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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委] 派性现象对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影响和对策思考

本主题由 啊-呸-服! 于 2008-6-20 07:48 提升
当前,农村的派性现象已经较为普遍的存在,尤其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表现更为突出。笔者认为,在现行的制度安排下,农村派性现象是以共同利益为核心,诸多利益个体相互利用、相互妥协的必然结果,也是村民政治参与自然形成的组织化形式。这种现象对村委会换届选举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负面的影响,需要基层党委政府正视和包容,并加以正确的引导。
       一、当前农村中派性群体的主要特征
       1、不稳定性
       首先,派性群体是以特定能人的个人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会随着特定能人的退出而解体。这些能人或者是政治能人,对村集体事务熟悉,并在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威望;或者是经济能人,能够通过经济纽带对其他村民施加影响;或者是家族能人,亲友众多且在亲友中具有优势位置和内部威望。这些人一旦他们产生政治上的诉求,就能够通过“亲拉亲”、“故连故”的方式,连起一长串的村民,最终形成许多个以他本人为核心的,有着某种利益联系的人际关系圈。派性这种以某个特定能人为核心的特征,也决定了它会随着这个特定能人的退出而解体。其次,派性是在特定事件中被激活和强化的,会随着特定事件的结束而偃息。一般情况下,村内不发生涉及多数村民利益的重大事件,派性斗争就会处在“休眠”状态。目前农村中激活派性意识,强化派性斗争的事件主要有:村两委换届选举和涉及村集体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的重大村务决策。这种被特定事件激活或强化后的派性斗争,也往往随着特定事件的结束而偃息或弱化。第三,派性是随着斗争格局变化不停地分化组合的,各方力量时刻处在此消彼长之中。派性的组织结构一般可分为核心层、紧密层和松散层。核心层是以派性领袖人物为核心的亲朋好友,紧密层是通过利益联盟形成的利益共同体,松散层是依附于核心层、紧密层精英人物的普通村民。随着派性斗争格局的变化,紧密层中的精英人物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随时可能“改旗易帜”,进而导致松散层中普通村民的派性立场变更。因此,派性斗争各方的力量时刻处在此消彼长之中,各个派性不断地分化整合,一般最终会形成两大对立派性参与最后的角逐。
      2、利益主导性。
      首先,派性斗争的实质是利益之争。大多数人加入派性群体,就是想从现实或未来的收益分配谋取更大的利益,这就决定了派性斗争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本派利益最大化,也决定了形成派性需要一定的成本。因此,派性必须找到一定的收益空间,否则派性斗争就难以维系。集体经济资源是派性最为主要的收益空间,村干部“身份资产”的升值也为派性提供了这种收益空间。抽象地说,村集体掌握的资源越多,再分配村集体资源的机会就越多,形成派性的可能性越大;村干部“身份资产”越高,村干部身份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就越多,围绕村级选举产生的派性斗争就会更加激烈。因此,在村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特别是有土地征用的城效村),在项目建设较多的村(特别是有大量政府投资项目的重点建设村),派性现象尤为突出。其次,派性斗争需要通过利益联盟、利益许诺和利益收买进行针对性动员。无论是村委会换届选举还是重大村务的民主决策,要想取得派性斗争的胜利,都必须把足够多村民的意愿集合到派性意图中,从而形成有利于派性利益的多数人选择。由于派性各方都缺乏足够的群众基础,因此在努力扮演村集体公共利益代表的基础上,会采取一些针对性动员措施,比较常见的是利益联盟、利益许诺和利益收买。利益联盟是不同派性结成的利益共同体,如在选举中虽同为竞选者,但竞选的职位不冲突,在各自均存在强劲的竞争对手时,为了双赢结成同盟。利益许诺就是对村集体资源再分配的许诺,包括对一些非竞选村干部职位的安排许诺,以此拉拢处于“中间派”的村内能人。利益收买是当派性斗争进入“白热化”后,直接以物质利益对关键的票数进行收买。
       3、内部竞争性。
       首先,派性斗争是村集体内部的利益之争,竞争各方都遵守一定的规则。派性的存在就是为了争斗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竞争就没有派性,而这种竞争其实就是各个派性群体所能影响的普通村民进行人数上的竞争,争夺的利益也主要是村集体资源分配。另一方面,当前农村中的派性斗争都是在制度框架下的竞争,派性所争取的胜利都是制度规定的民主选举或民主决策的某种结果。因此,派性在竞争过程中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必定是制度规定所不禁止的或者是制度规定虽然禁止但无法有效制裁的,否则就意味着在竞争中的“出局”。其次,竞争各方往往与对立面直接互动,派性冲突现象比较常见。在派性斗争中,并不是简单的“你拉你的票,我唱我的调”,而是要随时依对方竞争和动员策略的变化而变化。例如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竞选双方都会花大力气去争取“中间派”的支持,并且想方设法阻断对方动员过程,甚至不惜一切代价挖走对方的助选“精英”。 特别是竞选“白热化”的村,竞选者几乎都会采用诋毁对手的方式来抬高自己,四处反映对方的腐败问题、生活作风问题,四处宣扬对方是借选举之机捞取个人利益,甚至动员上访手段来给基层党委政府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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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派性现象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影响

1、有利方面。
一是提高了村民投票积极性,使换届后的村委会具有更为广泛的民意基础。从2005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看,派性动员的程度与参民的参选率成正比,派性动员在客观上促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选举与村民直接关联。例如横路乡的横路村派性斗争激烈,从村民代表选举到村委会的另行选举一直保持高参选率,其中在村委会另行选举中参选率达到98%;而该乡的方家基村,缺乏派性参与,地缘关系成为主导选举的主要因素,在村委会的第一次选举中选民参选率不足50%。更为重要的是,高参选率产生的村干部,能够得到村民的广泛认同,从而为村级组织顺利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增强了选举规则意识,有效保障了选举秩序的相对有序性。从大多数村的选举情况看,派性群体并不会恶意地去破坏选举秩序,特别是派性中的核心人物反而会自发地去维护选举秩序。例如横路乡横路村某村民与选举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其所支持的竞选人迅速出现,并将其劝离。这是由于派性群体的竞选行为是选举制度框架的政治参与,作为竞选者的派性核心人物必须去熟悉规则、研究规则,并引导和动员所能影响的普通村民按照规则参与竞争,以实现自己的参选目标。对比2005年和2002年的两次换届选举,可以发现派性群体的选举规则意识明显增强,在2005年的换届选举中,只要选举程序规范、规则公平,失败一方多数能够接受,理性面对。
三是增强了村民政治参与效能感,从根本上奠定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从近年来各村先进、后进的起落沉伏来看,真正难以治理的并不是“闹派性”的村,派性比较严重的村虽然在短时间内会爆发大量的社会矛盾,但一般经过1—2年的明争暗斗,最后通过村两委换届选举上的最后角逐,很有可能往良性方向发展,甚至成为干部民主、制度规范、群众发展愿望迫切的先进村。这是由于派性斗争往往借助维护村集体利益的合法外衣,这在客观上强化了村民原本模糊的村集体共同利益观念,激活了村民的政治参与效能感,而村民对村集体自我认同感的增强,又反过来要求派性群体真正重视村集体利益。笔者认为,真正难以治理的是缺乏政治关联的村,这些村的村民对村组织失去了一切信心,对村集体事业漠不关心,表面上看“风平浪静”,但这种村做不了任何事,一有“风吹草动”,就是此起彼伏的村民阻扰事件,原横路乡杨梅岗村就是这种村的典型。

2、不利方面。
一是派性斗争对规范选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任何细节上的纰漏都有可能导致选举无效。从上一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看,因为工作细节上的问题导致选举无效的案例不在少数。例如江山市卅二都乡苗青头村在2005年的村委会换届正式选举中,因给某选民多发一张选票导致选举无效,在第二次选举中又因某选民委托书的姓氏写错再次导致无效。大量的案例表明,派性群体发现选举中存在纰漏,并不会立刻指出,一旦选举结果对已不利,就会指出问题,进行“秋后算帐”。
二是派性动员现象直接催生了大量不当竞选行为,导致村委会换届选举庸俗化。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拉票事实上是普遍存在,“狗都要挂盐水了”指的就是夜晚走动拉票的频繁。而拉票的方法,一般是利用人情关系或者施以小恩小惠。在选举前夕,请客吃饭、分发香烟,甚至把一些日常生活品送上门也相当常见。这种拉票方式一般都有着很好的效果,村民甚至农村党员在投票的时候,往往是感情战胜理智、关系战胜公正,首选的最大可能是与自己关系亲近但能力不见得突出,或者是给予自己好处但品德不见得高尚的候选人。
三是派性冲突现象引发了大量社会不稳定因素,任何偶发事件都有可能演变成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考察村委会换届的整个过程,可以发现社会矛盾在两个时期比较突出:选举前夕和选举后期。在选举前夕,主要是派性群体利用某些事件动员群众信访,在打击现任村干部的同时,把自己在村民中的形象塑造成为村集体公众利益的真正代表。这种矛盾一般不会恶化,幕后人甚至可能会出面平息矛盾,目的是争取基层党委政府对自己竞选的支持。在选举后期,主要是竞选失败的一方利用选举过程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否定选举结果,或者是由竞选双方的过度竞争,利益之争演变成了面子之争,竞选失败的一方失去理性。这种矛盾极易恶化,极有可能导致砸票箱、打群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等恶性事件。在2005年的换届选举中,全市2597个行政村约有40个行政村发生了严重干扰和破坏选举秩序的事件,其中市西区花园街道双塘岭村发生了三、四十个村民冲击另行选举投票站,撕破票箱,殴打街道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的严重恶性事件。
四是派性妥协现象容易主导选举结果,使基层党委的组织意图和村民的民主权利空泛化。当不同的派性群体达成某种利益妥协时,由于普通村民在选举投票中的依附性,很难形成能够制衡派性妥协的一致意见,这就可能导致派性群体决定选举结果的局面,不仅组织意图无法实现,村民的民主权利也事实上被空泛化。回顾2005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有两个现象值得深思,即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很难实现交叉兼职和非竞选产生的村干部有所增加。从派性现象角度分析,这两种现象都是派性妥协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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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策思考
1、立足现实,把握原则,引导派性群体规范参与。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派性参与已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基层党委政府必须正视这一问题,突破思想框框,着重引导派性群体规范参与,依法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和谐有序地进行。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依法选举的原则。在当前农村社会矛盾日趋复杂的情况下,村委会换届选举一定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凡是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步步到位,凡是法律赋予选民的民主选举权利,要充分保障。特别要注意的是,不可轻易干涉派性群体在法律和选举规则许可范围内的竞选行为,而是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引导和规范派性群体的竞选行为上,采取各项有效措施防止和打击贿选、胁迫以及破坏选举秩序等法律所禁止的现象。
二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践表明,只有让派性群体认可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性,才能达到派性群体认可选举结果的目的。因此,选举过程中要注重营造平等的竞争环境,特别是要正确处理组织意图与公平竞争的关系,原则上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党员和村民,都应当欢迎和鼓励,不能因为不是组织培养的人选而制造障碍,而是要将组织意图与民意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公平的竞争中予以落实。
三是理性竞争的原则。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只要派性群体的竞选行为是理性的,既使发生突发性事件,也是可控范围的事件。因此,选举过程中,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注意把握竞选双方的竞争尺度,一旦发现“利益之争”成为“面子之争”,或者任何一方有非理性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疏导或制止,如果无法制止,而且事态有激化的趋势,要果断中止或暂缓选举。

2、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引导派性群体有序竞选。
在换届选举中,各种社会矛盾叠出,派性群体之间、派性群体内部都有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冲突,基层党委政府要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切实把握关键环节、关键人物和关键问题,着力引导派性群体有序竞选。
一是要紧紧抓住派性群体的核心人物,加大引导和沟通的力度。要高度着重对派性核心人物的正面引导,加强沟通,听取他们的合理性建议,消除他们对基层党委政府公正性的怀疑,并及时协调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切实发挥他们在维护选举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容易发生矛盾冲突的选举日,可以考虑把各派核心人物邀请到投票现场附近,进行集体谈心交心,一方面避免其背后“搞小动作”,另一方面, 一旦投票现场发生争执,督促其做好相应选民的工作。
二是要切实把握派性竞选的规律特征,实行规则定在前。从选举实践的情况看,派性群体基本能够遵守法律和选举规则的相应规定,容易引发争议的主要是法律和选举规则没有明确规定,而由村选举委员会自行制订相应的操作办法,特别是遇到问题后作出的临时决定。因此,要高度着重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制订,根据上一届选举的经验教训和各村实际充分讨论,把各种可能的问题考虑在前,并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形成民主决议,从而做到规则制订在前,切不可简单的翻印“统一模版”。对于选举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更须谨慎对待,对任何细节性的操作作出相应规定(如代写条件的设定、代写票数的限定、无效票数的认定等),都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充分听取各方的合理性建议,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邀请派性核心人物共同参与制定。
三是要切实把握派性斗争的心理特征,着重相互制衡。当前,派性群体在竞选中并不能充分相信选举的公正性,会千方百计从选举暴露出来的的各个细节纰漏中,去印证这种怀疑,一旦竞选失败就很容易迁怒于选举的不公正。因此,一方面要创造条件,让双方或多方的竞选者(或候选人)对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运转形成有效监督,以程序的公正性促使派性群体相信竞争环境的平等性。另一方面,可以考虑运用相互制衡的方式,均衡安排竞选双方或多方所信任的人进入选举委员会,以相互监督的局面保证选举公正性的实现。

3、注重方法,把握主动,确保选举达到预期目的。
在派性斗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乡镇党委政府要更加注意方式方法,切实把握选举工作主动权,在确保选举过程和谐稳定的基础上实现组织意图。
一是要注重细节,做到选举组织工作严谨周密。一定要把困难估计足一点,把问题想得细一点,对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步程序的落实,都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再三,并作出详尽布置方可付诸实施。切实把好委托关,严格的依照法律设定委托条件,规范委托方式,明确截止时间,做到统一审核、统一把关、统一公示;把好投票关,确保选票的发放“人名相符”、“人票相符”,并依序进入秘密写票处,代写选票要按照事先设定的规则;把好票箱开启关,一旦发生阻挠票箱开启的事件,处置要慎重,依法及时协调,切不可简单地交由村选举委员会表决决定。
二是要积极防范,妥善处置敏感性问题。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前期排摸的情况确定重点村,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力争实现最好的结果,同时按照最坏的打算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要明确“提倡”、“反对”和“打击”,区别对待拉票行为,提倡从维护村集体公众利益进行公开演讲、演说和承诺,反对从个人关系、小团体利益进行拉帮结派,打击违反法律或党纪的贿选、胁迫等行为。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了解民意,随时掌握动态,同时对捕风捉影的小道传闻要注重正面引导,对村民反映强烈但一时难以查实的问题,可以旁敲侧击警告当事人,对正式举报的问题及时介入调查,一旦查实要严肃处理。
三是要注重方法,确保组织意图落实。原则上组织意图应当依据法律和政策“定框不定人”、“对事不对人”,并从通过民主决议的选举办法中加以体现,对照各村实际设定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对不宜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要做好思想工作。对组织培养的具体人选,可以考虑通过具体的人,在不影响依法选举、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的前提下,为其出谋划策,也可以考虑在一定尺度内以具体人的行为为其制造一定的舆论导向。另一方面,要着眼于换届选举后可能产生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公开竞职承诺环节(包括村民代表也要作出相应承诺),规范承诺的内容(包括服从党支部领导的承诺、任期目标的承诺、制度执行的承诺、廉洁自律的承诺等),明确无法兑现承诺的责任及承担方式,有条件的地方一定要在投票选举日进行宣读。同时,要进一步规范非选任村干部的产生方式,控制村干部总体职数,确保相互兼职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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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我们这里正在进行合并行政村,选举新的两委班子,以前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受益颇多。: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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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我们这里正在进行合并行政村,选举新的两委班子,以前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受益颇多。: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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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当年说过,党内无派,千奇百怪。所谓的高票当选体现的绝对不是民意,一般地是民众对选举的麻木才会随意地划一个圈,反正谁当政都与我没有多大关系,而过半当选却给了当选者相当的压力,这绝对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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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朝阳柳生 于 2008-3-14 17:29 发表
毛泽东当年说过,党内无派,千奇百怪。所谓的高票当选体现的绝对不是民意,一般地是民众对选举的麻木才会随意地划一个圈,反正谁当政都与我没有多大关系,而过半当选却给了当选者相当的压力,这绝对是好事。
老兄的后半个观点我赞同,前半个观点我不认同.
什么是麻木,没有具体的利益而追逐画出来的可望不可及的金元宝才是觉醒吗?我认为不是的,我认为基于利益的投票恰恰于觉醒的开始,理性的复苏.所谓的民主本质就是利益的妥协,至于与否向着公利的方向,那是制度是否合理的事!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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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老乡长 于 2008-3-14 17:15 发表
谢谢楼主,我们这里正在进行合并行政村,选举新的两委班子,以前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受益颇多。:handshake
谢谢,期望着共同探讨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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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但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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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派性政治是农村严重的安全隐患,是盲目模仿西方选举的龌龊交易的产物。是中国人的失去传统尊严的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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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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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
今年下半年各地将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
派性的客观存在一直是困扰基层政府开展好选举工作的一个顽疾.楼主的观点很精僻,针对性强,操作性也强.
建议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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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的天
真长啊
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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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不错 ,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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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xw16 于 2008-6-28 16:46 发表
不错,不错 ,不错,不错
寻找回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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