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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委] 媒体质疑柳州市领导别墅区:阳光下的集体腐败

 

房价低一半 户均占地一亩多 柳州市领导"团购"高档住宅

房价低一半 户均占地一亩多 柳州市领导"团购"高档住宅

    柳州市四大班子领导集体住豪宅,无疑是一宗阳光下的集体腐败。没有任何一种遮羞布或隐形术能把如此打眼的一个别墅小区隐藏起来,领导们堂而皇之地住进去,既不怕群众议论、举报,也不怕未买到此房子的其他干部“眼红”,如此勇气以及自信何来?实在是匪夷所思。【相关:石家庄多名民警农村圈地20亩建豪华别墅(图)

    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解释:建房的所有成本,包括土地、建材、小区内配电、给排水、物业、停车、绿化、道路等一切配套项目都计入房价,公家不出一分钱。

    柳州市领导别墅区的出现及其运行机制,倒不失为解剖当今房地产市场的一把手术刀。在经适房、限价房、廉租房仅属“点缀”的背景下,城市居民解决住房问题只能到市场上购买,而如今的房地产市场是怎样一种状态?是一个行政权力涉入最严重、规则最混乱、最不公平的市场。

    刚结束的两会上有人提出,“房价一半被政府拿去”。“一半”所指的尚不是政府的卖地收入,而是涉及25个部门的50多项收费,以及开发商为“磕地”而支付给政府人员的公关费用。这正好可解释柳州市四大班子领导为何能以“半价”买到别墅。房子也许是委托开发商修建的,既然是建自住的房子,政府当然就可以不再从开发商那里拿房价的“一半”,所以尽管低价,开发商也绝不吃亏。

    土地资源构成房地产市场最为晦涩的要素。理论上说,土地归国家所有,实质上归全体公民。现实却是,土地在所有权、处置权上与百姓完全无关,成了地方政府想怎么卖就怎么卖的私有财产。如果说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主要途径,是科学、高效地配置和“经营”土地,那么,当今土地资源的管理现状注定了上述目标只能是一种美丽的空想。

    任何一种市场要做到公平和高效,市场规则的科学完善是基础条件。而多年来的现实是:地方政府一方面是房地产市场的巨大获益者,另一方面又是该市场规则的唯一制定者。柳州市领导的住房腐败之所以理直气壮,重要依据就是2004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

    该《办法》实际上就是争议颇多的单位自建房办法,其模糊之处在于:其一,单位原有土地可视为私有,并在土地上为职工建房;其二,这种自建房名义上是解决住房困难,实际上可成为游离于房地产市场之外、与基本住房保障完全无关的一种腐败利益。

    不知道各地的诸如此类的管理乱象还有多少,但有一点很清楚,只要政府是房地产市场的既得利益者,与楼市相关的一切腐败都会层出不穷。(刘以宾)

没有去试,就不能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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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领导集体买高档住宅 正厅级每套340平方米

 

近日,记者收到读者来信,反映广西柳州市专为市领导建了别墅小区。为此,记者赴柳州市进行调查。

  幽雅豪华的住宅小区

    在广西柳州市的柳江东岸,有一片专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下简称四大班子)领导建的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这里既临江又靠近新建的行政办公大楼,不远处是建设中的河东公园,地价居全市最高之列。

    小区占了整整一个街区,共57亩,全部被铁栅栏围住,外面与宽阔的东堤路绿化带相连,移植有多种名贵树木。小楼的屋顶均为朱红色,外墙为粉红色间白色。透过高低错落的绿树丛看去,小楼显得清新雅致(见图)。

    小区环境幽雅,共有26幢楼房,每幢住两户,每户车库和花园俱全。其中正厅级6套,每套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售价74万元;副厅级46套,每套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售价71万元。平均每平方米售价2100多元,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记者看了副厅级的户型:一层为两厅一室、厨房、一个卫生间;二层是四室三个卫生间;另有半层是阁楼和一个露天的阳台、一个凉亭。

    为何要建高档住宅

    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2004年4月28日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桂政发[2004]2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A、单位可在原有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住宅用地上建房,卖给职工。B、房价要素构成与商品房基本相同,全部由购房者负担。C、以解决单位职工住房困难为前提,无房户和未达标户优先购买。D、购买者不需退出原已购买的房改房。正好当时四大班子有几位领导或因刚从外地调来没有住房,或因新提拔住房未达标准,市主要领导研究后决定根据《办法》的规定,为全体在职的四大班子领导及市检察院检察长、中级法院院长建房。为安抚离退休的四大班子老领导,将市委大院内两栋上世纪80年代建的办公楼和一个球场拆掉,以同样方式为他们建房(简称市委院)。

    河东苑所在地原为菜地,市规划局叶耀梅局长说已规划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格为1251万元,平均每亩22万元。

    所有手续齐备并经批准后,2005年3月,河东苑动工,同年底竣工。截至目前,当时四大班子成员39人及后调来的9人共48人已交了房款并办好房产证,有20多户入住。市委院共11幢44套,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每套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预算价格48万元。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邓保华副局长认为,河东苑的房子应定位为高档住宅楼,不能称为别墅。建房的所有成本,包括土地、建材、小区内的配电、给排水、物业、停车、绿化、道路等一切配套项目都计入房价,公家不出一分钱。

  当地群众意见纷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发1995第39号)规定,厅局级领导干部的住房建筑面积为90至120平方米。

    群众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办法》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可柳州市至今只上报立项了这一个项目,为四大班子成员量身定做。这里有四个问题:1.四大班子成员不是住房困难户,没购房资格。2.既然《办法》规定未达标准是购房前提之一,就应按标准建,为何超标一倍多?3.优越的区位、幽雅的环境是商品房价格要素,在这里却不计入成本。4.只许四大班子领导买,不许别人买。这样做明显违反《办法》中的规定,更违反党和政府的有关规定。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退休干部余毅琦指出,除个别新提拔的外,四大班子成员中绝大部分都有已达标的房改房,能买房的唯一条件就是身为四大班子成员。连没进四大班子但享受副厅级待遇的现任和离退休干部,不管住房达标与否都买不到,更别说全市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了。这算不算以权谋房?余毅琦认为,新提拔的干部住房不达标也不是盖高档住宅的理由。干部提拔是持续性的,是否要一直超标准盖下去?盖多少够?新提拔的科处级干部怎么办?普通干部职工怎么办?现在河东苑剩下的4套房子已不够新进入四大班子的领导分了。

    记者了解到,一些外地交流到柳州的干部也买了河东苑住房。群众对此议论纷纷:交流干部在原地都有达标的房改房,有些人在柳州工作两三年又被提拔或交流到异地(这套房子不退),在新单位又成了无房户,而新单位必然又要为这些领导解决住房。他们到底有多少套房子才算是有房户?难道任职一方,就要在一方占有一套住房?

    今年1月中旬,中纪委召开第十七届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公报指出:“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

    群众希望,柳州市领导干部购买高档住宅的问题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记者 李晓清 刘建华)

没有去试,就不能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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