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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讨人喜欢的26个原则

1.长相不令人讨厌,如果长得不好,就让自己有才气;如果才气也没有,那就总是微笑。   2.气质是关键。如果时尚学不好,宁愿纯朴。   3.与人握手时,可多握一会儿。真诚是宝。   4.不必什么都用“我”做主语。   5.不要向朋友借钱。   6.不要“逼”客人看你的家庭相册。   7.与人打“的”时,请抢先坐在司机旁。   8.坚持在背后说别人好话,别担心这好话传不到当事人耳朵里。   9.有人在你面前说某人坏话时,你只微笑。   10.自己开小车,不要特地停下来和一个骑自行车的同事打招呼。人家会以为你在炫耀。   11.同事生病时,去探望他。很自然地坐在他病床上,回家再认真洗手。   12.不要把过去的事全让人知道。   13.尊敬不喜欢你的人。   14.对事不对人;或对事无情,对人要有情;或做人第一,做事其次。   15.自我批评总能让人相信,自我表扬则不然。   16.没有什么东西比围观者们更能提高你的保龄球的成绩了。所以,平常不要吝惜你的喝彩声。   17.不要把别人的好,视为理所当然。要知道感恩。   18.榕树上的“八哥”在讲,只讲不听,结果乱成一团。学会聆听。   19.尊重传达室里的师傅及搞卫生的阿姨。   20.说话的时候记得常用“我们”开头。 21.为每一位上台唱歌的人鼓掌。   22.有时要明知故问:你的钻戒很贵吧!有时,即使想问也不能问,比如:你多大了?   23.话多必失,人多的场合少说话。   24.把未出口的“不”改成:“这需要时间”、“我尽力”、“我不确定”、“当我决定后,会给你打电话”……   25.不要期望所有人都喜欢你,那是不可能的,让大多数人喜欢就是成功的表现。   26.当然,自己要喜欢自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3 22:29: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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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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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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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必什么都用“我”做主语。”

学会26条,我已不是我,我已失去我。

....................... 砖头既出 粉身碎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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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砖头在2004-5-14 19:48:00的发言:

“4.不必什么都用“我”做主语。”

学会26条,我已不是我,我已失去我。

非也,

这是民主团结凡事都想着集体的表现

不然就是自私之人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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