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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雅豪华的住宅小区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专建
 在广西柳州市的柳江东岸,有一片专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下简称四大班子)领导建的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这里既临江又靠近新建的行政办公大楼,不远处是建设中的河东公园,地价居全市最高之列。
小区占了整整一个街区,共57亩,全部被铁栅栏围住,外面与宽阔的东堤路绿化带相连,移植有多种名贵树木。小楼的屋顶均为朱红色,外墙为粉红色间白色。透过高低错落的绿树丛看去,小楼显得清新雅致(见图)。
小区环境幽雅,共有26幢楼房,每幢住两户,每户车库和花园俱全。其中正厅级6套,每套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售价74万元;副厅级46套,每套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售价71万元。平均每平方米售价2100多元,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记者看了副厅级的户型:一层为两厅一室、厨房、一个卫生间;二层是四室三个卫生间;另有半层是阁楼和一个露天的阳台、一个凉亭。[详细]
●建高档住宅竟是为解决单位职工住房困难
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2004年4月28日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桂政发[2004]2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A、单位可在原有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住宅用地上建房,卖给职工。B、房价要素构成与商品房基本相同,全部由购房者负担。C、以解决单位职工住房困难为前提,无房户和未达标户优先购买。D、购买者不需退出原已购买的房改房。正好当时四大班子有几位领导或因刚从外地调来没有住房,或因新提拔住房未达标准,市主要领导研究后决定根据《办法》的规定,为全体在职的四大班子领导及市检察院检察长、中级法院院长建房。为安抚离退休的四大班子老领导,将市委大院内两栋上世纪80年代建的办公楼和一个球场拆掉,以同样方式为他们建房(简称市委院)。[详细]
●难道任职一方,就要在一方占有一套住房?
群众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办法》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可柳州市至今只上报立项了这一个项目,为四大班子成员量身定做。这里有四个问题:1.四大班子成员不是住房困难户,没购房资格。2.既然《办法》规定未达标准是购房前提之一,就应按标准建,为何超标一倍多?3.优越的区位、幽雅的环境是商品房价格要素,在这里却不计入成本。4.只许四大班子领导买,不许别人买。这样做明显违反《办法》中的规定,更违反党和政府的有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一些外地交流到柳州的干部也买了河东苑住房。群众对此议论纷纷:交流干部在原地都有达标的房改房,有些人在柳州工作两三年又被提拔或交流到异地(这套房子不退),在新单位又成了无房户,而新单位必然又要为这些领导解决住房。他们到底有多少套房子才算是有房户?难道任职一方,就要在一方占有一套住房?[详细]
且看柳州市领导如何使购房特权合法化
不必说别的,就以按官员级别大小来确定住宅面积而言,就足见当地领导的特权思想何等严重。领导们当然深知人民群众对特权现象深恶痛绝,但他们之所以敢在干部建房购房这等及其敏感的问题上耍特权,关键在于领导们自有办法,能使特权合法化。那么,他们是如何使特权合法化的呢?
办法有三招:一是根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2004年4月28日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规定为四大班子建房的;二是市主要领导集体研究后决定下来的;三是建房的所有成本,包括土地、建材、小区内的配电、给排水、物业、停车、绿化、道路等一切配套项目都计入房价,公家不出一分钱。就这样,官员在购房上享有的特权就被合法化了。[详细]
媒体质疑柳州市领导别墅区:没有任何一种遮羞布的集体腐败
柳州市四大班子领导集体住豪宅,无疑是一宗阳光下的集体腐败。没有任何一种遮羞布或隐形术能把如此打眼的一个别墅小区隐藏起来,领导们堂而皇之地住进去,既不怕群众议论、举报,也不怕未买到此房子的其他干部“眼红”,如此勇气以及自信何来?实在是匪夷所思。土地资源构成房地产市场最为晦涩的要素。理论上说,土地归国家所有,实质上归全体公民。现实却是,土地在所有权、处置权上与百姓完全无关,成了地方政府想怎么卖就怎么卖的私有财产。如果说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主要途径,是科学、高效地配置和“经营”土地,那么,当今土地资源的管理现状注定了上述目标只能是一种美丽的空想。[详细]
如何打破以分权制衡打破柳州式“特权联盟”
在不少地方房价节节攀升、住房成为沉重民生负担的当下,类似“柳州市四大班子团购豪宅”的新闻,几乎注定要引起巨大的“公愤”。尽管柳州市对于为四大班子领导修建高档住宅有自己的说辞,还搬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作为政策依据,但他们的做法恰恰违反了上述《办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规定。
让人担忧的是,当一个地方的公权机关组成了类似的“特权联盟”和利益共同体,这是不是意味着,如果更高层级的权力部门不能采取强力进行有效干预,公众就只有陷入“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困境呢?
从一时一事的具体情况看,破解地方“特权联盟”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的确非更高层级权力部门的强力干预莫属。比如,此事经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曝光后,相信中央和广西有关方面一定会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但是,从长远看,从制度建设的角度讲,破解“特权联盟”的关键,还得从“权力联盟”本身入手,从把权力由“联盟状态”转化为“制衡状态”入手。[详细]
破解“特权联盟”最终还得靠人民
现在,柳州市“四大班子领导集体购买豪宅”事件既已曝光,中央和广西有关方面可能会随之启动调查、问责程序,最终的处理结果或许不难预料。然而,如何破解类似的利益联盟和“特权联盟”,推动地方社会政治系统的良性运作,无疑是这一事件给我们留下的至为沉重的话题。
不过,就当下情势而论,舆论监督仍然值得期待。一起地方事件发生后,当地媒体可能因故而无能为力,但“百密难免一疏”,另外一些媒体往往能找到突破的机会。此次《人民日报》记者“空降”广西,一出手就大有斩获,颇令人鼓舞。19世纪法国历史学家、政治学家托克维尔说过:“在我们这个时代,公民只有一个手段可以保护自己不受迫害,这就是向全国呼吁。如果国人充耳不闻,则向全人类呼吁。他们用来呼吁的惟一手段就是报刊。”在今天这个信息化、全球化的时代,民众有更多的手段可以“向全国呼吁”,也有理由对舆论监督怀有更坚定的信心。更为根本的是,我们不能因为某些地方的人大机关加入了“特权联盟”,就彻底放弃了对地方人大的希望。须知监督地方政府是地方人大的天职,人大机关的某些领导参与了“特权联盟”的分肥,并不必然意味着整个人大机关都只能向“特权联盟”俯首称臣。只有对人大怀有信心,人们才能对人大寄予希望;只要对人大寄予了希望,人们就会努力向人大诉求,如果不做任何努力,也就永远没有希望。如果人们总是对人大缺乏信心,如果选民迟迟不去督促自己选举的基层人大代表,如果基层人大代表迟迟不去督促自己选举的更高层级的人大代表,那么,人大机关就可能迟迟难以真正产生监督政府的强劲动力,一个地方也就难以真正形成完善的权力制衡机制,难以建立起良好的社会治理机构和社会政治生态。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句话今天仍然没有过时。只有人民真正“动”起来,只有人民选举的人大代表真正“动”起来,地方人大才能在现有政治框架下,理直气壮地依法行使监督地方政府的权力。破解一个地方的“特权联盟”,最终还得靠人民自己的努力。[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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