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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表态文化”折射官员话语模式

“表态文化”折射官员话语模式
无论哪种类型的“表态文化”,都不可简单地、绝对地说是好还是坏。但就其不良的方面而言,是和我们干部队伍中个别人素质不高以及干部选拔机制存在的弊端有关。
李宗桂
     《人民论坛》 ( 2008-03-01 第5期 )

   编者的话

   2008年,列席广东省人大分组讨论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在审议两院报告时,直言司法系统存在的一些问题。这组的一名省人大代表为表明自己没有这样的看法,其间打断他的话:“这话可是你说的,不代表我们的意见。”李永忠在开全国“两会”时就曾对司法系统的问题提出过建议,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指出,这个代表说得很好,敢说实话!

   一个代表是一方百姓的缩影,一个代表议案往往是千百万人民的呼声。像李永忠不说官话、套话、大话,这样的代表应赢得尊重。相反,个别人大代表习惯当举手代表,即使表态时也没有什么有针对性的发言,更遑论有建设性的议案,值得批评。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官员凡是遇到难事、棘手事,一律不表态不吭声,遇到矛盾绕道走,惟恐因表了态拍了板而担责;对于民生问题,往往也是喜欢在群众面前表态,似乎一表态就说明问题得到了解决,民众也欢欣鼓舞;有时候一个部门开会,也是一个“表态的大会”,解决问题的很少,中国的“表态文化”在官场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表态文化”是个中性概念,无所谓褒贬,我们也应该辨证地看待。表态在任何国家的政治生活中都是存在的,但 “表态文化”消极的一面值得我们重视和警醒。

  

   “表态文化”,本质上是指官场中由“表态”现象所反映出的官员的话语模式,以及由此模式所反映出的种种心态、价值观念、行为方式。

   “表态文化”的五种类型

   “表态文化”作为一种特定的实践型、政治型文化现象,具体表现为若干方面的行为。一是“完全赞成、衷心拥护”型,二是“全面贯彻、坚决执行”型,三是“认真研究,迅速处理”型,四是“研究协调,妥善处理”型,五是“大声嚷嚷,高调宣扬”型。

   “完全赞成、衷心拥护”型,其特点是对于上级的指示、精神,表现出无条件认同,绝对服从。这种表态所涉及的对象,主要是上级党政会议的决策和精神,以及上级文件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级党政机关的文件。这往往是由“政治上保持一致”的原则所决定的,因而这种表态是必须的,但有时会流于口号化、形式化。数年前,有一“犯事”的县委书记在外地法院受审,“书记”在进行完自我辩护后,忽然下面一位旁听的原下属局长热烈鼓掌,事后问及为何鼓掌,回答让人哭笑不得:领导一讲完就鼓掌,习惯了!

   “全面贯彻、坚决执行”型,其特点是对于上级的指示和精神,表现为全面认同,并有相对比较切实的贯彻执行措施。这种表态所涉及的对象,既有上级党政会议的决策和精神,更有上级领导个人的意志,特别是有直接的上级领导的施政意图。这既有与上级“政治上保持一致”的要求,也有与上级领导个人意志保持一致从而形成好印象的动机,因而往往会比较自觉地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这种表态,尽管也有口号化、形式化的特征,但一般会有比较具体的内容和相对切实的措施,如现在只要中央关注某一事件,地方有郑重作出“承诺”的,有下“铁令”的,也有立“军令状”的,其中有实事求是的,也有难脱表态应付之嫌的。原因在于这种表态不仅是对上级机关负责,而且更是对具体的上级领导个人负责。

   上述两种“表态文化”类型,由于是“下”对“上”,所以自觉认同、唯上是从的特色十分明显,官员个人的创造性、独立性相对比较薄弱,“个性官员”相对较少。

   “认真研究,迅速处理”型,经常看到我们的一些官员在应对公共事件、突发紧急事件,特别是恶性的治安、安全、交通、卫生等事件带着命令式的口吻要求相关部门给出合适的处理结果。这种时候,表态者往往具有很强的原则性,态度强硬,立场坚定,时限和措施都相对具体,并可能有创造性的思路和措施,表现出较大的独立思考空间和能力。当然,不可否认,“认真研究,迅速处理”,有时也会成为搪塞民众、虚以委蛇的托辞。

   “研究协调,妥善处理”型,其特点是有明显的商量口吻,要求涉事部门和人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精神或国情民性、社会舆论甚至风俗传统,顾全大局,协商解决问题,而不能激化矛盾、制造冲突。这类表态,往往不具备强势的命令色彩,也没有上对下的呵斥姿态,其结果一般都以涉事部门和人员相对收缩自己利益,调抑情绪和要求而告终。

   “大声嚷嚷,高调宣扬”型,其特点是对于上级机关的指示和精神,特别是对于上级领导个人的指示,高调表态服从;对于群众的利益和诉求,高调表态解决;对于传媒的报道,高调表态理解和支持。这种类型,既有可能是真正解决问题,也有可能是口惠而实不至,宣传而已。从根本上讲,这种“大声嚷嚷,高调宣扬”型,具有明显的作秀色彩。

   综合而言,上述五种类型的表态文化,可以概括为服从式、命令式、商量式、作秀式。“完全赞成、衷心拥护”型和“全面贯彻、坚决执行”型,属于服从式;“认真研究,迅速处理”型,属于命令式;“研究协调,妥善处理”型,属于商量式;“大声嚷嚷,高调宣扬”型,属于作秀式。

   “表态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的原因

   就“服从式”而言,除了政治上的考量、要以“政治上保持一致”为表现外,和我们现行干部制度本身有关。“一把手”说了算,强调下级对自己的服从和绝对尊重,是一个重要原因。就“命令式”而言,除了令行禁止的施政要求外,上级对下级的绝对权威,上对下的俯视,也是重要原因。就“商量式”而言,除了民主、协商的温情和友善外,有时不敢负责、不真抓实干,也是重要原因。上述无论哪种类型,都不可简单地、绝对地说是好还是坏。总体上讲,是良莠并存。但就其不良的方面而言,是和我们干部队伍中个别人素质不高以及干部选拔机制存在的弊端有关。温家宝总理说过:我们现在很多问题与干部制度有关。确是一语中的。

   官场“表态文化”中的话语模式的形成,除了上述现实的原因外,其实还有历史的原因,亦即有其深厚绵长的文化传统因素。其中,“大一统”、保守持重、不敢出人头地等,是重要原因。

   中国素有“大一统”的情结。这个情结,既表现在政治上,也表现在文化上,更表现在官场话语方式上。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以后,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意识形态,儒家所倡导的“大一统”思想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反映在官场上,便是形成了模式化的官场话语。隋唐科举制度的实行,更是增强了官场话语的模式化和程序化特征。封建社会官员话语模式的总体特征,就是唯上是从,对上唯唯诺诺,对下颐指气使,缺乏个性色彩。对当今的影响,就是我们个别官员重视形式,崇尚整齐划一,唯上是从,话语没有自己的个性色彩,甚至千篇一律,成了新的“党八股”。

   中国传统伦理政治型文化中的保守持重、不敢出人头地、唯恐“招风”的因循守旧思想,也对当今“表态文化”中的官场话语模式有深刻影响。怕人家(主要是上级领导)说自己不稳重,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上司,怕枪打出头鸟,这样发展下去,简单化、片面化、极端化的最终结果,就可能削弱党的政治生活的活力,窒息党的文化生命,害莫大焉!

   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官场,都有其特定的“表态文化”,从而有其特定的话语模式。因此,“表态文化”不必也不可能消解,而只是应当改进,应当提升其品位,改善其素质。换言之,是应当优化“表态文化”,优化这一文化中的话语模式。简要地说,就是要反对新的“党八股”,有序扩大党内民主,改革干部制度(特别是干部选拔模式),培养独立人格,鼓励个性官员,制衡官员权力,提倡勤政反对懒政,进一步清除封建官场文化的余毒,提倡并鼓励“表态文化”的多样化,等等。若能如此,则“表态文化”就会优化,就能成为我们文化建设的积极因素,从而有力地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作者为中山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

没有去试,就不能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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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谈“表态文化”
     《人民论坛》 ( 2008-03-01 第5期 )

   我为什么要表态

   只要是个官,总有要表态的时候。当上级机关发出行政动员令之后,最愿意看到的是下级机关能够闻风而动,积极响应。这一方面可以使上级的行政动员获得下级的舆论支持,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下级从雷厉风行的响应姿态中获得上级的好感。官场习惯于表态、善于表态以及表态文化的形成,恐怕与此种行政动员模式有很大关系。在一个对行政手段过度依赖的环境中,形成一种所谓的“表态文化”其实是一件很自然之事。

   (江苏一官员)

   官员表态总比不表态强吧,官员表态多,本不是坏事。就算你说了空话、假话,某种意义上也比不说话、做昏官要好些,因为老百姓至少有了批评的对象,用批评的方式逼着你改进。

   (湖北一官员)

   作为官员不仅仅对上级要表态,好多时候,底下的人都等着你表态呢。一些人对表态的迷信也使得官场的表态文化愈演愈烈。比如,某一位领导对某事表态之后,有人就把它当作“利好”消息,并且还要问上一句,别的地方的领导,何时也如此这般地“表个态”?这种对表态近乎迷信的认识,可能是表态文化不衰的一个社会基础。而对表态近乎迷信的认识,则可能建立在对官员个人人格和能力的迷信之上。在不少时候,看到我们官员表态的声音响亮,而法律与制度却保持沉默。在依法治国的途中,此种现象值得深思 。

   (江西一官员)

   我为什么有时不表态或说官话、套话

   身处官场,我看到了不少有高超“圆滑”技艺的人,他们永远不顶撞上司,上司是永远正确的,工作可以不干,可以干不好,但好话一定要说,特别是要说给领导听,要让领导高兴。遇到难题,就绕个圈,擦个边,千万别表态。而这样的人往往还混得不错。有了如此这般的官场潜规则作祟,加上我们是一个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社会,久而久之,讲套话或不说话这样的风气在官场流行也就不足为奇了。

   (江苏一官员)

   虽然你是个领导,但你却不是什么都懂,可是,既然作了领导,还必须阵阵都不落下,开会、陪检、调研、讲话什么的,如遇到不知情、不太懂、无把握,或有来头、有争执等棘手的事,那就麻烦了。于是讲那些正确得不能再正确的废话,我们常常是倒背如流,故而不出现口误,也不会出什么问题,要知道说错话的后果可能更严重。

   (湖南一官员)

   在中国的官场环境中,出现诸如口误那些低级错误,往往“问题很严重”,口误者轻则遭讽,重则丢官,我觉得要造就一个允许官员讲错话的氛围,无论从政治层面还是民众的心理承受能力,都要有一种包涵、宽容、谅解的心态。

   (山东一官员)

   有些问题,没有搞清或尚未想好,不急于表态不是“圆滑”,而是一种慎重、认真的表现。所以不必一棍子打死,都扣上“庸官”的帽子。

   (北京一官员)

没有去试,就不能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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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看待官场 “表态”
在权力过分集中的基本体制之下,加上官员主要只对上负责和有效的问责制缺乏,就形成了政治投机性表态 的深厚的制度基础。
任建明
     《人民论坛》 ( 2008-03-01 第5期 )

   官场表态既合理也需要

   目前,对于在官场非常盛行的“官场表态”或“表态文化”现象,贬斥和批评的成份居多。我个人认为,对于这种官员声音展示应该辨证看待。从总体上来看,官场表态是符合社会进步大趋势的,仅以官员群体的声音展示来看,也显著地不同于“文革”时期的政治口号式表态,这也是一种发展和进步,应该予以肯定。

   但是,现实中的官场表态确实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必须予以区别对待。对于好的表态做法要大力宣扬,而对于不好的表态,则要予以贬斥,甚至需要分析其体制根源,而后有效地治理。

   首先,从总体上来看,官场表态既合理也需要。官员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和商界精英、知识界专家、有影响力的民间人士一样,他们通过传媒发表自己的言论、表达自己的态度,既完全拥有这个权利,也是对社会有利的。官员作为公共管理者或领导者,他们通过公开表达,以阐明主张、凝聚人心、推动工作,这也是实施领导或管理的实际需要。

   当然,现实中的官场表态确实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第一类表态,是政治投机性质的,空洞的、迎合的,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例如,上级领导关注什么、重视什么,或者有什么新提法,就第一时间跟风表态,既不考虑上级领导的主张是否正确,是否有悖于现行的法律法规,也不进行自己的思考和判断,更没有打算去实践,表态仅仅是一个态度,惟恐留下不和上级或中央保持一致之嫌。这种表态的另一个翻版则是,一旦涉及到责任、困难,或者实际情况和上级的看法不一致,则与前者的慷慨激昂截然不同,根本不做任何表态。近些年来,这种风气有日益盛行的趋势。

   另一类表态,是坚持原则的,求真务实的,有实在的内容,有自己的见解,更有实际行动的强力支持。现实中,这类表态也不时见诸媒体,如此表态的一些干部还被媒体称为“个性官员”。

   毫无疑问,对于第二类表态,应该予以肯定和褒扬。而对于第一种表态,则应该予以坚决的否定和批判。诚然,由于种种原因,第二类表态的比重还很小,还缺少“市场”或氛围。而与第二类表态声音弱小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第一类表态有着深厚的土壤,需要深入分析其原因,从源头上予以治理,而并非简单批评就能起效果的。

   刹住“第一类表态”之风

   第一类表态有着深厚的土壤,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气候,或者说形成了特殊的表态文化。一种文化现象一旦形成,对官员的行为选择和作风当然就会有更为普遍的影响。但不论是否已经形成文化,是否有传统因素,这类表态的根子还是出在现实的体制上。我国现实体制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二是官员主要只对上负责;三是有效的问责制还比较缺乏。

   所谓的“权力过分集中”,就是邓小平1980年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所论述的那样:“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正是在这种权力过分集中的根本体制下,在我国的政治生态中就出现了“一把手”这个特殊职位。权力高度集中于各级“一把手”,“一把手”具有绝对的权威。甚至法律如何规定并不紧要,但“一把手”的态度、意见、批示却不可小视。

   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里,官员不仅要对上负责,也得对下负责。在典型的民主政体中,不论政务官还是事务官,都既要对下负责,也要对上负责。相对来说,事务官要对上负责多一些,而政务官则对下负责多一些。或者说,在典型的民主社会中,官员对上负责的比重也不小,但归根结底要对下负责。目前,我国的官员一定程度上还处于主要只对上负责的状态。

   虽然这些年来,我国建立责任政府的努力已经取得一些成效,但有效的问责制还是比较缺乏。有效问责缺乏既有基本体制上的原因,也有微观问责制度设计和执行上的原因。

   在权力过分集中的基本体制之下,加上官员主要只对上负责和缺乏有效的问责制,就形成了第一类表态的深厚的制度基础。在这样的基本体制下,作为理性人的官员,其理性选择必然是:敢于和上级发不同声音的少,敢于说真话、坚持原则的少;政治投机者、迎合者众;当法律制度和上级的态度不一致时,敢于按制度办事的少,人治将得到助长而法治难以发展。久而久之,在官员系统中就形成了一味向上看的风气。一旦这种表态变成上下共同需求及期待时,不良的表态文化将得到强化。

   因此,要治理上述第一类官场表态,光批评、教育是不够的,还必须从体制源头上进行改革。而要重点改革的就是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官员主要只对上负责的体制以及加强问责制。简而言之,就是要按照十七大的精神,“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推进法治和民主,使舆论和群众监督得到法制的保障。

   (作者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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