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等单位前不久公布的《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2007)》显示,近年来,中央及地方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不断增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热潮。
“投入的大幅度增加使全国性重大公共文化工程项目得以启动。例如村村通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社会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建设项目等等,这些工程的实施重心都有意识地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章建刚说。
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从2001年到2006年,我国群众文化服务机构总量逐年减少。其中,县一级以上的群众艺术馆和文化馆的数量变动不大,变动明显的主要是文化站,特别是乡镇文化站。2001年乡镇文化站的总量为39348个,到2006年则减少到34593个,6年时间减少近5000个,减少了12%。
文化投入增加了,乡镇文化站却大幅减少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问题可能出在一些地方领导的文化政绩观上,出在文化投入的结构比例上。”有专家这样分析。
“增加文化投入的同时,地方政府更应该关心文化投入的合理使用,学会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陆贵山说,在一些地方,文化建设的思路、理念和制度设计等还存在许多误区。在有的地方领导看来,所谓建设,就是要大兴土木。他们更愿意做立竿见影、轰轰烈烈的工作,而不愿意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静水流深”的基础工作上。
“把‘大项目’建设视为政绩,为了突出个人业绩,对‘大项目’往往不惜重金,一心要追求炫耀夺目、造型独特的文化设施,不惜血本也要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这种重知名度、轻文化民生的政绩观,是出现奢华之风的根本原因。”闫贤良说。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文化“大项目”建设热,以及一些地方领导表现出来的“文化冲动”,一些专家认为有必要建立一种制约机制来防范和纠偏。陶东风说:“重大的文化发展规划从立项到具体实施,都必须遵循严格的民主商议程序,而且首先需要商议的是是否应该立项的问题,而不是具体实施的问题。专家学者的职责应该首先是思考和论证该不该建,其次才是如何建。”陆贵山说,要为文化工程的建设增加必要的审批程序,使得文化工程建设特别是文化发展规划要尊重民意,讲求建设程序的公正、公平、公开。
专家认为,文化需要发展,需要繁荣,但决不能单靠建设“大项目”来实现,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才是发展的根本方向。因此,有限的文化投入应该更多地向底层和低端倾斜,建立文化低保,确保文化温饱,解决文化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