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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茵委员的提案符合多数人利益

张茵委员的提案符合多数人利益

□周克成

全国政协委员张茵提出自己的三个提案之后,遭到一些人的质疑和责问,我想说的是,张茵委员提出的三个提案,不但有利于作为富人的她自己,还有利于作为普通人、穷人的广大人民。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今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损害工人利益的一面,张五常、周其仁、张维迎、陈志武等著名经济学家都对其批评有加,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其中最受诟病的一点。

要求企业和雇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然增加企业解雇员工的难度,也给了一些员工有“铁饭碗”的预期。前者打击雇主扩大企业的积极性,令失业率上升;后者有“养懒汉”的效果,降低社会生产率。

而张茵委员提出这个提案,就是为了尽量降低《劳动合同法》的负面效应。

二、“降低富人税负,把月薪10万元以上的最高累进税率从45%减至30%”。

实际上,降低税率也有利于穷人。

首先,富人在赚钱的同时,已经对社会作出了贡献,税率过高,会打击富人赚钱的积极性,从而在整体上降低社会福利。

例如,一个富人可以在中国开工厂赚钱,也可以在越南开工厂赚钱。如果中国税率太高,那富人自然转向越南,中国的工厂就变少了,受损的是包括穷人在内的整个社会。

其次,很多看起来对富人征收的税收,其实是落在穷人头上的。一项税收,不一定是向谁征收,就是谁支付,最后到底是谁支付,得看谁的需求或供应弹性比较小。这就是经济学上的拉姆齐法则。

一般来说,穷人都是劳动力的提供者,而他们的劳动力供应弹性又比较小——他们好歹都得打工糊口。因此,当政府向工厂课以重税的时候,最后承担这些税收的是穷人,因为他们除了接受更低的收入,没有更好的选择。而富人则还可以把资金转到别的行业甚至别的国家去。

三、“鼓励企业进口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设备,给予5年至7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过渡期限”。

鼓励进口“先进高效”的设备,能提高我们国家、人民的生产力,鼓励进口“节能环保”设备,有助于我们的企业搞“节能减排”。

更进一步地说,在进口任何商品的时候,关税都是越低越好,能免则免最好。因为这有助于提高国人的生产力和生活水平。如果进口税率降低了,那公司能进口的设备就更好、更多,既能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又能供应更多的产品。

张茵委员的提案,不但有利于自己,而且有利于社会。这也是亚当·斯密阐述过的道理:每个人在满足自身利益的时候,无意间也实现了社会的利益,对全局作出了贡献。

(东方今报 2008年3月10日)
http://zhoukecheng.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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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茵是少人理解的具有很高水平的议事代表,说她的提案代表多数人的利益还不够正确,应是代表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与长远利益。社会向前进的源力在于有人先富起来或说先进一步而形成的落差,有了这种落差与先进,就有竞争与活力。做为议事代表,不明了这一治世天道,老是以为为表面的大多数或穷人说话就是对的。
  这样说不是要走为富人说话而不顾穷人的极端,而是不要给张茵乱扣帽子。张茵的提案是国是思想解放的喜人现象。本来保护先进,鼓励富人,就是为实现社会共同富有战略的战术原则,这不但是几届党的全会决议的核心内容,而且是改革开放国策的基本思路。
 做为议政,就是建言怎样能把国家搞好。搞好国家,30年来形成的改革开放思路无疑是最成熟的。要使这个思路能成为现实,社会必须要有个稳定局面。稳定的局面,除却发展第一因素外,另一主要因素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首推平衡由落差引致的社会矛盾。缓和这个矛盾,不应是杀富或单纯济贫,而应该是护富稳贫。保护富人尤其是保护中产阶级,就是保卫国是的关键,就是倡导先进的文化;对落后的人群,特别是穷人,供济决不是目的,而是稳定缓冲,给人鱼不如渔,要让他们通过学习有能力参与竞争,而不要一味地煽情要他们一朝就和富有同在。象现在很多的议事代表和网上的舆论取向,好一点的充其量是绿林好汉的一锤子思路;差的是于国事不顾而沽名钓誉,捞取政治资本。比如当类似张茵等议事代表站出来替富人说话时,就遭到了太多的议事代表和极左舆论的打棍子。言下之意,只有他们才代表大多数,只有他们才为穷人说话。由此可见,也说明了我国的政治文化水平还不高,反映在上层建筑上,尤其是议政集会上,其中太多的代表不自觉的充当了愚昧与落后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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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出来,也是需要勇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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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届全国政协委员张茵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
--------------------《张茵回应提案利己质疑称是为国家利益讲真话》
-------------------------2008年03月09日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特派记者 张英姿 陈琦钿 廖颖谊 陈红艳 肖萍 余亚莲
......
张茵建议:
签订无限期合同不但对企业而言,非常难操作,而且对劳方也不是件好事。在市场经济时代,这种大锅饭的劳动条例是要不得的。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对资方和无技术的劳动者,都是一种压力。首先是企业很难操作,比如一签了合同,消极怠工的人,你也解雇不了他;一个人到了本该退休的年龄,他不退,你还得让他继续干,这些问题好多企业现在都现实地碰到了,该怎么解决才好呢?其次,有能力的员工,你要跟他签长期合同,他也未必愿意跟你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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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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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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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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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磷基:政府不应害怕上访牺牲富人权利

  ■热点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董事长彭磷基,从来不惧被炮轰。去年“两会”期间,他对房地产价格应该继续保持大幅上涨的判断,一时之间使之成为广大网民众矢之的;而今年“两会”,彭磷基委员再度就政府如何对待上访问题发表意见,观点鲜明,语惊四座。



  “政府岂能牺牲富人利益对上访者软弱迁就”

  “现在部分政府官员对一些闹访者采取无原则迁就的解决办法。应引起我们的足够关注。”彭磷基一谈及此事,就有些激动。“许多地方政府官员为了‘息事宁人’,对一些依法本该采取诉讼、仲裁解决,却假借上访闹事人的请求,要求财力较强的一方当事人牺牲自身合法利益,来满足这些上访者的诸多不合理要求,以图阻止上访者的闹访行为,最终形成闹访者不减反增,上访者问题‘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局面。”这位房地产老板侃侃而谈,思路清晰,显然有备而来。

  彭磷基说,政府因为害怕上访影响地方形象,或恐惧暴露官员腐败问题,而打压上访者,当然是错误的;但因为“爱面子”“怕出事”而对闹访人“姑息迁就”,那么,政府最终会被闹访者牵着鼻子走,而越来越多的人也会企图通过越级上访达到其不合理目的。如此,富人任人宰割,公平何在?

  “不怀好意者用越级上访满足其不法目的”

  彭磷基承认,现实生活中群众“越级上访”之所以非常普遍,有的是因为不知道程序,有的则是因为对地方政府能否公正解决存有疑虑,但他也严厉指出,有许多人其实是不怀好意,通过娴熟运用上访“工具”,期望以此对地方政府制造上级压力及社会舆论压力,以满足其不法目的。

  他说:“在实际操作中,现在对越级上访,都是由本级政府将其接回当地解决处理,但某些基层政府,对上访者一味迁就,恰恰正中这些人下怀。”

  对此,彭磷基满怀忧虑地指出,如果任其发展,软弱的政府将被“牵着鼻子走”,越来越多的人争相上访,局面无法控制。

  “政府为了粉饰太平,将不该纳入信访的也按信访处理”

  随着话题的展开,彭磷基的炮火显然已不仅仅针对依靠上访“满足不法目的”的上访者,也不仅仅对部分政府无强硬作为而感到愤怒,令他觉得郁闷的,更是某些地方政府往往为了保持正面形象,将一些不该通过信访制度解决的问题,纳入信访处理。

  “这其实变相鼓励了许多人,不论有没有理,该不该上访的,都可以通过上访解决问题。上访的人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恶劣,封路堵道、投河跳楼、抗议绝食、聚众静坐……用尽一切激烈手段。这最终造成我国法制体系的混乱。越来越多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对闹访者,政府不能妥协”

  最后,彭磷基委员语重心长地说:“政府只有坚持公正为民的态度,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作风,才能真正解决上访民众问题,减少上访数量。但若是为了树立形象、欺骗上级、粉饰太平、制造和谐的假象而一味纵容,是决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

  彭磷基给“某些地方政府”支招说:“对闹访者,政府不能妥协,而应该通过劝阻、批评、教育,引导其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对于经劝阻、教育无效,多次进行闹访或者组织闹访的,政府应该理直气壮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惩处,决不能姑息迁就,更不能牺牲他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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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磷基去年被轰得够呛,我看在于他具有经济洞察力,观点不同凡响。中国的实物,什么都不很缺,就是地缺。人多地少,加上经济与人文因素(向繁荣地带的迁徒趋向),房价易涨难跌,尤其是需求分母极大的一线中心繁荣城市,房价的暴涨是必然的。我们可以想一下,全国各地的有钱人,有能力的那个不愿在京城上海置屋。举国的有钱人和外来热钱,都有可能打向京城上海楼市,由此出现的价格反映,以中国人均或当地人均收入来判断价格是否合理,是没有意义的;又以此来批彭磷基也是没有道理的。
  这次“两会”他事实求是地指出了政府作为中存在的垢病与反动,又体现了他的政治洞察力。这样一位不同凡响的议事代表,可以说是我国政治文化出现了可喜可贺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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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 替富有阶层说话是最高水平的议政观点  设置分类
标签:议政 观点

  看到一个政协委员批评张茵的提案,说他不够境界,作为议政代表,说话不能只代表富人。这个批评的观点一直以来比较时髦,就是说,谁替穷人说话就是有社会责任,反之就是境界不高。这是一种错误而浅薄的舆论观点,

  社会的先进,量化的主要指标是富有。富有的来路主要是经济的活力。活力来源于落差促成的竞争。而其中富有是代表引至社会竞争前进的正面与先进力量。没有富有,就没有竞争的标竿。做为议政代表,一定要明了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是什么,要深刻理解“让一些人先富起来”的哲理。知道这一点,就会处理好政治上的理想与现实、战略与战术的关系,就会尊重人才,保护富有,鼓励先进,批判贫穷,启导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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