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普(重庆市副市长)
推进改革:制度入手建“五型”政府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重庆市政府提出了努力建设公开、有限、服务、诚信和责任“五型政府”总体方案,对本届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2004年,重庆市从解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眼,从地方政府运行的政务公开、决策听证、文件审查、行政问责四个基础环节入手,制定了创建法治政府“四项制度”:《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和《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系统推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创建,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
行政首长问责制至今实施50例,追责领导干部94人,明显增强了各级政府领导的责任意识。“四项制度”在2006年获得了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除了制定制度外,重庆市还实施了转变政府职能“三大管理创新”。2005年,重庆市从地方政府运行的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三大主体职能入手,出台了《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分别从宏观层面创新行政决策、中观层面创新行政审批、微观层面创新行政执法,对地方政府管理进行了一次系统变革。
行政体制也进行了“三级改革试点”,出台了《关于市级行政机关整合执法资源实施执法联动改革试点的决定》、《关于创新行政管理培育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决定》和《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 (本报记者崔佳采写)
何 权(江苏省副省长)
细化考核:纳入政绩与奖惩挂钩
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体系,是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江苏省致力于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探索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实现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确立操作性较强的评估标准。各地普遍制定了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与之配套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有的地方针对市级各部门和区县政府不同重点,制定了两套区分制考核指标体系,前者侧重考核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程度,后者侧重考核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效能。
建立与考核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为保证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推动效果,近年来江苏省加大了对公共服务等十方面的考核力度,并及时将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考核主体由单纯的行政机关扩大到人大、政协、法院、社会等八个方面,行政机关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情况等也被纳入考核范围。
重视发挥考核结果的作用。各地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三个文明考核和政府及工作人员政绩考核范围,并与奖励惩处挂钩。
苏州各县(市、区)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自评打分,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和通报。
盐城市对行政违法过错责任追究实行专题会办制,去年对上年度全市发生的13起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其中3起案件的责任人员被诫勉谈话。
(本报记者龚永泉采写)
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召开
为期三天的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今天上午在深圳召开。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直辖市以及广东省政府法制部门代表就如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创新型政府等内容展开了深入交流和探讨。【详细】
市场报金台时评:大部制推动政府转型
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以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先导,依托大部门体制重构政府权力结构和组织体系,逐步解决当前行政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一些根本性问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