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办法监控都不是问题所在,重要的是现在的处罚门槛太高了,真要按照这门槛儿行事,就是什么事儿也没法子做下去。比如我曾亲眼看过一次交警上路执勤,几乎所有的车子都能查出问题,其中一辆查了好多地方都通过了,但交警硬是不放过,最后果然发现了车子的灯光摇不起来,于是罚款的目的就可以实现了,那司机也无话可说。据报道,有地方的货车把一年的罚款打总包起来,年初交一次,年内也就在此管区内凭此罚单一路绿灯,交警也高兴省了好多手续而没减了收入,车主也省得多次被罚而耽误时间。这些现象集中指向一个问题就是有罚款权的有关部门习惯、喜欢把门槛设得高一点,如此想抓多少收入都不成问题。与其说监控的方法不如议一议处罚的门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