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见过的“林地转让合同”
“价格显失公平是一方面,而政府部门疏于管理又是一方面。这两方面原因导致了这1万多亩草原、林地被个人以极低的价格承包了50年。”李红波说。
对此,珲春市草原站金忠吉站长解释说,草原的管理权属于政府相关部门,圈河村只有草原地的使用权。如果圈河村想将草原使用权发包,只需要村民同意,就可以合理地办理。
“圈河村提供了村民代表发包牧业用地的表决书,也提供了承包合同,手续完备。”虽然这个价格存在疑问,但在手续办理的程序上,金忠吉表示没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
同样表示转让手续合法的还有珲春市林业局局长殷忠。
因为这起纠缠了一年多的矛盾直接涉及林业部门,后调任林业局任局长的殷忠专门核实了有关审批材料:
2001年1月20日,由圈河村前任村主任洪勇春主持了村民表决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的会议,留存会议记录及村民代表签名;
同日,圈河村与温祥签订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根据“有资质资格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经过公开竞价,共217公顷的林地以41500元的价格转让给温祥,期限为33年,合同留存当事双方及相关部门;
同日,圈河村村委会向所在镇的林业工作站发出林权转让申请;
2002年11月8日,敬信镇人民政府林地林木底价评估小组作出集体林木资产评估,217公顷林地资产总值41670元;
……
“里面的转让合同明显与村委会保留的承包合同不一致。”汪瑞志查看了这份林权转让合同后说。
事实上,这份转让合同确实不同于圈河村村委会保留的两份分别于2000年1月27日、2001年2月20日签订的承包合同。
“转让合同是非常正规的。如果是这种合同(村委会留存的承包合同),林业局不予批准,更不会去办理林权执照。”珲春市林业局局长殷忠指着记者拿出的林地承包合同说。
既然这样,为什么圈河村没有留存这份正规的林地转让合同呢?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带着林地转让合同的复印件找到了时任圈河村村主任的洪勇春。
“这不是我签的字。”这位直接参与草原、林地承包过程的村主任否认了这份转让合同出自他手:“林地发包合同都是我和村书记一起签字的,这份合同只有我的名字,但字不是我写的。”
对于林权转让手续里的材料,洪勇春否定了林权转让合同、否认了曾主持召开的村民代表表决会议,更否认见过那份林地资产评估报告。
“这不是我签的!”令人惊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另一方温祥,在看到这份林地转让合同时,也一口否定了其真实性。“这不是我的字,还有我签合同都按手印的,这个没有。我也没见过这份合同。”
时任林业局局长早已调离珲春且退休,殷忠也无法联系核实,但他表示,林权转让是圈河村与温祥直接交涉的,林业局从中没有任何利益冲突,不会也没必要去制造这种假文件。
但一直以来,这套“完备”的转让手续被屡次采用,用于协调圈河村部分村民与温祥的矛盾。
“显然,林业部门审批存在问题。”汪瑞志的意思,也要将林业局告上法庭。
艰难的“法律途径”
汪瑞志的希望是撤销前任村委会与温祥签订的合同。
但现实情况是,无论来自前任村委会还是政府部门的备份合同,都附带着无可挑剔的“合法依据”——数张圈河村村民对承包土地合同表决同意的签名。
即使现在圈河村的几位村民一口咬定,表决书是温祥利用在当地成立联合体(生产经营互助模式的组织)的机会,找村民签名,然后篡改表决书内容伪造而成。但直至目前,这个说法没有得到任何权威部门的证实。
在珲春市政府、林业局、草原站,记者都拿到了同样的村民代表签名。
可村民程漠贤却向记者透露了一条消息。
据留存的资料显示,2000年1月22日,为了研究承包草原、林地的事,圈河村村委会委员及村民代表在程漠贤家进行讨论,最后达成发包决定。
“根本没在我家开过会,决定里的签字也不是我的。”当时的程漠贤担任该村11组组长,他直接否认了这份会议记录。
鉴于种种疑点,汪瑞志连同几位村民,不断到镇、市、州政府部门上访求助。
就在这个过程中,分管珲春市农林工作的副市长李承哲接手了这起纠纷。“之前我也不了解这件事,接手后,曾组织了3次有农、林、法院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会,专门处理圈河村的事。”
事实上,在第一次协调会之后,圈河村的村民就停止了上访之路。
汪瑞志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当时政府协调的结果是让我们走法律途径。”
2006年9月8日,汪瑞志等人来到了珲春市农村经济管理局,申请土地仲裁。
“这起承包合同纠纷,涉及草原和林地,本身比较复杂,单由我们来仲裁根本不行,但既然村民申请过来了,我们也努力去调解。可温祥一直对我们置之不理,而我们自身又没有任何强制权限。所以,最后我们还是建议村民到法院起诉。”直接处理此事的珲春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副局长朴日哲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随后,汪瑞志等人带着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的证明,将起诉书递交至珲春市法院。但之后,就是没有期限的等待。
“2007年,我们几个人几乎一周去一趟法院,催促法院抓紧时间立案,可法院就是不立。”一年多的时间,汪瑞志穿梭在法院、农业局、林业局之间。
珲春市副市长李承哲作了如下解释:“几次协调会,我们曾定出了让村民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的意见。但因为此事涉及林地产权纠纷,加上当地村情况复杂,法院方面就同政府商量,希望在走法律程序前,政府尽量从中调解,争取化解双方矛盾。”
“我们理想的解决方式是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和解。”李承哲希望此事能早日解决,村民能安下心来发展生产。
可结果是,李承哲组织的协调会让村民看到了政府处理此事的积极态度,但并没有打消他们急于走“法律途径”的念头。
4月3日,拖了一年多没有消息的起诉终于有了起色。珲春市人民法院分管立案工作的王德满副院长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法院已经决定受理此案。
记者从李红波律师处了解到,汪瑞志将把温祥、珲春市林业局、草原站和圈河村前任村委会推上被告席。
“我作为村主任,竟然带着村民起诉村里。这不是自己死乞白赖地让人把自己告上法庭吗?”获得法院立案消息的汪瑞志非常兴奋,被拖延了一年多的“法律途径”也终于向前迈出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