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8.寻根究底才能对症下药
2008.4.12
1981年底,我刚分配到沈阳市物价委员会(现为沈阳市物价局)领导就交给我一项任务:调查社会反映强烈的托幼园所乱收费问题。
走访了主管部门市妇联和各种不同类型的托幼园所之后发现貌似简单的托幼园所乱收费问题竟然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收费标准低与托幼补贴报销办法不合理。
不同于其他城市,当时沈阳市的托幼园所主要由单位、街道和个体兴办,由各级教育部门兴办的托幼园所全市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而托幼收费又与报销补贴办法密切相关,属于实报实销又多年没有调整,人们自然是奔好的幼儿园所去,好的幼儿园所又不愿意为外单位职工倒贴,于是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定了“建园费”等乱收费项目加以限制,并通过多收孩子、简陋办园解决收费标准过低、入不敷出的问题,于是乱收费与入托难的问题并存,而当时正值干部和职工的离退休高峰,虽有照顾隔辈孩子的热情,又不愿意放弃国家实报实销的托幼补贴政策,才使入托难、入好的托幼园所更难的问题凸显,只有解决托幼服务商品化和改革不合理的托幼报销补贴办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托幼乱收费问题。
于是,我们会同市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拿出了对全市托幼园所分等定级、差别收费,理顺价格和按照二级日托托幼园所收费标准对全市适龄幼儿随家长工资不管是否入托统一发放托幼补贴,不足自负、结余归己的办法,既没有过多增加财政的负担,又体现了国家对适龄儿童一视同仁的关照,调动了离退休职工帮助子女抚育幼儿的积极性,还解决了托幼园所商品化收费改革的主要障碍,不但一举解决了托幼园所的乱收费问题,还连带解决了困扰各级政府多年的入托难问题。
面对社会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我先是通过自身体验和多年观察提出了信仰危机问题,又通过打官司的经历和两种司法体制的对比提出了制度制约的问题,综合上述成果和对社会主义制度多年的研究,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进一步提出了腐败定律和破解以权谋私的主要途径,从而使自己对腐败和反腐问题的认识一步步深入。
在所谓张虹、王东镇受贿一案中我也是采用寻根究底和排除法一步步的查清了案情的始末,从而由知之不多到发现了更为严重的司法腐败和体制制约问题,从关注亲友到关注国家的司法体制,从为亲友赴汤蹈火到为国家牺牲一切,从被告到原告,在法庭和互联网上上演了痛斥司法腐败的一幕,使本案成为了必须改革和完善我国司法体制的重要例证。
我的《论改革》和《探索集》都是缘于文化大革命中产生的疑问,通过多年的学习、观察、探索、实践,才得以诞生。没有寻根究底,没有明明白白做人,就没有对社会生活的深刻认识和一系列改革建议的提出,更没有虽然破碎,却与众不同、与传统教条不同的许多新鲜认识,其中必然蕴藏着许多理论上的突破和启迪人们继续深入探讨的灵感。
寻根究底、契而不舍,才有成功和发现,才能对症下药。
“在科学研究上是没有平坦大道可走的,只有在崎岖小路上不畏劳苦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
——这是写在《资本论》前面的一句话,不知我记得是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