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直接利益冲突”不可小视
张魁兴 发布时间: 2008-05-01 11:24 来源:文摘报
当前社会冲突集中表现为利益冲突。但是,一些地区的社会矛盾事件中出现“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苗头,不少参与群体事件的群众,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不满情绪而借机宣泄,这引起专家、党政干部的普遍关注。
有专家分析,一些地方干部的责任心丧失,是引发这种现象的根源,也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
例如,一些公务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拖一时就一时”、“能躲一事就躲一事”的懒政思想,“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更是习以为常。当群众心中不平的事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寻找爆发的出口。
“社会矛盾变化呼唤公共政策转型”。公共政策应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向“以人为本”转变,政府要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中国改革报》4.24张魁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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