民意”。

没有去试,就不能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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