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对这一政策的概括是:外向型企业越多,出口规模越大,地方财政负担越重!
按照现在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体制内部分中央财政补齐,超基数部分两级共同负担。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原有外向型企业的市场空间的不断拓展,生产和出口规模将不断扩大,保证原有的出口规模应该不成问题。也就是说,出口基数是完全可以保证的,除非出现大的结构性调整,或者企业遇到大的问题。而随着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出口创汇企业正在不断增多,新增出口也在不断增多。超基数是肯定的事。比如,我们这一个山区县,年GDP人有不到3亿元,去年的自营出口是560万美元,今年1~5月份自营出口增幅更是达到77%。按照体制规定,新增的这77%的自营出口的退税地方收入25%部分应该由地方财政负担。据初步测算,我县全年需新增出口退税负担300余万元。这一重大税收政策调整,使得我县1~5月份财政收入在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时,财政收入却同比下降了7.6%。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县乡在经济发展中得不到实实在在的回报,县乡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尤其是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将严重制约县乡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