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计生委] 清理违法生育"锁定"党员干部 河北省开始集中清理

清理违法生育"锁定"党员干部 我省开始集中清理


(2008-04-06 02:44:51)

本报讯(记者刘红)从即日起,我省以城镇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为重点,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对城镇违法生育行为的集中清理,逐级建立违法生育人员档案,并与评先、晋升挂钩。这是记者3日从省计生委得到的消息。

据介绍,我省城镇违法生育现象在一些部门、行业表现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因此,这次集中清理的重点是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县以下教育、公安、电力、工商、税务等部门,因实行系统管理或所辖机构较多且分布广,其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情况也是清理重点。

在清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将通过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公安、民政部门通报等方式,查实尚未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违法生育案件,做到查实一例、处理一例,以彻底消除城镇违法生育死角。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将书面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地,并建议严格按照《河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务求处理到位。对违法生育的社会公众人物,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情节恶劣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为建立惩戒城镇违法生育的长效机制,省计生委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按照管辖权限,逐级建立违法生育档案。已经清理出来的城镇违法生育党员干部、职工、名人、富人,要全部建档,并实行一人一档;今后陆续发现的城镇违法生育对象,也要随发现、随处理、随建档。是否有违法生育行为,将作为今后入党、提拔任用、职称晋升的依据。

没有去试,就不能说不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