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依天屠龙在2004-7-17 22:16:00的发言: 愚顽先生,您明显不懂做生意。
做生意的通常结果是双赢。因为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谁也不是被迫的,当然双方都接受合同里面的价格和条件。
如果这个合同不是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签的,就有可能出现一方强逼另一方亏损的情况出现。就算不是亏损,也可能是只让对方挣一点点钱,这是不公道的做法,不是建立长久信誉的做法。只有双赢,双方都满意的合作才能建立起长久的信任关系。
关于不让别人坑害的原则,就是提高警惕,不要被高额利益所诱惑丧失你的判断力,采取各种方式降低你的风险,使得你的风险可控并且可以承受。
我很走运,至今仍然保持这个晚节:在商场上没有因为被骗而载过跟头,这全拜我的冷静和警惕所赐。
1、依天先生,从你的发言来看,你是一个武断并幼稚的人。你凭什么知道我不懂做生意?仅仅是我的回帖吗?我实话告诉你,虽然我不是生意场上的专业人士,但是我从事生意的历史是从我的童年开始的。
2、做生意真的全是双赢的吗?这是个十分荒唐和幼稚的问题。为什么有的企业破产了,有的商场倒闭了?
3、签了合同,双方就能够履行?照此说中国的诚心是没有问题了。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解释?
4、到目前为止你没有被别人坑害过,你说你是幸运的,这是你的自知之明。怎么说是你的晚节呢?难道仅仅靠警惕就可以保证你今后就不会被别人蒙骗和坑害?你就不会栽跟头?话说的太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