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人大] 代理县(市、省)长是被任命的吗? 代理县(市、省)长是被任命的吗?

代理县(市、省)长是被任命的吗?
作者:詹光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25    更新时间:2008-4-11
 当前,很多新闻媒体在报道某某同志为代理县(市、省)长时,通常是讲该同志被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代理省(市、县)长或被任命为副县(市、省)长、代理县(市、省)长。如中新网2008年1月4日报道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议决定任命罗志军为代理省长》和4月8日河南日报报道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任命郭庚茂为副省长、代理省长》。笔者认为这种报道的写法是不对的。

  《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第九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这项规定,只有副县(市、省)长是任命的,而代理省(市、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只能是由人大常委会从有关人选中决定代理,而不是任命。代理县(市、省)长是从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地方组织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也没有代理这一职务,所以说其职务还是原职务,只不过是代理了正职职务的权力。我认为正确的报道应该是某某同志被任命为副县(市、省)长并代理县(市、省)长。如:新华网2006年9月30日报道的《湖南人大常委会任命周强为副省长并代理省长》。

  出现这种情况不但是在新闻报道中,有的县人大常委会在实际操作中也时有发生。为了方便省事,在下发代理县长通知时和任命副县长的通知同一文件下发,任命该同志为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更有的在选票制作时也是用任免表决票。如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12月6日《关于某某同志任职的通知》发文时,就是决定任命:某某同志为灵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而正确的发文应是决定任命某某同志为副县长,决定其代理县长。

  (作者单位:江西安义县人大常委会)
县域经济论坛,县乡干部的大本营http://www.xyjjlt.net 我爱大海,QQ:36056861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