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见新在何处。“每一笔钱都应该进预算”,也未免失之偏颇。
1预算法是有的,预算也是有的。
问题在于一是预算不够科学和细化,二是执行自由裁量过大,三是缺乏实质性的监督,当然主要是你们这些人大代表的审议,投上反对票让报告通不过是最直接的。否则,有啥颜面当代表!当然拉,好象也没想要你们真正行使权力哈,一天时间能审出啥名堂,“吃馒头、举拳头”吧
2贪污就是贪污,按要件论处,集体与个人有分别吗?只不过,集体贪污的被侵占方变得更为隐蔽了。
3编制法,早些年就有代表提出来了。一个大部制还不也是雷声大、雨点小哇,还是低一些期许,多一些实际操作。现有制度如能落实,就能发挥极大效用。
4财产申报,霍霍,你是中纪委书记,该晓得难在何处吧,呵呵,就别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