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文化局]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公开征集乡镇综合文化站设计方案和统一标识的公告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公开征集乡镇综合文化站设计方案和统一标识的公告

  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建设是“十一五”期间国家实施的重大文化建设工程。为了搞好我省的文化站建设,河南省文化厅决定向全社会征集文化站设计方案和统一标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文化站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实现农村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建设好文化站,对于改善我省农村文化设施状况,活跃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现和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权益,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公开征集文化站设计方案和文化站统一标识,免费用于河南省文化站建设,使文化站建设得更加规范美观、功能齐全。

  二、设计要求

  1、设计条件:每个文化站占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分别为300、500、800平方米以上3种。二至三层楼房。

  2、设计原则:文化站应具备书报刊借阅、广播影视、宣传教育、科普培训、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至少要有“三室一厅一房”:书报刊阅览室,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培训教室,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用于配置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相关设备;多功能活动厅,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等活动;管理用房,用于文化站工作人员办公。500平方米以上的可相应增加其他活动功能。设计要突出河南地方和文化特色。

  统一标识应具有河南特色,简洁、明快、庄重、美、,大方、现代,色彩应用和谐。整体造型应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使人容易记忆。

  三、征集时间及有关要求

  投稿日期截止到2008年5月10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作品要注明设计人的真实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信地址、邮箱、联系电话。并注明设计人同意该设计方案和统一标志如获奖并被征集人采用,该设计方案和统一标识的著作权归河南省文化厅所有。

  设计方案需提供建筑说明,平、立、剖面图及透视效果图。统一标识需提供彩色平面方案图。图幅采用A3各一套。

  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四、评奖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省文化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奖励。评选结果将在有关媒体公布

  设计方案设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人民币8000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鼓励奖6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统一标识设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10000元;优秀奖3个,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获奖者税金由作者自行缴纳。

  五、获奖作品的著作权

  获奖作品的奖金为河南省文化厅向设计人支付的报酬。获奖作品著作权归省文化厅永久所有,省文化不再向设计人支付任何费用。

  设计方案和统一标识应为应征者原创作品,不得对他人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体构成侵犯。如发生侵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六、解释权

  此次征集活动,河南省文化厅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河南省文化厅计财处

  2、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9号河南省文化厅计财处

  3、联系人:李俊生电话0371-65900782

  13803817236

  于洁电话:0371-65907645

  13838026361

  4、传 真:0371-65907645

  5、邮 编:455000

  6、Email:hnwhtjcc@sina.com

        
县域经济论坛,县乡干部的大本营http://www.xyjjlt.net 我爱大海,QQ:36056861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