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减弱
肃南县现有金融机构3家(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截止2006年7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772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2360万元,其中工业贷款560万元,占4.5%;商业贷款157万元,占1.3%;乡镇企业贷款410万元,占3.3%;农业贷款8417万元,占68.1%;基本建设贷款2600万元,占21%;其它贷款217万元,占1.8%。
近年来,由于国家推行金融机构改革,基层金融机构代办网点大幅缩减,甚至取消,加之贷款权限上收,致使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减弱,肃南县农牧民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日益突出。突出表现在:
(一)信贷总量增长缓慢,与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不相适应。近来年,肃南县信贷总量增长十分缓慢,增幅大大低于经济发展速度,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2006年7月末与2000年相比,存贷款增幅分别为160.3%和-0.03%,贷款增量逐年呈现负增长趋势。贷款增量中,支农贷款占了相当比重,已经达到90%以上,商业银行贷款增量很少,多年来未投放新的贷款,有的甚至是负增长,对县域经济支持十分微弱。
(二)信贷过度集中,导致区域资金供需脱节。2000年到2006年,金融机构新增贷款95%以上集中于垄断行业和县外大型水电企业,仅2000年以来,肃南县农业银行向张掖龙首电站投入信贷资金达3800万元,占农业银行新增贷款的97.4%。信贷资金过度集中,导致中小企业难以取得必要的信贷支持,不利于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同时国有商业银行资金外流,使地方经济的发展缺乏资金来源,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
(三)金融机构减少,功能萎缩。国有商业银行在战略调整过程中,大量撤并县域基层营业网点,服务功能相应萎缩。肃南县商业银行由1995年3家减少到现在的1家,农村营业网点由1995年的8个,减少到目前的1个,农村信用社基层网点由1995年的27家,减少到目前的12家。基层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大幅度缩减,使县域经济发展中必须的金融服务得不到保证,进一步加剧了农牧民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四)农牧村资金供求失衡状况严重。随着肃南县新牧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农牧业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农牧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但是,近几年来国有银行将贷款权限进一步上收,县级及县级以下营业网点基本上只单纯吸收存款,逐级上存,再加上邮政储蓄机构的“抽水机”效应,导致农牧村资金外流严重,造成农牧村经济发展的“贫血”现象。2006年7月,肃南县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存贷比仅为33.5%,全县约有2.5亿元资金外流。
建议:
1、建议金融机构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角度出发,在肃南县设立商业银行代办点,适当下放贷款权限,切实解决农牧民和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2、引导现有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选择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试点信用贷款方式。积极推行票据融资,推广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业务。
3、农村信用社在巩固改革成果,继续完善提高现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企业贷款业务,逐步过渡到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为新牧区建设提供有效支持。
4、尽快完善融资抵押担保机制,积极推行和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及担保机构,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面、增加信贷投入创造必要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搭建“信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