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管理,激活用人机制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4-24 05:15:45)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岗位管理,激活用人机制———解读《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核心提示:全省除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外,凡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均须实行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改革的关键是什么?特点在哪里?又将面临哪些问题?23日下午,记者就此走访了省人事厅。
打破身份终身制推动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
目前,全省事业单位人数是公务员的近4倍。长期以来,我省存在人事管理行政化、用人机制不灵活、身份终身制等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岗位管理制度没有建立起来。
“我省事业单位中,约有10%还没有进行聘用制度改革,这次改革将推动他们实行聘用制度。”省人事厅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副处长杨明伟说,人员聘用必须以岗位为前提。按照这次改革要求,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要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岗变薪变、薪随岗变,这次改革还将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到实处,突出工作岗位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保护“技术精英”专业技术二级由省里统一管理
我省事业单位中,有专业技术人员100万人,占全省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92%。如何更好地调动这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杨明伟介绍,在贯彻国家精神的前提下,四川对专业技术二级进行了特别“保护”。
据介绍,专业技术岗位中的一级和二级和其他所有岗位不同,是人岗合一,即在甲单位一级岗位的技术人员,到乙事业单位后,依然可享受一级待遇。国家的指导意见是一级由国家控制和管理,二级可由各单位聘用。“估计全省只有三四百人符合二级条件,如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杨明伟说,这些四川的技术精英,由省里统一管理。
解决“双肩挑”问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
“这次改革,‘双肩挑’现象是最大的挑战和难点。”采访中,省人事厅并不讳言。所谓“双肩挑”,是指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在不同类型的岗位上兼任,常见于一人占用管理和专业技术两个类型的岗位。
事业单位大多数领导是从专业技术岗位走到管理岗位的,有的仍然继续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特别是在教育、科研、卫生等专业性比较强的单位,“双肩挑”现象比较普遍。
按照这次改革思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若因行业特点需要一人挑两担,同时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完成兼任岗位工作任务的,应在所兼任岗位核准的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审批,同时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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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
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三至十级职员岗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