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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某些地方政府缺钱强掏干部职工腰包

 |信息集锦|
“红头文件”开道 不交钱就下岗 某些地方政府缺钱强掏干部职工腰包
法律专家指出,强行集资是滥用公共权力,违背了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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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5月23日报道,最近一段时间河南省一些县在发展经济中,突然刮起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强行集资风,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4月28日,河南商水县下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接到县政府的紧急通知:当月工资不发了,改作“捐款”,直接划入县建设委员会专用账户,支援县重点工程建设。县里还要求各单位领导督促职工写自愿捐资“保证书”,不写的话,由所在单位领导代写。  2003年底,河南省扶沟县同时新建、改建6条县城街道,由于资金缺口达6000多万元,开工不久就大面积“窝工”。今年4月初,扶沟县委、县政府决定,向全县1.7万多名财政供给人员有偿借资,正处级干部每人借3万元、副处级干部两万元、科级干部1万元、股级干部5000元、一般职工3000元。  由于扶沟县普通干部月工资仅300元至400元,最低3000元的借资款收起来非常难。为了完成任务,一些单位甚至提出:“交不上借资款,卷铺盖走人。”   河南省西平县提出了打造“教育强县”的口号,投资5000多万元建设一所现代化的省级重点高中,可新校舍建成后,教学设施没钱配套。今年4月8日,西平县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县直机关、各乡镇、县管各企业、各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向新高中捐资。文件规定:县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捐400元、科级干部每人捐300元,一般干部职工捐200元以上,并限定于4月18日新高中建成庆典前交齐。  西平县的一些干部职工反映,像这样借办教育、搞绿化、搞城建等所谓“民心工程”名义,向干部职工强行集资,县里已搞过多次,仅新高中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就收取“捐资”1100多万元。  郑州大学一位法律专家指出,政府向干部强行集资是滥用“公共权力”。它违背了宪法精神,属于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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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好像已经见过多次,不知道哪里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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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以前是这样,这几年基本没了。但其他方面的,如统一捐助、强拉一帮一、强制订报刊等方面的变相摊派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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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目前还是有的.有的地方只不过是换个叫法或者数额不等.比如我们这里机关事业单位加薪,政府没钱,就采取开空头支票的做法,即工资档案加,但不给钱,钱用于捐助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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