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生产队的农民秘密达成包产到户的协定。实行一年,小岗生产队获得了大丰收。这一事件,悄然揭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与此同时,小岗村所在的风阳县的其他一些乡村,安徽省肥西县的部分地区、四川省的一些地区也先后搞起了名称各异的承包责任制。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重要文件,决定提高农产品价格,放宽农村政策,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允许“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励”,但是两个文件仍明文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尽管如此,三中全会确立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大大鼓舞了广大农民,使农业生产责任制迅速发展起来。
在这一背景下,我区(当时是娄底市,辖涟滨、大科两个公社),广大农民群众有了一个强烈的愿望,要求改革当时的生产队经营体制,实行包产到组或包干到组,但由于当时思想解放刚刚开始,“左”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群众的这一愿望尚不敢公开表现,各级干部也无人敢公开支持群众的这一意愿。时任市委书记的唐少生同志在1980年6月-7月间的一次市委常委会上提出要搞农业生产责任制,但也未获常委会通过。会后,唐少生同志找来当时农村办的李振朝同志,要他秘密地下去摸一摸情况,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在调查了解情况后,李振朝同志单独向唐少生同志作了汇报。这时,中央在9月份下发了75号文件,对包产到户的问题开了口子,但仍限制了范围。唐少生同志了解到这一文件精神后,要农村办的李振朝同志和谢毓连同志分头下去搞一个试点,且不要向公社和大队打招呼,只向他一个人汇报。于是这一年10月底李振朝同志和谢毓连同志选择了当时涟宾公社东来大队的老屋生产队进行包产到户试点,曹家大队的第五生产队进行分组包干试点,到1981年8月测产,老屋生产队增产2万多斤,第五生产队增产1.5万斤,两个秘密试点都取得了成功。这一成功,开阔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视野,也壮大了人们的胆子,其他地方的群众也仿效试点的做法自发地进行了责任制的摸索。如大科公社王家大队争光生产队就先后实际过综合分组,联产计酬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两种形势的责任制。
1981年5月,中共湖南省委出台了《农村人民公社包干到户责任制试行办法》,这一办法强调包干到户只是改变了生产队的分配办法,仍然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一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有了这么一个《办法》,这些未公开的活动得到了市委常委的认可,并决定“双抢”后进行公开试点,抽调各部门的一把手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两个工作组同时进行。一个工作组由唐少生带队进驻涟滨公社恩口大队,一个工作组由时任市委副书记的康慕春带队进驻大科公社井头大队。这两个试点采取的主要形式都是包干到户,在群众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下,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任务,由于试点以及试点成功产生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再加上农民群众的自觉自愿,以包干到户这一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迅速地在全市铺开,到1981年底,全市两个公社中只有3个有大队14个生产队未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细致地分析,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
1、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是在生产队统一经营下进行分工协作,分别专业承包到组、到户、到劳、联产计酬。
2、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是生产队在“三不变”(即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不变,生产队基本核算单位不变,按劳分配原则不变),“几统一”(如统一生产计划,统一管水等)之下,对社员实行“几定一奖赔”(如定面积、定产量、定成本、定工分、超产全奖,减产全赔)。
3、包产到户。是生产队在“三不变”的前提下,将全部农活和定量包到户,我包产部分统一分配,超产减产全奖全赔。
4、包干到户。是在生产队体制不变,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农田包干到户耕作,实行分户经营,年初签订合同,确定上交任务,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上述几种责任制形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仍然要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统一核算,农民的劳动与其报酬尚未直接挂钩,亦即仍要通过工分这一形式来进行分配核算。其中的包产到户这一形式的核算方法最为简单,利益最直接,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以后的实践中,逐渐演变为家庭承包责任制而成为农业生产责任制最主要的一种形式。
这一时期责任所涵盖的范围还很狭窄,绝大多数地方只对水田,亦即仅对水稻的生产实行了一定程度的生产责任制,其对旧体制的突破也还有限,尚未在根本上触动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分配体制,在敲烂“大锅饭”的同时,产生了许多“中锅饭”,这些问题,有待于以后的实践来解决。
这一时期的责任制实践,是在极其复杂的情况下进行的。虽然大多数农民群众和一部分基层干部,从内心里是拥护责任制的,但在思想认识上又担心政策有变,怀疑这只是上级采取的临时措施;广大干部担心责任制搞下去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甚至走入资本主义;在思想理论界,则对责任制姓“资”还是姓“社” 仍在进行着激烈的争论。当时社会上流行着不少民谣,反映了这一时期的思想状况,其中一首最为形象:“田土划成小格,水圳渠道淤塞,民事纠纷流血,干部成了西哈努克”。一些参加过土改的干部说得更直接:“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然而,这时候思想解放已经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观念已经树立,中央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也已经确立,启动了农村改革的责任制循着自身的规律,冲破重重思想障碍,以不可逆转的态势向前发展,在实践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两年在没有推行新的技术手段的前提下,全市粮食产量一年一个台阶,年增产幅度超过10%,有的地方还在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