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脚手架上的外来工。当“迟到的机会”终于出现,他们是否还愿意融入背后的城市? CFP/图
在打工24年之后,40岁的湖北荆州市蓝特集团工人向世洪第一次拥有了成为一个“城里人”的可能。
7月初,湖北省政府传出消息:除武汉中心城区外,在湖北县(市)和地级市城区、建制镇以及武汉远城区稳定就业,并有固定住所的农村劳动者,从本月8日开始,可申请城镇户口,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就业、社保以及子女义务教育等政策,真正享受“市民待遇”。
外界对此多加褒扬,誉为国内地方户籍管理改革“最大的一步”。
记者采访发现,这一政策的出台固然有出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考虑,更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密切而复杂的关系:“招工难”已经蔓延到位于中部的湖北,决策者试图通过户口来吸引城市发展所需的各种外来普通劳动力。但与一般常识中农民对“农转非”、成为“城里人”的热切渴望不同,出于现实利益的考虑,对于许多来自农村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地县层以下的中小城镇户口已经缺乏大的吸引力。
对于15岁就来到荆州,从搬运工成长为技艺精湛的园艺师,并在此成家立业的向世洪来说,一个“湖北人”的身份,具有怎样的吸引力;而对于数以十万计的类似向世洪的打工者们来说,当这个等待过久,久到似乎已是迟到的机会终于出现时,“办”还是“不办”,已是一个问题。
“招工难”呼吁“新市民”
发起湖北省“新市民工程”的是湖北省劳动社会保障厅。主管这项业务的副厅长周祖荣告诉记者,此次省里五部门联合发文,目的就是要吸引农业劳动力尽可能多地在省内转移,加快农民的市民化。
据介绍,此次湖北省出台的“迎接新市民”的政策主要吸取了荆州市户籍改革和城乡统筹的相关经验。2007年8月,荆州市在关于城乡统筹的工作安排中特意提到,要实施“新市民工程”,已在城镇稳定就业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生活来源,并已“在城镇连续就业3年并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续订了2年以上劳动合同”、年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农民工,可以申请当地户籍。
而今年6月,更是将条件放宽到“在城镇连续就业1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续签订劳动合同”。
事实上,这一“新市民工程”可以追溯到更早。2001年荆州市关于户籍改革的58号文件中,就提到(外地公民)“被招聘为合同制工人且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可以凭劳动证明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起草该文件的荆州市户政科科长恢永红告诉记者,这个文件虽然并不单独针对“农民工”,但是对农村户口是同等对待的。
据周祖荣介绍,湖北省这几年由于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快,需要大量劳动力。2006年底,湖北已经基本解决下岗失业第二次高峰。省内开始出现部分招工难。大量外省外地企业在省内争抢优质劳动力,省内也缺乏劳动力。
现在湖北省的就业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存在结构性问题。湖北本地企业层次不高,工资相比沿海缺乏竞争力。全年有50万左右的劳动力缺口,有时达70万到80万。目前沿海企业内迁,需要的劳动力更多。湖北省去年的经济增长达22%。像汉川、仙桃、天门、咸宁等地这几年劳动力缺乏都较严重。
事实上,内地的劳动力缺乏从2004开始就在江西变得明显,当时许多工厂由于招不够人,只好大面积停工。江西省里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改善在当地就业的工人工作和生活环境。
从2005年开始,湖北各地开始不时有招工难的消息见诸报端。《湖北日报》曾以惊呼的口气刊出报道:《小小汉川,缺工三万》。
去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7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指出,近年来,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现象正由沿海向内地蔓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正逐步向供不应求转变。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政府不可能进行干涉,只能考虑怎样吸引他们留下来。
湖北也有着自己的考虑。目前全省一千多万农民工有七百多万在外省,通常在度过劳动力黄金期后回到原住地,此时当地政府就要负担各种社会福利。“湖北省不能再搞打工经济,那样是不可能真正强大起来的。”周祖荣说。
按照他的看法,外界担心的城市承受力问题并不存在,这些人本来就已经生活在城里,现在不过是进行确认,并给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而已。
对于“新市民化”,周祖荣表示,只有一个核心的要求,进城的人不能吃低保,加重城市的负担,不能出现贫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