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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旧闻再看:《反刍群体事件》专题报道之一——定州“6.11事件”嬗变

《反刍群体事件》专题报道之一——定州“6.11事件”嬗变


http://www.yfzs.gov.cn/ 2005-09-04 23:19:26  

【《民主与法制》杂志编者按】

    本期特别推出“反刍群体事件”一组文章。我们关注这一话题,是因为群体事件事关百姓利益,事关安定团结大局,事关构建和谐社会。发生在河北的这几起征地纠纷,无一例外地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大到难、由难到乱的发展过程。如果政府部门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坚决兑现相关政策,正确对待上访,避免激化矛盾,人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些发展成严重群体事件的纠纷本来可以止步于萌芽状态。而河北委正确处理定州“6·11事件”和上访大县曲阳的变迁,则以事实雄辩地证明,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于平息群众上访和处置群体事件是何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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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6月11日凌晨4时30分,在河北省定州市绳油村附近的国华定洲电厂灰场建设用地上,约三百名歹徒持械袭击在现场聚居一年的数百名绳油村村民,致使两名村民当场死亡,另有4名村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1名村民受重伤。

    定州“6.11事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公安机关已拘捕了涉嫌的主谋及参与袭击村民的248名凶徒;纵容、默许并一开始就参与了直接策划的时任定州市委书记和风及定州市开元镇原党委书记杨进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等省市领导到医院看望受伤村民,在绳油村村民大会上慰问村民、向村民们道歉;河北省已决定不再征用绳油村的土地,另行选址。可以说,政府和村民为这场征地纠纷,都付出了沉重代价。那么,绳油村这场土地纠纷,在两年前初起时,就没有可能朝着一个好的方向发展吗?它是怎样一步一步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征地补偿款不透明埋下祸根

    两年多来,绳油村80%的村民缘何持久对抗电厂灰场的施工,还得先从电厂征地说起。

    据了解,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厂)是2001年动工、2004年投产的大型火电厂,目前拥有两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是国家“十五”重点项目。

    绳油村村南的379亩土地被相关部门规划为电厂的煤灰堆放处理场。这块土地由三部分组成:一是80亩属于村里的果园,有近3000棵成年梨树;二是200亩承包给村民个人的林地,都是树龄在两三年以上的杨树;三是近100亩麦田,是村民的责任田。

    2003年底,被定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认为电厂合法取得的灰场土地,刚一施工便遭遇了绳油村全体村干部的反对,村干部带头阻止施工,灰场施工第一次受阻。据定州市解决灰场问题工作组2004年8月27日《致灰场聚集人员的一封公开信》称,电厂“2002年9月7日就依法取得灰场使用权,绳油村的每一位群众已经得到合法的补偿”。

    既然“每一位群众已经得到合法的补偿”,那么为什么村干部还要带头阻止施工呢?村支部委员、村委会会计牛英奇说:“当时说好一亩地补偿1.5万多元,先期给我们村里150万元,但是后来只给了100万元。我们去市里要钱,市里说已经给了镇里,镇里却说没有。”最后村支部、村委会召开会议,大家一致认为,如果钱不给,就不让施工。后来,由于灰场工程承包商与村“两委”进行了沟通,之后在村办80亩果园地里的施工并没有人阻止。但是,进入2004年情况就有了新的变化。

    2004年1月,果园地施工告一段落后,施工车辆开进了由村民个人承包的那片杨树林。由于杨树不是村集体的,而是家家户户自己栽的,两三年的树一棵才补偿1.2元,村民们觉得太亏了!村民代表赵建学说,那天施工队的推土机推了四五十亩林地,有树的村民哪个不心疼!他们都纷纷赶到林地,阻止他们施工。

    市委书记说,这场面我见多了,少来这套!

    2004年正月十九,施工车便“隆隆”地开来了,近五百多名村民赶到灰场就树苗赔偿的事情与施工人员、镇村干部争论。

    3月9日,灰场又来了8辆工程车要进行施工,村民们发现后赶了过去,把施工人员包围了起来。无奈,施工人员叫来了电厂的一位老总。

    村民们看来了一个总经理,于是纷纷发问:“你们占我们的地怎么一分钱都不给?”“到底给我们村多少钱?”在村民的追问下,这位总经理说:“给你们四千六百多万,还不行呀?”

    其实,电厂老总是指整个电厂征地给农民补偿四千六百多万,但他撂下的这句话使整个事件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

    一些村民当场对大家讲,镇里说给村里五百多万,由4600万元到500万怎么一下少了这么多?“这么多的钱被上面给占了,这还了得!”村民们愤愤不平。

    当天在赶走施工人员后,村民们来到村委会,进行集资,开始了上访咨询。村民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上写下了他们的上访经历:

    2004年3月11日,村民牛国奇等二人从村里搭车赶往省城要去找律师咨询,汽车路过镇政府时,两人被扣留,全部材料被收走,因村民强烈要求才放回。

    3月12日上午,牛国奇等6人被叫到镇政府,到了下午还不放人,村民一千多人在大队门前拦住了镇政府的一辆车。晚上6时多,镇政府才把6人放回。

    3月15日,定州市委副书记赵国军亲自带队,包括公安局在内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约二百多人、铲车8辆到灰场强行施工,约一千二百多村民赶到现场,阻止施工。

    随后几日,10辆警车、6辆广播车,鸣着警笛天天在绳油村街道转着圈示威。

    3月19日,施工队来了铲车、挖掘机各两辆,村民去了一千多人,施工队退出。

    4月7日,市委书记和风来绳油村,上千人跪地诉冤,他却说:“这场面我见多了,少来这套!”

    5月底,政府为了缓和与村民的矛盾,由镇政府组织全体村民选举产生40名村民代表。但村民代表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镇、村干部从来没有和村民代表协商过征地的事。

    村民代表赵建学说:“到2004年六七月份,我们新当选的村民代表向镇和市政府反映的征地补偿款不透明等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替村民说话的村民代表反而一个个被抓或遭殴打,弄得人人心惊胆战,那一阶段我们真的害怕呀!”

    据村民们统计,自2004年3月到7月9日,灰场工程承包商共组织强行施工十余次,出动工程车辆50台次,警车80台次,公安及施工人员五千余人次。在施工过程中,共有5位老人被打伤;毁掉成年梨树三千多棵,大小杨树一千多棵。

    重压反使矛盾升级

    赵建学说:“想解决绳油村的问题,必须让我们全村80%以上的人同意了才可以;征地赔偿,整体上程序有问题。正常反映问题没人管,我们只好进京上访。”

    2004年10月,绳油村部分村民先后两次前往北京上访,都被定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接回,分别被安排到市直各机关对他们进行“思想”转化工作。

    “怕扣帽子,怕遭报复”的赵建学虽然没有参加10月22日这次到北京上访,但他还是于10月27日被“请”进了公安局刑警队,他被关了3天,主要是让他承认带头上访。3天后,公安局宣布逮捕赵建学,一直到2004年12月31日新年钟声敲响前才被放出。与赵建学同期被逮捕、参与上访的村民或村民代表还有邢会强、牛顺利、牛民峰、王卓子、牛兰乔、牛贵排、赵建军,其“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其中王卓子和牛兰乔是母女,一同被关进了看守所。78岁高龄的王卓子因身体多病,在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后,被公安局送进一个小招待所监视居住,直到腊月十五才回到家里。

    老党员牛山林和市委副书记赵根军沟通时说:“这个事情不该发展到这个地步,我们全村都动了感情。多少年来,我们都是模范村,不管是在交公粮还是计划生育工作上都是顶呱呱。我们现在已经不是为了这一点钱,而是要把事情搞清楚,还我们一个明白。”说着说着,牛山林的眼泪止不住地淌下:“老百姓一冬天都住在窝棚里,而政府就知道打压,伤了老百姓的心。”

    据村民反映,近年来,被公安部门带走的村民有二三百人次;有时候,公安人员经常用大钳子把村民的门锁撬开,进屋搜走上访材料。这一切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心。

    “明白纸”让群众不明白

    有几个问题始终是灰场征地中的焦点:此次征地在村里有没有公示?到底有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征地过程中与村里有没有签订合同?等等。

    2005年4月20日村民第一次遭袭击后,村里开始通知去领钱,但没说是什么钱。赵建学是第8个去领钱的,前7名去领钱的村民都摁了手印,每人2000元。但后来,再去领钱的时候就开出了条件“不允许影响电厂施工”。

    条件开出后,大约有70%的家庭不去领钱了。随后,村、乡、市干部给每家送款,并给大家发了“明白纸”——《定州市支电办关于定州电厂占地有关情况的说明》:

    电厂共占地1748亩,全部征地费用5929万元,每亩征地费用33919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此项费用需上交:1、有偿使用费每亩6666.66元;2、耕地开垦费每亩6666.66元;3、南水北调费每亩1760元;4、征地管理费、按照征地费用总额的3%计算,平均每亩1055元;5、土地评估费每亩103元;6、耕地占用税每亩3333元。

    以上6项费用共上交国家、省、市费用每亩19584元。电厂灰场和灰场路共占用绳油村土地378.9945亩,征地款586.69万元。

    记者查阅了财政部网站,在2002年全国就已经取消了征收南水北调附加费,而“明白纸”上仍赫然写着“南水北调费每亩1760元”。

    村民认为,一是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太高,当地政府吃了“大头”、与老百姓争利,甚至有村民怀疑有人贪污、截留了绳油村的征地补偿款。二是征地程序不合法。首先是征地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这类大事“必须要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其次,征地及其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定州市政府未依法公告,听取村民的意见。另外,市政府的《说明》与《土地法》的规定有明显冲突。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电厂征用绳油村的土地没有征地合同。村支部委员、村会计牛英奇说:“自始至终,没有和村里签过合同。这些年,都是这样征的,从来不签合同。”

    记者在绳油村里没有找到其他村干部,群众说,“6.11”事件发生后,村里新老支书、前任村主任与现任村主任都吓跑了。但“没有和村里签过合同”的说法被开元镇东沿里村支书王茂林所证实,他们村在此次电厂征地中比绳油村征得更多,依然没有签合同。

曾经有梦,现仍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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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执政为民还是执政治民

    2004年11月17日的《定州日报》头条报道:“电厂项目完全竣工后,年产值可达到40亿元左右,税金4亿元左右。仅明年可实现税金2亿元,可占财政收入的25%左右。电厂建设可以改写定州的历史,可以改变百万人民的命运。”在这篇报道中,作者一开始就写道:“几天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继续对绳油村部分不清真相村民在灰场非法聚集表示愤慨,纷纷声讨个别别有用心者的不法行为。”

    2005年4月10日,定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电厂灰场建设的通告》也证明了在过去政府和部分村民之间的矛盾已经无法调和。《通告》称:“我们郑重宣布:任何企图以无理要求,甚至过激行为阻挠灰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对那些胆敢以身试法,破坏定州发展环境建设的人,我们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当时许多不相干的人看了这篇火药味浓烈的《通告》,认为这是向绳油村群众发出的“战书”,都替绳油村群众捏一把汗。所以村民两次遭到血腥袭击、公安局不及时出警就不足为怪了。

    绳油村“6·11”血案发生后,定州市委、市政府又是什么态度呢?原定州市委、市政府在《关于“6·11”案件的简要情况》中称“已经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对村民进行了补偿,并已经发放到位。但是极少数别有用心的村民私欲膨胀,制造谣言,蛊惑群众,鼓动部分村民在灰场阻挠施工,搭建窝棚,昼夜聚集,达14个月之久,致使电厂四百多吨的粉煤灰无处存放,严重影响了电厂的正常生产秩序。更有甚者,还利令智昏,两次煽动、组织部分村民到北京上访,并冲击中南海、新华门,其中首要分子和少数闹事者已经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此期间,定州市委市政府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但都无济于事,问题始终无法解决。”原定州市委、市政府为此还做了一个电视专题片,片中说:“个别人目无法纪,不与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组配合,利令智昏,随意提出非分要求,甚至任意编造谎言,煽动蛊惑群众,与政府和全市百万群众对抗,已经达到不能容忍、不可理喻的程度。”

    河北省委果断调整了定州的领导班子后,6月22日,《定州日报》刊发了新组成的市委、市政府《处理“6.11”案件指导思想提纲》,态度与原定州市委、市政府截然不同。《提纲》明确指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四个正确认识”:一是正确认识到绳油村所被打致死、致伤、致残的群众都是受害者。广大群众是善良的、无辜的。二是正确认识有些群众过去做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是一时冲动,不得已而为之,完全可以理解。三是正确认识绳油村问题的形成原因。表面上是由征地引起的,实质上是个别人挖空心思寻求个人利益,处理重大问题不公正、不公开引起的。群众看不惯、看不公,从不同渠道反映合理的利益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得到解决,使干部和群众之间的感情没有了,距离拉大了,形成了严重的对立,使问题由小拖大,由大拖难,由难拖乱。四是正确认识大多数群众是好的,不存在“刁民”闹事问题。

    省委理乱麻要花大气力

    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调查事件真相,妥善安置伤亡人员,稳定群众情绪。省委书记白克明多次听取事件调查工作的汇报,到定州现场办公,明确表示:定州市在没有按规定及时将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拨付到位的情况下,强行组织施工是错误的,是有责任的,待查明情况后,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

    河北省委在调查事实真相后明确指出,“6.11”事件性质十分恶劣,它是由于不能够采取正确方式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能够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造成矛盾越积越多,问题越闹越大,发展成为个别领导干部参与、不法业主组织社会闲杂人员用暴力对付群众的严重刑事案件。

    据了解,为做好“6.11”事件下一步处置工作,河北省委决定:一是加强一线领导力量,由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车俊在定州统一指挥,成立省、市、县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耐心做好群众工作;二是由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彻底查清市、镇、村三级组织是否存在违规挪用、截留、拖付征地补偿费用问题,提出妥善解决征用土地补偿问题;三是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分子,查清干部腐败问题,向群众公布处理结果;四是勇于向群众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提出并落实对死者家属及受伤人员的经济抚恤、赔偿办法,对少数村民以前的过激行为一律既往不咎,不搞“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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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刊记者 张君 责任编辑:连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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