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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在市场经济地位这个问题上,中国应该化整为零。

中国已经加入了wto,但是和各国签订的入世协议中,中国接受了继续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15年不变的条款,也就是说,在适用反倾销制裁方面,加入wto前后并没有改变,真正的改变还要等待各国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认。至今为止仅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三国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2003年以来,美国对中国的彩电、家具、纺织品等一系列产品加征高额反倾销税,其判定依据就是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根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统计,2003年,国际上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立案59起,涉案金额约22亿美元,创历年最高。今年一季度,国外又对中国发起了11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同比增幅高达83.8%,涉案金额3.3亿美元,同比增长15.6倍。 美国政府判定他国是否市场经济过的依据是《1930年关税法》规定的六条标准,即该国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的可兑换程度;雇员与雇主谈判工资的自由程度;该国对合资企业或其他外国投资的准入程度;政府所有权或对生产资料的控制程度;政府对资源分配的控制程度与决定价格和产量的程度;以及行政当局认为合适的其他因素。 在中国的经济首都上海,不要说宝钢、上汽、金山石化,连小面馆都是国营的,严格按上述六条,中国当然完全达不到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但是如果把中国各地区分开来看,尤其是粤浙苏闽等出口大省来看,除了货币自由兑换之外,其余4都已达标。拖后腿的主要是北京上海、辽宁、湖北等省市,他们对出口的贡献微不足道。 中国出口竞争力不是来自政府投资大的省,北京上海吞噬了大量国家税收,加重了出口企业的负担。恰好相反,市场化程度比较强的省才具有国际竞争力,它们的竞争力强大得在供养了一个庞大的世界上行政效率最低的中央政府之后仍然让世界各国政府动用反倾销的武器。中国政府最好的应变办法是化整为零,由各省独立申请各国政府对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各省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可以互为参照,免得找马来西亚、印度等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建立的国家,他们的成本当然比我们高。这样一来,中央可以继续大手大脚建设大北京、大上海,或者以建设西部或者东北等名义挥霍。私营企业、地方政府只要接受上缴国税的负担就可以安安心心、踏踏实实走向世界了,两全其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11 21:56:07编辑过]

个人浅见,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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