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卫生局] 新农合化解不了看病难

新农合化解不了看病难



南方农村报新闻 时间: 2008年03月13日 来源: 南方农村
作者:


  □李昌平



■有此一说

  如果在30年前依然坚持农村合作医疗,肯定是功德无量的;但现在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不过是一场过时的、毫无价值的试验。

  新农合的主要功能是大病统筹——政府出40元/年·人,农民出10元/年人,参与者小病自理,大病按比例报销。据官方介绍:覆盖面已达到85%,其中有大病患者3%,其报销比例约为40%左右。

  这就是说,轰轰烈烈的新农合,解决的仅是3%的患者的40%的医疗费用,大约100亿元/年左右。100亿元,大约占全国农民医疗总费用1600亿元/年的6%。然而,从中央到乡村,因新农合而建立起的庞大管理系统和研究系统所需要的费用,恐怕也需要100亿元/年左右。

  置97%农民的需求于不顾,仅仅解决3%的大病患者的需求,这是大错特错,是本末倒置了。3%的大病患者不是不顾,而应该纳入商业保险和医疗救济范畴才是。

  我国农村医药供需状况大体是这样的:绝大多数乡镇医院的设备和医生都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而90%以上的农民迫切需要医疗健康服务,但100%的没有满足;很多药厂的生产能力只发挥了20%左右,农村却严重缺药、并且假药、过期药泛滥,药品价格也一涨再涨。

  一方面是供给严重过剩,另一方面是需求严重不能满足。

  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市场化的道路走不通,已经检验过了。笔者的建议是:

  第一,解决全体农民基本医疗服务——中病和小病免费,应该成为新农村医疗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解决3%的大病患者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主要由商业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去解决,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第二,未来五年,卫生硬件和队伍建设,要重点加强乡镇医院和中心村(社区)卫生站。

  第三,财政供给的医生,要定期轮岗。在大医院工作一段时间,必须到乡镇医院、村(城市社区)卫生站工作一段时间。

  第四,属于基本医疗服务范畴的药品和器械,由卫生部门统一采购,统一配置到乡镇医院和村(城市社区)卫生站。

  第五,各级人民政府卫生专员、管理部门、人民代表负责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定期向社会发布监管报告。

  第六,准许乡村私人医生执照行医,构成对基本医疗制度体系的竞争态势,并满足特殊需求。
没有去试,就不能说不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