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ze=-1]作者: gorm 回复日期:2008-4-14 21:32:00 | |
楼上的,改三定(包括编制)的审批权在编委,单位本身只能提出申请,当前参公单位审批正在进行中,这个时候有可能转为参公的事业单位要增加编制是比较难获得批准的。就算能,你们两个原来超编的能变为编内,以后也未必能通过参公资格登记,除非你进这个单位前已经具有了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你们两个如果在单位参公后仍想留在这个单位,或许只有按工勤人员套改工资,但干部身份是可以保留的,待全省参公事业单位审批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后(可能要一年,也可能要拖上几年),可能还会有过渡的机会,但也只是猜测。
目前的趋势是严格控制公务员队伍膨胀(大部制改革就有这个味道),事业单位以后很可能不再允许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现在的参公事业单位会并到行政机关,而参公人员目前在政策和实践层面是基本等同于公务员的,所以,组织人事部门会严格限制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过渡人数,以避免公务员队伍恶性膨胀。但与此相对的是,机关工勤人员似乎在大幅增加,机关工勤人员的数量要不要限制?这个迟早要摆上议事日程。
| [size=-1]作者: gorm 回复日期:2008-4-15 20:24:00 | |
今天最新消息,我们县的妇联主席(正科级)前天被批准进行公务员登记了,注,此人原来没有通过公务员过渡,也不是招考的,所以她的公务员身份问题一直拖到现在才解决.其它人还没有消息,据说副科实职以上获批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 [size=-1]作者: 司马季 回复日期:2008-4-15 22:50:00 | |
妇联属于社会团体的吧?
gorm你好,能帮忙分析下我这种情况是否有机会过渡吗?
我的单位是04年新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时编制N个,我们N人(干部身份)同时从其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我们都是99年进入该单位的),之后考虑到单位性质较为特殊,05年我们开始向市人事局申请依照管理,06年3月市人事局批准我们单位为依照管理单位,之后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但此时广东省里开始集中重新审批参公单位,市人事局不敢在我们上报的公务员过渡表上盖章,说是得报省里重新审批,于是等到07年末省里通知下来说已经通过审批了,但必须等省里的实施办法出来后,新成立的几个单位才能按办法进行登记。象我们单位的这种情况,按照你说的那几种身份证明我们几人都没有,你看到时候参加登记的机会有多大?3Q~!
| [size=-1]作者: my353409 回复日期:2008-4-16 11:46:00 | |
我一个同学,男,33岁,大学文化,在乡镇工作10年,科员,03年被县委组织部借用至今,现在有机会正式调到科协工作,(有机会提拔副主席)前天咨询我是回乡镇?还是继续在组织部帮忙,还是到科协?我请大家出主意帮助.
| [size=-1]作者: gorm 回复日期:2008-4-16 22:41:00 | |
作者: xiamiyouhe 回复日期:2008-4-16 2:48:00
gorm你好,能帮忙分析下我这种情况是否有机会过渡吗?
我的单位是04年新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时编制N个,我们N人(干部身份)同时从其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我们都是99年进入该单位的),之后考虑到单位性质较为特殊,05年我们开始向市人事局申请依照管理,06年3月市人事局批准我们单位为依照管理单位,之后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但此时广东省里开始集中重新审批参公单位,市人事局不敢在我们上报的公务员过渡表上盖章,说是得报省里重新审批,于是等到07年末省里通知下来说已经通过审批了,但必须等省里的实施办法出来后,新成立的几个单位才能按办法进行登记。象我们单位的这种情况,按照你说的那几种身份证明我们几人都没有,你看到时候参加登记的机会有多大?3Q~!
回上面的,你是99年进入单位的,也就是说是2001年以前(即广东省实行凡进必考以前),将来转为参公的可能性很大。但由于你没有上边那几份证明材料,所以直接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是不可能的,只有先进行过渡或重新录用,过渡或录用手续办完后(实际上就是填一张过渡审批表或录用审批表)才能进行公务员登记。之后才是按公务员进行工资套改。
照目前的趋势看,遗留的待参公人员采取内部考试重新录用的可能性较大(即最后填的是录用审批表而不是过渡审批表),以前的工龄当然是算的。过渡这种形式从某些角度来说是违反公务员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