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全新的土地管理制度
从制度上解决问题的总的思路是“放开产权,管住规划”。这一思路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改变土地权利结构,确立多元化的土地产权制度,让农民拥有真正的耕地财产权。可以确立耕地永包制,强化农民的耕地财产权。可以考虑在全国用几个月的时间搞一遍“土地确权”,然后宣布耕地承包权永远属于农民。为此,要取消现行法律中那些关于“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做决定的条款。农民的耕地永包权如同他拥有一台电视机一样,不能用什么范围的投票来剥夺。农民有了这个权利,地方政府圈地搞建设的冲动必然刹车。
第二,要放弃“国家建设”这类法律用语,用更明确的公益事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术语。法律文本要用列举的办法来确定公益用地的范围。各种开发区用地不能笼统地看作公益用地。
第三,确定国家和省级政府之间的土地规划分工,中央管规模,省政府管到地块,实行土地规划法制化。对现行规划要重行严格审议,以便规划和实际相符。只要符合规划,再不应区分“大产权”、“小产权”,一律平等;如不符合规划,对违规者一概施以高额罚款或判处监禁。
第四,对于非农建设规划区(包括开发区)用土地交易制度替代土地征收制度;用讨价还价办法替代补偿办法。任何一户土地主人,都可以拒绝交易,哪怕这块地处在某开发区的核心地带。
第五,对于公益事业用地,严格按照公益事业项目列举目录界定用地范围。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这类占地可以强制交易,但交易价格应参照当地农用地价格制定,并高出一定比例。要在理念上清楚,即使为了公共利益,也不能以牺牲私人利益为前提。
第六,建立土地交易收入调节税,但不再允许各级政府搞土地财政。调节税的收入用来建立土地整治基金和公益用地征用补偿基金。
为实行上述制度,并使之法制化,要尽快冻结土地占用,然后清理已有的违法占地案例。对农民的投诉,各地应给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诚心诚意地对农民负责。(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