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协管员制度 提升农户贷款质量
朱雪明
去年年初以来,浙江平湖市新埭信用社在创建信用乡镇活动中,为适应农户贷款千家万户工程的需要,充分发挥村信用小组长的职能作用,试行推出了农贷协管员制度,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新埭镇于去年11月被市府授予“信用乡镇”称号,成为全市第一个信用乡镇,为增加农户农业贷款投入创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2003年底,该镇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5582万元,比年初增加1962万元,其中不良贷款2.6万元,占比仅为0.04%,为农户增收致富奔小康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
一、建立农贷协管员制度是适应农户贷款千家万户工程的需要。
长期以来,村信用小组长作为信用社联系农户的桥梁与纽带,协助信用社做好农户农业贷款的推荐、初审工作,并帮助清收农户到逾期贷款,为信用社提高农户贷款质量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信用小组长的积极性,有的村信用小组长存在着“情面”观念,对农户贷款来者不拒,乐于做“顺水”人情,给贷款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在创建信用乡镇活动中,随着农户贷款的大幅增加,也给信用社管理贷款带来了压力,因此,既要着力扩大农户贷款,又要防范贷款风险,必须充分发挥村信用小组长的作用,这是农户贷款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此,新埭信用社为切实加强农户贷款的管理,在上级信用联社的指导下,在全市信用社首家推出了农贷协管员制度,这是信用社加强农户贷款管理网络建设,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又一新举措。
二、建立农贷协管员制度的做法和效果。
1、信用社和村农贷协管员订立农户贷款管理协议。
新埭信用社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合作”的原则,聘年初评定的6个信用村的村信用小组长为农贷协管员,与他们签订了农户贷款管理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农贷协管员的聘任和管理职责:农贷协管员一般由信用社聘任村党支部书记,即信用小组长担任,协助信用社管理本村(社区)内所有农户(自然人)贷款。管理的农户贷款余额每户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单笔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工作职责是在信用社授权的范围内,配合信用社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贷款的覆盖面,增加农业农户贷款总量,认真做好信用户的审核、评定工作,不断增加信用户户数,并协助做好农户贷款的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及时向信用社反馈有关农户贷款的运行情况,协助信用社做好农户贷款的发放和收回,清收不良贷款本金及利息,提高信用社贷款的质量。
农贷协管员的奖励标准。按照本村(社区)内的信用户户数、信用贷款户占比、发放农贷户数、农贷余额、不良贷款比率、贷款实收利息、原欠不良贷款的清收等指标,年末按实绩进行考核奖励。基本目标是,信用村中信用户达150户以上,信用贷款户占比达50%以上,年末信用贷款余额达到年度考核指标,每完成一项奖100元。根据工作业绩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发放农贷户数100户以上;农户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上;百元贷款实收利息6.5元以上;当年无新发生不良贷款的,按贷款实收利息的4%给予奖励;凡新发生不良贷款0.5%以下的,按2%给予奖励;新发生不良贷款0.5%以上的,取消奖励。另外,农贷协管员清收原欠不良贷款的,按清收本息的8%予以奖励。同时规定,为防范产生新的不良贷款,对农贷协管员的奖励,当年兑现50%,留存50%到下年度,作为新发生不良贷款考核的赔偿基金。
信用社的管理职责:信用社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宣传、指导,通报农户贷款的运行状况及贷款到逾期信息,并对贷款农户进行上门访问和调查,检查贷款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
2、农贷协管员年度考核业绩良好。
2003年底,信用社按照协议对农贷协管员进行业绩考核,考核结果良好,农贷协管员管理的6个村评定信用户1013户,发放信用户贷款602户,金额632.23万元,年末信用户贷款208户,金额273.52万元,农户贷款净增588.06万元,收回农户不良贷款2万元,全年农户贷款实收利息101.4万元,按实绩兑现,农贷协管员分别获得3000-6000元不等的奖励,杨庄浜村农贷协管员徐阿邱充分发挥村干部联系农户的作用,全年累放农户贷款311户,金额351.93万元,农户贷款净增202万元,实收利息达44.17万元,既支持了农户的效益农业生产,又促进了信用社业务的发展。
三、推行农贷协管员制度是创建信用乡镇、增加农户贷款投入的有效途径。
1、推动了创建信用乡镇活动的顺利开展。创建信用乡镇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乡镇党政特别是村两委会干部的支持,而村书记(即村农贷协管员)是村级班子的班长,起着关键的作用。信用社在开展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中,由于得到村书记的支持和配合,使该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信用社在聘任农贷协管员的6个村中,去年共通过年审与评定信用户1013户,贷款授信875.8万元。信用村的示范效应,也推动了全镇信用工程的创建活动,到12月底,全镇通过年审和新评定信用村9个,信用户1671户,授信贷款总额达1235万元,发放信用户贷款587户,金额528万元,年内顺利地实现了信用乡镇的目标。
2、密切了信用社和村干部、农户的关系。通过建立农贷协管员制度,健全了农户贷款管理网络,为增加农户贷款投入铺设了一条畅通的渠道。信用村的村书记被聘任农贷协管员后,真正起到了信用社和农户的桥梁作用,他们平时经常和信用社信贷员保持联系,将做好农户贷款发放、收回工作看作是实践三个代表思想、为农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杨庄浜村农贷协管员徐阿邱平时有空就到信用社坐坐,谈谈村里农户贷款的运行和家庭经济的变动信息,使信贷员对管辖的农户贷款心中有数。随着信用村农户贷款的大幅增加,使农户发展家庭经济的劲头更足了,他们也从中感到信用社是农户致富的资金靠山,信用社和广大农户的关系进一步融洽。
3、促进了农户贷款的大幅增加。农贷协管员制度的推出,使村里的农户申报信用户更方便,获得贷款更及时。姚浜村10组农民沈金法办有家庭养猪场,同时他的儿子还经营着生猪贩运业务,过去手头资金紧张时,怕到信用社贷款要办理抵押、担保等手续的麻烦,总是向亲友告贷,因此在信用社的贷款帐户上一直保持着“零”的纪录。在信用户评定中,沈金法凭着自己的良好信誉,领到了一本《农户信用贷款证》,额定信用贷款1万元,于是他方便地获得了信用社贷款。他说:“这是我家第一次到信用社贷款,信用贷款就象领取存款一样方便。”据统计,推行农贷协管员制度以来,萃贞村2003年底贷款农户达150多户,比年初增加45户,占全村农户总数的30%。大齐塘村年底贷款农户164戶,余额588万元,比年初增加32戶,254万元。
4、有效地提高了农户贷款质量。农贷协管员制度的建立,使农户贷款的质量直接与协管员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大大激发了协管员管好贷款的积极性。萃贞村农贷协管员曹秀根依托熟悉农户情况的优势,对农户申请贷款都要每笔进行资信审查,凡信用良好的贷款主动推荐给信用社农信员,如遇还款有困难的农户,则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信贷员,使信贷员在审查时提高担保资格。杨庄浜村农贷协管员徐阿邱积极协助信用社做好到期贷款的催收工作,有时还帮助个别有临时困难的农户归还到期贷款,于是有的农户被他的真心所感动,想方设法归还欠款。由于农贷协管员认真把好贷款审查关,并做好催收工作,全镇9个信用村的农户贷款至今尚未发生逾期贷款,有效地保证了农户贷款的质量。
5、营造了农村良好的信用环境。农贷协管员在平时工作中,积极向广大农户宣传“有借有还、到期归还”信贷原则,使农户的信用观念得到增强,优化了农村的信用环境。在创建信用村活动中,杨庄浜村农贷协管员协助信用社清收欠贷钉子户4户,本金1.2万元,并一次性还清村经济合作社的贷款28万元。萃贞村农户盛某在发展水产养殖中向信用社贷款2000元,但由于缺乏养殖经验亏了本,贷款不能按期归还,农贷协管员得知这个信息后,立即上门做宣传工作,并与他在企业上班的爱人商量还款资金,后来在他爱人的配合下,由她的工资还清了贷款。
6、促进了信用社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在推行农贷协管员制度中,信用社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实际行动,赢得了信誉和信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使农民群众深深体会到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联系农民的最好的金融纽带”,有效地促进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2003年是信用社经营业务发展最快的一年,各项存款净增8740万元,全年共向农村工商业、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户发放贷款47475万元,比上年增加10124万元,实现员工人均创利14.11万元,真正成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
朱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