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公安局] 亿万富翁孙大午非法融资被捕 爱与学术名流交往 [转帖]

http://news.tom.com 2003年07月11日11时15分来源:南方都市报 孙大午和其他富豪不太一样,他喜欢与学术界名流交往,并就“三农”问题作过很多研究和呼吁。   孙大午被捕   亿万富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大问题引人深思:民企融资难题如何解决?地方政府与民企关系如何处理?   7月5日,孙大午被逮捕了。作为河北保定市徐水县的大企业————大午农牧集团的董事长,孙大午身家过亿。大午集团最辉煌的时候,还曾名列全国私营企业500强。他的被捕无疑在当地引起了震动。   而作为一位相当“特立独行”的民营企业家,或者说农民企业家,孙大午在全国也颇有名气。他曾受邀在北大演讲,就“三农问题”侃侃而谈,为农民鼓与呼,很多专家对他的言论都相当重视。   因此,当孙大午被捕的消息传开后,很快引起了各方关注,种种猜测随之而起:孙大午到底犯了什么事?   涉嫌非法集资孙大午被捕   7月5日,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名正式逮捕孙大午   孙大午被捕,民间的说法是:“集资”出了问题。而徐水县有关部门是这样定性“孙大午案”的:1993年以来,大午集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即国务院247号令)的有关规定,公开向内部及周边村镇群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现已初步查明,大午集团自1995年7月1日以来,累计吸收公众存款18116·7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徐水支行的行长房晓明介绍,在得知大午集团搞“非法集资”的事情后,人行曾多次警告和处罚过大午集团,责令他们停止吸储,但大午集团照搞不误。房晓明说,大午集团的这种行为,令大午集团所在地附近的几个营业网点几乎吸收不到存款,对当地信用社造成很大冲击,扰乱了金融秩序。   在这样的情况下,今年5月29日,当地公安机关对孙大午实施了刑事拘留。7月5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名正式逮捕孙大午。   与孙大午同时被捕的还有他的两个弟弟:大午集团副董事长孙志华、总经理孙德华(又名孙二午)。在徐水县检察院的批捕意见书上,他们涉嫌“偷税罪”。根据徐水县有关部门介绍,自2001年至今年4月1日,大午集团共累计偷税166万余元。   集资缘于贷款无门?   大午集团副总经理刘平介绍:公司发展急需资金,但作为民营企业,他们从银行很难贷到款   大午集团集资的对象主要是内部员工和附近乡镇的居民。徐水县有关部门介绍,孙大午出事后,徐水县组织了一个由政法委、公安、检察院、审计、税务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大午集团,负责维护稳定。   但出乎意料的是,存款户们大都非常平静,没有任何过激举动。事实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并不认为大午集团集资和他们将钱存入大午集团的行为有什么错误。   卢清才是大午集团的内部职工,他在集团总共存了1000元的定期,3厘的利息。“我不觉得这事违法。”卢清才说:“我在这儿上班,把钱放在这里,用着方便,花着也方便,他还给我打借条,他愿借,我愿存,两厢情愿的事,怎么违法了呢?”   朗五庄,大午集团的所在地,该村的大多数村民都在大午存了钱。村民杨桂林是去年8月开始往大午存钱的,1万元定期,也是3厘利息,比银行稍高。“我根本就没想要多少利息,就是为了方便,随时用随时取,有时急需了半夜都能取。”   和朗五庄一样,大午集团附近的丁庄、马庄等村也有许多村民在大午集团存了款。在丁庄,一位儿子在大午集团上班的老太对记者说:“这钱都是孙大午开给我们的工资积攒下来的,我们再借给他发展生产,有什么错呢?”   储户们是这样想的,大午集团同样不认为自己有错。该公司副总经理刘平对记者说:“我们真不知道搞集资是犯罪了,我们就是觉得这样搞对存款户有好处,而公司也能得到急需的资金。”   刘平介绍,大午集团差不多是从1996年开始吸收存款的,起初是职工自愿把钱存在公司,后来周围村庄的群众也都来存钱。而大午集团搞集资的原因则是,公司发展急需资金,但作为民营企业,他们从银行很难贷到款。   对于刘平的这一说法,房晓明表示不能认同。房晓明说,无论是政府还是银行,都是支持民营企业的。事实上,大午集团早在1994、1995年的时候,就从银行贷了430万元款,至今未还。“后来大午不主动来我们这里贷款,我们总不能去求他吧。”   律师欲作无罪辩护   孙大午辩护律师认为,大午集团所为属合法的民事借贷行为;有法学家认为孙大午确属违法   孙大午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的。按照国务院247号令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根据徐水县有关部门介绍,大午集团在集资时使用自己印制的有“数额、利率、期限及双方不得违约,到期保证偿还”等字样的借据,并在借据中加盖大午集团财务专用章,由财务处及该处综合业务科下设代办点,公开吸储。这些行为证明,大午明显违反了国务院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   不过,孙大午的辩护律师、北京博景泓律师事务所的朱久虎律师,这次却打算为孙大午作“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的前提在于,朱久虎律师认为大午集团的行为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朱久虎认为,依照我国民法规定的意思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大午集团的工人及其他借款户与大午公司已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他们出于多年的信赖而把钱借给大午公司,属于合法的民事借贷行为。    朱久虎说,从行为的目的上看,大午集团的借款行为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没有挥霍浪费、吃喝嫖赌的动机,没有盲目投资、疏于管理从而使借款人产生危机的事实;    从行为的对象、范围看,大午公司的借款行为主要限于与公司有相互信赖关系的工人和周围的乡亲,具有特定的范围,而不是针对不特定的一般社会大众;   从行为的结果看,大午公司的借款在大午公司的优化运作下,获得了很大的增值,带动了地方就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   朱久虎律师说,大午集团的行为是没有产生社会危害性的经营行为,不属于犯罪。因此,他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孙大午“洗刷罪名”。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法律尚需进一步完善以适应形势的发展,但这并不能影响对本事件中孙大午行为的界定。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孙大午的行为确属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   孙大午案凸显民企融资难题   银行对民企贷款面临双重风险,民企贷款常遇“红灯”   不管大午集团的行为是否违法,它都暴露了一个当前非常棘手的问题:民企贷款难。根据大午集团的介绍,他们正是贷款无门才走上集资路的。   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认为,银行对于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能否做到公平对待,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相对贷款给国有企业而言,放贷民营企业,银行要花大量人力、物力去调查企业实际运营情况、股本结构等,某个环节工作落实稍有不够,就可能出现程序上的风险;而一旦民营企业经营出现问题,那么银行就必须面对坏账风险,而这损失可没有国家“埋单”,只能由银行自己承受。这双重风险,导致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时常亮“红灯”。   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济学教授则认为,现实的情况是,正是因为民企贷款难,导致个别地区出现了私人钱庄、民间金融等现象,有的甚至已“事实上合法化”了。因此,国家的金融政策有必要不断完善。   毛寿龙教授则比较乐观,他认为,入世后随着国外银行的加入,民营企业的待遇将不断改善,因为外资银行不可能放弃不断壮大的民营企业蛋糕,而国有企业在竞争压力下也会逐步向民营企业放开。随着我国金融政策的不断完善,类似于孙大午的事情将会越来越少。   另一种传闻:孙大午因言获罪?   有人认为,孙大午出事与其和地方政府的僵硬关系有关;徐水县政府对此不能认同   “孙大午事件”的调查本来到此已告一段落,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却听到了另一种说法:孙大午这次出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只是一个导火线,更深的原因则是因为这么多年来他言语上的“不检点”和行为上的“特立独行”。   孙大午的大儿子孙蒙更是直言:“我父亲这次完全是因言获罪。”    今年49岁的孙大午在当地人眼中算得上一个传奇人物。1985年,他和妻子承包了家乡一块被称为“憋闷疙瘩”的荒地,靠养殖1000只鸡、50头猪起家,至今发展成集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工业、教育业为一体的大型科技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过亿。    然而,事业的成功并不代表着孙大午“做人”的成功。   首先,孙大午很“抠门”。大午集团副总经理刘平介绍,在对外交往上,公司每年基本没有什么招待费,因为孙大午从来不请客。就算逢年过节给一些单位送点年礼,也都是十几元一箱的鸡蛋。因此在徐水有个说法,能吃上孙大午送的鸡蛋非常难。   而平时,孙大午喜欢和学术界的名流交往,与之相对的是,孙大午很“不屑”与政界人士交往,这使一些人感觉孙很清高,很狂。刘平也承认,孙大午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非常僵,曾和地方上的税务局、土地局等多个部门有过官司和纠纷。   另一方面,孙大午一直关注“三农”问题,在这方面也可算个专家。他受邀在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演讲时,直言现在农村有八座大山,农民农村企业在发展中受到很多限制。   在一次与专家的座谈中,孙大午更是对银行的职能进行了质疑,认为银行因为担心收不回款,现在根本不给农村放贷,如果银行光从农村吸收存款,而农村又没有自己的造血功能,发展很成问题。   刘平认为,集团这次出事,和这些事情或多或少有关系。不过,徐水县政府有关干部对此却不认同。他们认为,此次查处孙大午绝对是公事公办,大午集团触犯法律当然要追究其责任,这与集团和政府部门的关系亲疏远近没有关系。   农村民企与政府关系问题   专家认为,深入研究目前农村农村企业及其与地方政府关系之间存在的问题,意义将非常重大   自5月底孙大午被刑事拘留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了,大午集团也陷入了一片混乱。    一个多月来,已有数百名工人和技术人员离开了集团,这让留守在集团的刘平感到很痛心。   除了食品厂、饲料厂等几个效益好、见效快的企业还在运转外,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大都已停工,一片近2000亩的葡萄种植园现在也无人栽种。   大午集团下面还有个设施一流的私立学校————大午学校,现在学校招生也面临着极大困境。该校副校长平兰珍说,目前来报名的只有500来人,比去年少了近2000人。   据说,孙大午有一个野心勃勃的计划:到2005年,建成一个以企业为主,集医院、学校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小城镇————大午城。而大午集团员工们普遍的看法是,如果孙大午不出这个事,这个美好的计划是肯定会实现的。   刘平和孙蒙介绍,他们已拟好了一个为期4年的还款计划,准备在4年内还清所有的借款。但一个风传的消息却令他们忐忑不安,有传闻说,政府已筹措了数百万元,要替大午集团先行偿还借款,然后对大午进行拍卖。“这是我最担心的。”刘平说。   “孙大午案”眼下尚未有定论,大午集团的命运现在也很难预测。作为孙大午的代理律师,朱久虎认为,政府和民营企业的关系问题还是体制上的问题,政府对民营企业确实起到了巨大的扶持作用,但在现行体制下,也不能杜绝政府出于经济动机而对企业的非法干预与遏制。因此,民营企业与政府建立互相信任、良性互动的关系是非常必要的。   不过,徐水县政府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认为,这一说法的前提并不存在。一直以来,徐水县政府对民企都是持积极扶持的态度的。   国家农业中国农村社区发展促进会的李致英是中国农村问题研究小组成员。李致英认为,“孙大午案”非常值得关注,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比如私营企业融资问题、私营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问题,都是我国私营企业所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大午集团又是个农村私营企业,解剖好这个个案,深入研究目前农村农村企业及其与地方政府关系之间存在的问题,意义将非常重大。     □采写:本报特派记者 胡杰
风过处 点点竹音……

TOP

TOP

可惜了。最可惜的是,作为民营企业,居然就不知道与当地政府搞好关系。我曾在一家民营企业做过。当时,当地也发生了一件事,一家很出名的民营企业因欠债,被关闭。我的老板知道后,私下对我说,那个人跟当地政府的关系不好。否则,这些事,当地政府出面,很容易摆平的。大把人欠债,也没见得有事啊。

TOP

《新闻周刊》:亿万富翁孙大午涉罪调查 2003年07月25日 13:37 我们之所以关注“孙大午案”,是由于我们一向关注民营企业家,关注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命运。 资金匮乏导致的“供血不足”,是民营经济不能有更大发展空间的“命门”。但任何“输血作业”,都应当、也必须在法律准许的框架内进行。学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是民营企业家摆脱“草台班子”形象,真正成为一种社会进步力量必须经历的过程。 我们关注“孙大午案”,还由于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开辟更广阔的融资渠道。毕竟,民营经济这“半壁江山”的稳固与发展,是中国社会与经济稳固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不容情”。我们并不孤立地看待“孙大午案”。我们用平铺直叙的方式报道这件事情,是希望在孙大午选择的这条道路上,不要络绎不绝,“自有后来人”。 25岁的孙萌不久前刚刚拿到去澳大利亚留学的签证,但他原定7月15日启程的计划可能要推迟--7月5日上午9时,孙萌正式收到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公安局的一份通知书:“孙振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3年7月5日由本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徐水县看守所。” 孙振华,又名孙大午,是孙萌的父亲--河北省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午集团)董事长。 大午集团,是一个在一片荒废的果园上建立起来的民营企业,坐落于河北省徐水县的高林村镇郎五庄村。这个以农牧养殖为主的企业,据说起家时只有2万元,现在则拥有固定资产上亿元,1500名职工,它还曾经在1995年被国家工商局评为全国500家最大私营企业之一。 而孙本人,虽然只有初中学历,却曾被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邀请,对大学生们发表过“关于农民问题”的演讲。 孙大午的两个弟弟,大午集团总经理孙二午和大午集团副董事长孙志华的亲属,也在7月5日同一天接到徐水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通知书称,两人因涉嫌偷税罪,同样被羁押在徐水县看守所。 孙大午赴“宴” “孙大午案件”事发于5月27日,一个星期二。按照大午学校--孙大午投资兴办并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一所学校的惯例,每周这天的上午10点至12点,是校理事会召开的时间。 会议进行到11点左右时,孙大午突然接到原徐水县政协副主席崔世君的电话。挂掉电话后,他对在场的人说,“你们先讨论一会,我有事先走”,临走时,他告诉一位校领导:“县里新来的书记要请我吃饭。” “大午平日很少和县领导一起吃饭,这一次新来的书记通过崔世君主动请他吃饭,比较难得,所以他没开完会就急匆匆地去了。”当天参加会议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忆说。 大午集团离徐水县县城有十几公里的距离。孙大午自己没有专车,集团最好的三辆轿车--桑塔纳2000都是生产用车。孙大午正准备搭乘一辆面包车前去吃饭,司机刑志忠刚好开着一辆桑塔纳轿车回来了。 “在路上,董事长说到县里的鸿雁大酒店去吃个饭。到‘鸿雁’后,他先进去,我后来进大厅,看见董事长被好几个人围着,他们没穿警服。然后我们就一起出来,被拉到刑警队。”刑志忠介绍当时的情况说。 就在孙大午“赴宴”的同时,据大午集团财务室工作人员介绍,当日13点30分左右,大概有十几辆车停在了大午集团财务室的门外。 “进来好些人,我们拦住他们说,财务室不能随便进。他们说,你别管,把你们的手机都掏出来,然后他们把财务室的监控器头转到下面,又把监控器的总电源断了。一共二三十个人,有的穿着警服,有的穿着便衣,我们要给保卫处打电话,他们把电话线给拔了。” 财务室外一时聚集了很多人,财务处处长卢志英随后赶到,他和另外几位财务工作人员一起,也被带到了徐水县刑警三中队。 同时被带走的还有大午集团的副董事长孙志华、副总经理田士宏,以及秘书处的两个秘书。 这一天的早晨5点半,大午集团另外一位副总经理刘平和总经理孙二午,出发去附近的邢台考察项目。下午一点多钟,他们接到公司电话,说董事长被“双规”了。“我们当时没有想到问题那么严重,赶紧开车往县里赶。在路上就被警察拦住,带到了刑警大队。” 这样,当天大午集团的主要人员几乎全被警方掌控。但孙大午的妻子--在这个家族式公司里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的刘会茹,不知去向。 同一天,徐水县公安局查抄了大午集团,被查抄出的物品清单包括:7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大午集团公司的公章、账本和会议记录,一辆桑塔纳轿车等。此外还包括137万人民币现金、2520美元现金和两张共计130万元的存折。 从5月28日起,孙大午家被封。5月28日上午,由徐水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共三四十人组成的“稳定工作组”入驻大午集团,工作组由县委副书记张海波亲自负责。 5月29日晚,孙大午、孙二午、孙志华和财务处处长卢志英的家属分别接到徐水县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通知书标明拘留原因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其他人都被放了出来,两名秘书被监视居住。 据徐水县公安局提供的消息,“自1993年起,大午集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以高于同期银行利率、不收利息税等手段,使用大午集团统一印制的有‘数额、利率、期限及双方不得违约,到期保证偿还’等字样借据,并在借据中加盖大午集团财务专用章,由财务处及该处综合业务科下设代办点,公开向内部及周边村镇群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吸收存款始末 1985年时,孙大午还是徐水县农业银行的一名职员,他和妻子刘会茹用自己的2万元起家,他们种果树、向日葵,养了1000只鸡、50头猪,建了一个小型饲料厂。由于生意做得不错,1989年,孙大午辞去工作,组建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 像许多民营企业一样,当规模做大时,他们遇到了那个老问题--资金不足。大午集团基建队的队长张凤翔告诉记者,“1996、1997年,大午集团兴建有机肥厂、祖代鸡场和鸡粪复合肥厂,其中祖代鸡场的投资就有650万元,再加上饲料公司扩建等工程,需要很多资金,但靠企业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根本不够。” 1995年,大午集团被国家工商局评为500家最大私营企业之一,排名第344位,这为它赢得了河北省农行对农业大县的一笔专项贴息贷款--250万元。“这是公司成立以来得到的第一笔大额贷款,此前从银行得到的贷款只有几万元的样子。”大午集团副总经理刘平说。 1997年左右,孙大午再被河北省政府评为“养鸡状元”,此后得到了农行的第二笔大额贷款--180万元。 “大午集团只得到这两笔大额贷款,贷款到期后,就‘倒借据’,也就是把利息还上,对这250万和180万进行续贷,”一位熟悉这家公司财务的知情人说。 中国农业银行徐水支行行长房晓明,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午集团从银行贷的这430万元款,至今未还。但在大午集团财务处,记者看到农业银行颁发的多张AA级信用牌匾,直到2002年,大午集团仍被评为AA级信用企业。 对于一个乡镇企业来说,430万元应该已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但它却仍然不能满足大午集团的发展需要--据称,1996年底,大午集团共有固定资产3000多万元,到案发前,固定资产达1亿元以上。六七年的时间,大午集团的固定资产投入有7000万元之多。 “对于这样一个企业来说,银行的贷款数目是杯水车薪;而且直到2001年,我们一直在申请贷款,但已很难贷到。”刘平说。中国农业银行徐水支行一位副行长向本刊证实了这一点--近几年贷款的权力不断上收,民营企业一般不可能贷到款。 “因此,从1996年,我们开始采用‘职工入股’的方式融资。后来逐渐从职工扩大到了邻村的村民。”刘平说。 曹深,徐水县高林村镇马庄村的村民,先后借给大午集团8.5万元钱,加上他儿子的借款,曹家共有十几万元资金借给了大午集团。 郎五庄村民张淑琴借给了大午集团3000元钱,她不识字,每次借款都是在借据上按个手印。 借贷者中,还包括孙大午自己的家人。孙凯老两口目前仍住在三间低矮简陋的平房内,进门就是卧室,屋中间摆着吃饭的桌子,还有一间厨房和卫生间。 孙大午83岁的父亲孙凯,至今仍每天骑着一辆三轮车,拾捡被大午集团扔弃的纸箱,“这是第3辆三轮车了。”背驼到几乎与地面平行的孙凯,指着他的“捡垃圾专用车”说,因为长年捡垃圾,他已经骑坏了两辆车。 “不是大午兄弟不孝顺,整个大午集团的资产已经上亿,不是偏要父母亲去干这种活。”孙志华的妻子周红云告诉记者,全家曾为此召开过会议,不让父亲捡垃圾。结果83岁的孙凯说,“那些垃圾不去捡的话,扔了可惜。”不擅言辞的孙凯这样解释他的行为动机,“我们都是受苦的人,不会享受。有吃有花就行。” 孙凯每天还去公司的食堂将扔弃的部分食物捡回来,喂他们养的几只鸡。老两口门前种着一分地的蔬菜。 孙凯捡废纸挣的几千元钱都借给了大午集团。孙家两个媳妇的钱也都借给了大午集团。在大午集团,包括孙大午父母的借款,都开有借据。 郎五庄村及附近村民,共有4742人参与了大午集团的借贷。据公安机关的初步调查,“到案发时,大午集团共吸收存款余额3526万余元,自1993年以来,累计吸收公众存款高达1.8亿余元。” 为什么借钱给大午 “这十几万元都有大午集团开的借据,”曹深称,他之所以把钱都借给大午集团,一是因为方便,如果存钱的话,得跑到十几公里以外的县城里去,存取都麻烦;另外借钱给大午集团也有比银行存款高的利息。 大午集团财务处主管借款的会计刘玖香对记者介绍,大午集团向村民借款,不论定期活期都开借据,借款有定期和活期之分,利息一般都比银行存款的利息高(大约一倍多)。 “孙大午不是坑蒙拐骗的人。我但凡有一点不放心,他那利息再高,我也不敢把十几万元借给他呀!”马庄村村民曹深这样表述他的个人看法。 记者在大午集团及邻近村庄采访这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过程中,不少村民谈到:孙大午为村民做了一些事--修路、建桥、收养孤儿、扶贫、办免费技校、准备建敬老院…… 在当地,原来流传着一句顺口溜,“半年曲菜半年糠,有女不嫁郎五庄。”但现在,村民们说,由于大午集团的发展,他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整个高林村镇都受益了--大午集团本身就雇佣了1500名当地的人做职工。 当地的一位村民介绍说,整个徐水县,原来只有一个高中,招生不多,但考的人多,中考分数线定得很高,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或者要交一笔数目不小的赞助费,或者辍学。 孙大午想让更多的人用较低的花费来接受高中教育,进而考上大学;而且大午集团发展很快,需要很多人才,考不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可以补充到大午集团的职工队伍中来。因此,1998年,孙大午花费了3000多万元,创办了大午学校。这所学校现有学生2000多人,教职工200多人,该校曾在2001年被评为保定市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化学校。 孙大午的母亲刘凤芝告诉记者,在大午集团,每个人乘坐去县里的班车,都得交2元钱车费,每个人去职工浴池洗澡都得买票,“只有我和他不用掏钱。”85岁的刘凤芝指了指孙大午的父亲孙凯。 在孙大午被羁押之前不久,孙大午的三弟、大午集团副董事长孙志华的儿子佳佳,去职工浴池洗澡,没带澡票,身上也没带钱。卖票的工作人员说什么都不让他进,说:财务处长下的命令,任何人来洗澡都得拿澡票。这位副董事长的儿子说,洗完之后,让妈妈来算账。工作人员还是不肯。 “晚上大午就来我这,说起这件事,大午说,以后你去洗澡也要交钱,钱他给拿。”刘凤芝说。 孙大午归纳大午集团的治厂思想为,“传统的儒家思想、当代法制思想、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三者合一”。这个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私营企业家在1992年就提出“私营企业不姓私”的观点:私营只是一种生产经营形式,它创造的是社会财富。 有意味的是,将“现代法制思想”作为企业文化不断强调的孙大午,却在“守法”问题上栽了跟头。 孙大午在过往演讲的过程中多次提到大午集团贷款难的问题,他说:“制定金融法规的本义,一是维护国家的金融稳定,二是打击高利贷。但在全国十几万亿存款中,农村也就占了二三万个亿,即使这些都返回农村,放开农村的金融市场,又能给国家带来什么样的混乱?历史上的高利贷与现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解析:1.利率。我们国家现在允许的民间借贷是高于银行利率四倍,约在25~30%之间,这个运营的空间就很大,完全可以让钱户钱庄在此框架下生存经营。2.用途和对象。解放前95%的借贷用于生活资料,是穷人向富人借钱,高额的利息加上借钱不能生钱,极容易导致走向绝境;现在农村的借贷95%是用于生产和经营,是借钱生钱,是富人(企业主)向穷人借钱,扩大再生产。基于农村实际,我们应该相信农民的创造力,金融领域的开放是迟早的事,早放开、从农村放开是最安全最实惠的事。土生土长的草根金融,毕竟是符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有生命力的金融。” 对于孙大午在民间吸收存款之举,中国人民银行徐水支行表示,曾多次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情况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停止吸储,但该公司仍然我行我素,不听制止。 两种观点 民间钱庄的存在,在中国早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尤其在江浙闽等地,民间钱庄已经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来源。 一直有两种对待民间钱庄的态度同时并存。一种观点认为,民间钱庄的存在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因为处于政府的正常监管之外,容易产生高利贷盘剥,还常常成为洗钱的温床,应该予以严厉打击;另一种观点认为,民间钱庄存在本身就说明市场是有多种形式和层次的。既然银行不能适应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那么政府与其让民间钱庄偷偷运营,不如将一些运作较为规范的民间金融活动纳入政府的监管,使其在阳光下运作,这样更容易让人们分辨哪些是规范的机构。 但是国家在《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明确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大午集团早已经出现颓势--“信任度受影响特别大,老客户流失了大概1/3,新客户基本没有增加。”大午集团饲料分厂办公室主任代迎春介绍饲料厂的情况说,大午集团的饲料以前一天大概能销售饲料100吨,现在好的时候也只有60吨左右。 不时有客户问代迎春,大午公司会不会倒闭,代迎春承认,她对大午集团的明天也“不敢看”。 孙氏三兄弟被羁押之后,隶属于饲料公司的饲料厂停产了两天,而饲料公司的其他几个分厂大都处于半停产状态,各个厂子的情况并不一样。没有流动资金、企业发展肯定受困。 5月28日入驻大午集团的县委、县政府“稳定工作组”组长、徐水县政法委副书记王树声认为,工作组对稳定起了很大作用。 在孙氏三兄弟被批捕前三天,王树声告诉记者,他们正通过县领导向专案组申请为孙取保候审,得到的回答是:正在抓紧办理。他不断对孙大午的亲属表示,希望他们要耐心等待。 “稳定工作组”还在大午集团和临近的村庄张贴了不少《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王树声笑着对记者说:“是不是非法,一看就知道了”。 而按照《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来自徐水县委、县政府的消息说,孙大午被拘捕后,他们已为稳定当地的社会与经济秩序,做了一些工作。(记者/何乡)
低头转帖,莫问前程

TOP

孙大午案件连锁反应 大午集团集资1.8亿谁来还 北京青年报/肖榕   亿万富翁孙大午涉嫌非法集资被抓引发连锁反应,本报记者赶赴河北徐水县当地调查   一起累计案款达1.8亿元的“非法集资”案件,一个从荒废果园上滚动发展起来的曾名列全国500家最大私营企业之一的科技型民营企业,一位号称以“儒家思想”治理企业、崇 尚“共同富裕”的亿万富翁,“孙大午案件”因种种因素备受关注。   事发   涉嫌非法集资1.8亿   大午三兄弟相继被捕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河北大午农牧集团董事长孙大午于7月5日正式被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据新华社7月15日报道,孙大午的两个弟弟———大午集团总经理孙德华和副董事长孙志华因涉嫌偷税罪也分别被依法逮捕。   根据河北徐水县委宣传部向本报记者提供的消息,经徐水县公安局初步侦查证实,“自1993年以来,大午集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和国务院关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以高于同期银行利率、不收利息税等手段,使用大午集团统一印制的有‘数额、利率、期限及双方不得违约、到期保证偿还’等字样借据,并在借据中加盖大午集团财务专用章,由财务处及该处综合业务科下设代办点公开向内部职工及周边村镇群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截止到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徐水支行将大午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移送至当地公安局,该公司仍吸收4742户储户存款3526万余元,自1995年7月1日以来,大午集团累计吸收公众存款18116.7万元。   大午集团副总刘平告诉记者,目前集团尚欠存款户未还的3500余万元中,大约有900万元左右来自集团内部职工,其余的则都来源于职工亲属和周围村庄的村民。   郎五庄村67岁的村民张志仁在大午集团存了5000块钱,他说之所以把钱存在大午集团,除了因为公司给他的利息比银行或信用社的要高一点,更主要的是图个方便。“到县上信用社存钱得走上十来里路,大午公司就在咱村子里。更何况在他这儿存钱,有啥急事随时都能把钱取出来。”   清查   大午集团现金流只有300万左右,   当地政府已垫付500万帮大午集团还账   针对大午集团向内部职工和周边村镇居民吸收存款一事,徐水县委宣传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这种民间借贷行为是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法行为。县委宣传部部长于振海证实,中国人民银行徐水支行曾多次对大午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进行警告并责令其停止吸储。   于振海认为大午集团虽然经营良好,但由于该集团主要从事农牧养殖业,利润并不丰厚,加上其教育产业(大午中学)前期投入很大,因此集团的还款能力有待加强。   根据大午案件专案组之前的清算,大午集团总资产经评估后约为9000万元,但现金流只有300万元左右。目前徐水县政府已前期垫付500万元以帮助大午集团还款。“为了维持社会稳定,防止老百姓出现挤兑现象,政府有责任查处和禁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于振海说。   当记者问及徐水县政府对大午集团的评价时,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郭建首先肯定了大午集团对解决当地农村就业问题、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但他认为,不能肯定集团这些年的壮大是否与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做法有关。   “大午集团1995年左右开始就先后从当地农业银行贷过400多万元,可是这笔贷款到现在本金、利息都尚未还清。”于振海告诉本报记者。   争议   北京律师要为孙大午作无罪辩护   专家称民间借贷不同于地下钱庄   对于县委宣传部提及的这笔到现在尚未还清的贷款,大午集团副总刘平并未否认。她告诉记者,这实际上是两笔贷款,分别是1995年由省农行对农业大县的专项贴息贷款250万元和1997年孙大午被评为“养鸡状元”后农行的180万元贷款。   据刘平说,这是1995年以来大午集团从银行获得的惟一两笔大额贷款。贷款到期后,公司就通过“倒借据”的方式把利息还上,然后续贷。   “这些年由于公司扩张需要大量资金,我们年年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但几乎就没有拿到过贷款。所以我们没办法,只有向职工和周围村民借钱。”刘平称。   北京仁本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李智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孙大午案件反映了目前中国民营企业贷款难的普遍状态。   “由于目前涉农企业贷款普遍困难,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只能采取民间借贷的方式来寻求发展资金。而孙大午所采取的借贷方式与一些以高利贷盘剥为手段、追求赢利的地下钱庄是完全不同的。”李智英说。   准备为孙大午进行无罪辩护的北京博景泓律师事务所朱久虎律师认为,大午集团的借款行为完全符合我国民法规定的意思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所借款项也没有被挥霍浪费或盲目投资,而主要用于公司发展和建设大午中学上;另外借款范围仅限于与公司有相互信赖关系的职工及周围村民,具有特定范围,而不是针对不特定的一般社会大众。   出路   当地政府可能收购大午集团产业用以还款,   民间借贷亟待政府引导   朱律师还告诉记者,自他代理此案后已陆续收到五六十封当地老百姓所写的信件,他们大都表示相信孙大午的为人、相信大午集团有还款实力。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向本报记者强调,孙大午案件再次说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已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而民间借贷行为也需要政府引导和规范。“近年来地、市一级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不断上收,民营企业很难贷到款,而地方性的民间商业银行仍是一块空白,尽管各地的民间借贷行为非常普遍。因此政府应该正视农村金融市场这一需求,真正放开资本市场。”   本报记者在大午集团采访时了解到,经过案发初始阶段的部分停工之后,现在大午集团已逐步恢复生产销售工作,集团管理工作暂时由孙大午的儿子孙萌代理。孙萌告诉记者,他已和集团副总经理刘平制定出一个为期四年的还款计划,但政府尚未批准这一计划。他们听到的传言是,政府有可能考虑收购大午集团的产业之一———大午中学或拍卖部分集团资产来帮助大午集团还款。
争取活到70岁

TOP

罪与非罪一念之差。孙大午是用他的胆力和理想力行改革,是改革的先驱。该县拿500万冲抵大午集团的‘债务’,一是慷‘国家’之慨,二是与民争利,三是涉嫌图谋‘大午’。

TOP

不知道大午里面有多少人就业 不知道大午每年能纳多少税 不知道大午每年消耗多少农产品 不知道地方政府良心何在 这样的一家企业 不管放到那儿 都是地方财政的一根支柱 为什么在##就这样垮了 我们的地方政府不能无作为 我们的地方政府也不能乱作为 请问谁还敢到##地方去投资?!
http://xsldw.cn,中国县市领导网,专注为县市和县市朋友们服务!!      

TOP

究竟是谁功谁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