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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公务员“带薪下海”

公务员应该能上能下,能进能除; 国外今天部长明天律师, 今天律师明天部长。 我们为什么不能? “当官收税坐机关, 一条道走到黑” 一无所长,最后只能 与民争利,只能当寄生虫 公务员要考,一届就是一届, 换下来了,还要有谋生的本领, 而不是简单的停薪留职或是停职留薪。 没有经过审计的随意的进出, 这有可能把水搅浑, 有利我就下海, 无利我就上岸, 洗钱就下海, 钱洗“干净”了就上岸, 那可就有戏了,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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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下海的意义  2003-7-15 3:09:16   □初建   去年,被人称做浙江省厅局级干部中的“潜力股”的徐刚,辞官下海,给吉利集团老板“打工”,当时曾引起一阵轰动。将近一年,时光过去,徐刚在CEO的位子上做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大概会让不少官员羡慕不已。   改革开放之初,曾有过一次官员下海经商的热潮。但那时候的情形与现在不同。那时,不少人是受组织的委派,参加开发区的建设,或替单位兴办“第三产业”。如为建设蛇口工业区立下汗马功劳的袁庚,就属于此类官员。此外,还有不少人看到了体制转型的机会,将自己在政府机构中建立起来的关系作为资源,弄指标,搞批文,在商海中大显身手。这其中,有些人赚到了第一桶金,从此奠定了商人身份。更多的人呛了几口水,赔了几笔账,找个借口又翻身上岸,回到官场再做冯妇了。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之初,国有企业居绝对主导地位,因而有些“官商不分”的意思。官员们派下去可以干厂长,调上来可以当处长,拿的工资一样,政治待遇也基本相同。因而,下海的角色转换意义并不是那么强烈。   现在的情况则有了很大变化。现在,“官”与“商”在社会分工中各自承担的职能越来越明确,区别越来越鲜明。在经过几轮机构精简之后,千淘万漉留在政府中的,是权力更为集中的一批精英。尤其是像徐刚那样掌控财税要害部门的要员,更是登高一呼,应者百诺的角色。此时的官员下海,意义当然就不一般了。   究竟有什么不一般呢?   中国是个“官本位”国家,至少几千年来是如此。自秦始皇设郡县,隋唐之后开科举,“学而优则仕”成为中国最有能力的一部分人的最高追求,官员集团被认为是社会的中坚,是国家的基石,并在数千年间形成了一个“超稳定结构”。一旦成为这一结构中的一分子,官员们可以凭借种种明确的权力和不那么明确的“潜规则”,治理国家,搞定社会,得到社会其他阶层成员所得不到的尊严与酬劳。因此,官员们格外看中自己的“职业”,哪怕薪俸有限,哪怕升迁缓慢,他们绝不放弃。自古以来,官员们可以被罢黜免职,可以病老退休,甚至可以归隐山林,但绝少辞官下海经商的。反过来,倒是胡雪岩之流拼死拼活也想给自己弄个红顶子戴戴———尽管有名无实,但进入了“官本位”的体系,身份地位已是面貌一新了。   如果观察一下欧美国家,又是另一种情况。在欧美发达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发生之后的两百余年间,自由市场经济形成了以商为本的一套规则。工商界人士是社会的精英,企业家被视做稀缺资源,经营致富可以获得普遍的尊重。相比之下,官员多为民众选出,收入有限,责任不小,还要受到法律、舆论的多重制约与监督,真正是“当差不自由”。比如先后担任过美国国防部部长和通用汽车公司总裁的麦克纳马拉就曾说过:与企业工作的挑战性相比,政府官员是个很沉闷的职业。   比较之后可以看出,市场经济程度越高,政府机构服务职能越明确,官员们的职责权限也就相对简化了,被“压缩”了。于是,那些更有雄心的能人志士不再满足办公室的有限空间,而宁愿在工商界这个更广阔的舞台上展示自己的才干,实现自己的价值。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为什么偏偏是浙江的官员们更踊跃地下海,而不是内地边远省份。道理很简单,浙江的市场经济已经发育得更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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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为何不能经商办企业 徐立京 (2003-07-24 08:42:23)   今年以来,一些地方或者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或者为解决基层政府机构臃肿和人员膨胀的问题,相继推出了支持公务员带薪经商的新举措。   3月间,吉林省榆树市1000多名干部在“保留身份、保留职务、保留待遇”的优厚条件下,带薪“下海”经商。该市同时承诺,官员“下海”期间,不影响正常的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期满后,本人要求继续兴办经济实体的,组织予以支持,并继续享受所有相关待遇。    武汉市最近提出意见,鼓励党政机关干部采取除兼职外的形式经商办企业。停薪留职的,可与单位协议保留人事关系3年,3年内连续计算工龄,期满后可回原单位;限期留职留薪的,可由单位与个人签订协议,两年内原岗位基本工资继续发放,期满调入企业工作;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兼职的,可同时兼薪。   湖南省日前出台了一系列民企人才政策,鼓励公务员辞职从事民营企业工作,辞职者照样享受国企待遇,可以领取最高5年的基本工资补偿。如果今后还想回政府机关,只需将辞职费退给原单位即可。   这些措施虽然在具体规定上略有差异,但都有一个共同指向,即允许和鼓励国家公务员以“双重身份”经商办企业。   公务员为什么不能拥有“双重身份”呢?“官”“商”为什么必须分离呢?四川省委主要领导在关于不允许公务员经商办企业有关文件的批示中说得很明白:“此举不妥,既留任公务员,又办企业;既当官,又发财,后患无穷,这个口子不能开。”据了解,四川省的这一做法已经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   事实上,我国的法律对公务员能否经商早就有明文规定。国务院颁布、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1条第13款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尽管按第55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实行交流制度。国家公务员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但是,交流方式只包括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从未有兼职一说。1992年中办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在职党政机关干部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按照这些法律法规,公务员不仅不能兼职经商,而且停薪留职或留薪留职等做法都是违规的。   为了适应加入WTO的要求,这几年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都在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规章条文。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地方为了促进民营经济或者精简政府机构,试图对公务员不能经商搞企业的规定作某种突破,其出发点是好的,愿望也可以理解,但做法本身却有失慎重。公务员制度是非常严肃的,公众对国家公务员有着明确的职责要求和期许。国务院在《条例》中规定不准公务员经商,目的就在于保障国家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和廉洁,提高行政效能。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专家彭宗超博士分析说,国家公务员掌握着政府信息,把握着政策精神,同时拥有强大的政府关系,一旦“留职”进入民营企业,难免会利用手中的政府资源争夺市场,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竞争,破坏了游戏规则。同时,公务员带薪“下海”,容易导致腐败、官商勾结等现象的滋生,对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也有负面影响。因此,不管是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是遵循国际惯例,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方向都只能是“官”“商”分离,而不是混淆二者的界限。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方虽然没有出台官员可以带薪下海经商的规定,但公务员队伍中一边稳做党政机关,一边当老板;一边吃皇粮,一边赚自己钱的,大有人在。这种现象也应该尽快改变。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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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带薪下海与社会公正 作者:胡星斗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不容忽视的是,社会上的贪污腐败现象还很严重,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特别是,老百姓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关系"经商、权力掠夺等行为深恶痛绝,并且导致了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官民冲突时有发生。在目前情况下,中国最需要的是公平,没有公平,GDP即使增长了,社会也随时可能陷入混乱。所以,我们的改革措施既要考虑效率,时下地方政府之间的激烈竞争、政绩制度以及企业的民营化都有助于效率或者GDP的提高,但千万不要忘记了公平,改革唯有在公平的前提下才能继续下去,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但是,有的地方搞"三带",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致富",平添了权力的含金量;有的地方所谓的管理层收购,演变成部分官员合伙瓜分国有资产,一夜之间厂长、经理成为千万富翁,主管领导也暗地里发大财;有的地方官员自己决定给自己"高薪养廉",年薪高达几十万元。这些做法无疑悖离了"三个代表",不符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让人民群众相当反感。目前,在湖南、吉林一些地方的干部带薪下海,期满后还可以返回机关,不愿回的,组织上继续予以支持,并允许继续享受相关的待遇。这又是一个没有多少公平性而言的"改革"!   也许有人说,学者总是从理论上的公平出发研究问题,没有考虑现实中改革有多难:要改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局面,又要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就只好牺牲一点公平。但是,我要问的是,在现有体制、制度不变的情况下,以牺牲公平的高代价暂时性地送走了一批干部,一时"消肿"后能保证不反弹吗?只怕是不要多久,不但财政背上了大包袱,权钱交易斩不断理还乱,恐怕机关里还会新增一批冗员。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看到机构臃肿是由于官员的权力过大、油水过多、政府尚没有受到有力的监督、大政府小社会的政治模式以及管制型经济所造成的。因此,我们的改革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在限制官员的权力、廉洁行政、依法治国、民主监督、减少管制、放活民营企业、调动民间力量上下工夫,而不是短视性地以优厚条件让官员下海,提供官方帮助,并且给官员系上安全带,水太深了,还可以回头是岸,继续当干部。官员们有这等福气,小老百姓只能望而兴叹。这也可以叫"改革"?   现代文明有一个规则就是政经分开、官商分道。改革必须遵循这一游戏规则,否则所谓的改革将不会带来社会进步,而是社会倒退。湖南、吉林一些地方的官员带薪带职下海,离职锻炼期间干部的身份、职务、待遇不变,组织上还提供帮助,这种做法可能使得官商可以名正言顺地勾结起来。它也与我国有关禁止公务员经商的规定背道而驰,因为干部们虽然下海了,但"身份、职务、待遇不变"。现在,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的正是有些地方官商串通,一夜暴富,掠夺民财,掏空国有资产,如刘金宝、朱小华、王雪冰、周正毅、钱永伟之流就是如此。所以,我们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官商分离的正道,绝不能给官商合谋、钱权交易、寻租腐败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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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四川省清理公务员经商办企业,后有湖南省鼓励公务员带薪到民企 公务员“带薪下海”要不得 2003.07.31 08:00:00 经济日报   前几年,有些地方为了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干部的分流,出台了若干政策,鼓励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留薪留职、兼职或利用8小时以外经商、办企业。在我国已加入了WTO并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国际惯例有了基本了解后,湖南省近日出台了“公务员可辞职带薪到民企上班”的政策。对此,舆论界一片哗然,纷纷发表不同见解。   其实,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公务员经商。甚至像北京等省市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即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赢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任免机关批准,其目的就是要避免官商结合。尽管一些地方政府让官员带薪下海的本意可能是好的,但客观上会助长当官的与发财的相联姻,最后可能会导致市场经济的扭曲。   首先,公务员带薪下海客观上造成“官”“民”的不平等待遇。在我国的市场化进程中出现了相当一批下岗职工,他们的再就业及社会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特别是广大在城市中工作的农民工收入和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在这样的背景下,让公务员带薪下海的优待就显得有些刺眼。公务员在下海期间,不仅可以拿到双份收入(一份是基本工资,另一份是在企业中的报酬),更重要的是一旦他在海里呛了水,或者适应不了海里的风浪,就可以上岸,回到原单位继续当公务员。两相比较,官员是系着“安全带”下海,而普通民众则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这种不平等的待遇显然不利于正面树立政府官员在广大民众中的形象。   其次,公务员带薪下海会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形成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政企要分开,企业按照公正的比赛规则,在保持中立的政府仲裁下展开平等的竞争,任何主体都不能享有特权。然而,带薪的公务员到了企业后却有着双重身份,他身在企业,可以名正言顺地言“利”和逐“利”;但他的根在政府,可以通过原来的老上级、老关系、老同事,从政府获得某些重要信息或为企业谋求某种经营上的特权。这样,企业可以通过那些带薪的公务员与政府部门建立“热线”联系或特别通道,帮助企业在竞争中取得有利位置,从而会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再次,公务员带薪下海可能会引发官商勾结的腐败行为。寻租理论告诉我们,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会导致租金的产生,因行政壁垒所产生的租金将诱发企业的寻租行为,即企业会通过请客送礼、走后门、搞关系等途径从政府那里获得经营特权,如配额、进入特许证等。而寻租行为会诱发政府主动的创租行为,即政府通过主动设立进入壁垒创造租金来诱发企业的寻租行为。带薪公务员的出现不仅会加剧市场经济中的寻租行为,而且会使这种寻租行为更隐蔽。因为这些下海者一脚踩在政府的船上,另一脚踩在企业的船上,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穿针引线,能使企业在第一时间了解有关租金的信息,并引导企业找到派发租金的“关键人”,从而可能为官商勾结提供一条新的渠道,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   最后,公务员带薪下海未必能解决干部分流问题。因为,在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和政府机构没有深入改革的前提下,下海的公务员离岗后,就要安排新人来顶替。如果公务员在海里游了一年半载后想上岸了,按照原来的承诺,下海者只要交纳了辞职费就可以回到原政府岗位。于是问题就来了:是让替代他的新人让位呢,还是为上岸者重新安排工作?由此可见,公务员带薪下海既没有缩减干部队伍,又使财政上的人头费有所增加。   如今,不少地方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官商结合对当地长期经济增长的危害性,并出台相关政策割断官商之间的联姻关系。最近看到了关于四川省清理“官商”的新闻,令人欣慰。四川省废除了25个允许国家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的地方性文件和办法,坚决制止和纠正“既当官又发财”的现象,按照“一个都不能漏”的原则,清理出423名“官商”,并要求这些具有“双重身份”的公务员在限定时间内做出“辞去企业职务或辞去国家公务员职务”的选择。应该说四川省的做法是明智的和有远见的。   公平、自由与平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精髓,官商结合恰恰是犯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大忌”。不管你的出发点是什么,只要你让当官的可以发财,让发财的可以当官或可以向当官的决策施加影响,那么必将后患无穷。政企分离、官商分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愿我们的地方政府都能像四川省那样,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向官商说再见。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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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官员下海潮是不是“进步现象”? 文章提交者:xgwabc 加贴在 经济风云 http:/ /www.zjol.com.cn 2003年6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省委组织部的一位官员将该省普遍出现的“官员下海”概括为一种“进步现象”,认为勃兴的民营经济疏通了此前为“官本位”观念所淤塞的退出通道。   一种观点认为,在机构精简的大趋势下,官员出于危机感而开始寻求个人出路,同时,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换,权力的变化令政府职位的吸引力减弱。   但对于官员下海后的剩余资源转换的问题,一些专家进而认为,下海的官员绝大多数并非机构精简的对象,有能力下海者本身正是政府目前需要的骨干。另一种逻辑是,只有那些掌握足够资源的官员,才有可能从企业那里获得预期的经济回报。   一个现实的问题是,现行的和制定中的规范政策面临两难境地:宽则难抑腐败,苛则不利疏通。同时,政策的操作性问题也面临困局——官场的人脉关系显然不受一时一地的约束。   在对江浙地区“官员下海”现象进行观察的同时,我们反复斟酌着这样一句话:成本最小的改革就是最好的改革。   江苏盐城“官员新生态”   新血   6月10日,一辆大巴车将方道南等10名干部从江苏的省城南京接到苏北城市盐城。6月14、15日,10名干部分赴盐城10县区,挂职当地的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等。   此10人有类似的背景——此前均为“省属大型企业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优秀管理人才”。根据盐城市委组织部提供的材料,他们的学历情况为:1人本科,1人双学士,6名硕士,2名博士。   他们都是盐城市向江苏省委组织部“要”来的干部。   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柯广坚此前曾表示:“以往,各地市主动通过省委组织部向省级机关要人到各地挂职的情况也有,但到省属大型企业要人,这在江苏省尚属首次。”   “这样做有两个目的。”盐城市委组织部企事业干部处处长苏冬说,一是引进懂经济的人来抓经济,二是想加强盐城市与省属大型企业的联系。   方道南此次赴盐城辖下东台市挂副市长之职。方此前的身份是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教育发展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按照有关规定,他的挂职期为两年,此后根据本人意愿及盐城市的需要决定去留。   几乎同时,盐城市市委市政府又组织专家,对来自国内外知名院校的24位博士进行了测试,苏冬透露,将有10名博士留下来,走上市县处级领导岗位。   这10位博士,大多学工科,兼有经济、法律、环保等专业,平均年龄不到40岁。   苏冬介绍,今年年初,盐城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十、百、千、万”的干部流动计划,所谓“十”,即涵盖了上述两个10人计划。   盐城市委组织部的干部综合处处长吴刚解释说,引进高学历人才,目的是改善盐城领导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据统计,盐城市共有26万名干部,研究生以上学历者750人,所占比例不到0.3%,全市3万名科级以上干部中,博士只有15名,600多名县处级干部当中,博士仅仅4名。   退出通道   苏、吴两官员均不赞同将盐城市目前引进干部的动作与此前的官员下海现象加以联系。   事实上,就在方道南挂职的东台市,前市长王小平于去年年底辞官下海,曾引起各方关注。   王小平辞去东台市市长后,市长之职由原盐城市教育局局长王光文接任,副市长人数不变,仍然是7人。方道南到位后,“可能会调整副市长的工作范围,或者由方协助原分管工业的副市长”。苏冬介绍,方道南同来的9个人,也将按照同样原则安排工作。   “‘十、百、千、万’计划中的‘千’,就是将1460名乡镇干部推到浙江、广东、上海,甚至苏南地区进行招商引资,除此之外的乡镇干部,实行‘三三制’原则,即三分之一的干部留岗敬业、三分之一的干部离岗创业、还有三分之一在岗兼业。”   苏冬的意思是,在上述背景下,少数官员的下海行动对政府的正常运转不可能产生影响。   与此同时,盐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正在着手制定相关措施,鼓励机关干部到企业中创业。吴刚说,政策的制定处于“两难境地”,如果不给官员退路,就没有人愿意“下海”;如果保留他们的现有身份,又与国家对机关干部和公务员的管理规定相违背。“我们正在借鉴其它地方的做法”。   “人才由机关向企业流动,属于顺向流动,这是好事。”吴坦承,盐城地区存在官员下海现象,“但处级干部只有5个人,科级干部没有统计,还是比较多的。”   退出者   吴所指的5名处级干部,正是被相关媒体称为“建湖现象“的5人。根据报道,他们分别是:顾成荣,原阜宁县副县长;胥正洋,原建湖县副县长;戴梅,原建湖县政协副主席;唐逸,原滨海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最后是王小平。这5个人均为建湖籍。最早下海的是顾成荣,2000年9月辞职。   6月17日,王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一现象有一定必然性,建湖出了一家森达集团,每年纳税额占全县财政收入的25%以上,“森达集团一个车间主任的收入就超过县委书记。”   王小平不掩饰财富在他辞官行为中产生的作用,他告诉记者,他现在每月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就比他当市长时2100元(含所有补贴)的工资还要多。   但王也袒露了心迹:现在的企业大多还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能不分,他“迟早要出来自己干,不在乎(企业)规模的大小”。   记者在盐城采访时发现,官员们普遍认为王小平是一个有能力的人。“但是下海的官员并不都很有能力。”建湖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   在建湖,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多年前,张正(化名)离开建湖县政府进入森达集团,由于负责拉项目和贷款方面的工作,张主要和政府部门甚至是国家部委打交道。起初,张与国家部委并无联系,但他利用从建湖县到盐城市乃至江苏省的人脉,打通了公关渠道。由于成绩显著,张几年后升任森达集团副总经理。   故事的结尾是,张主动辞职,原因据称是不赞成企业由集体性质改为股份制。而在张离开后,原来分管“森达”改制工作的建湖县某副县长却辞官下海,出任“森达”副总经理。   另有消息说,建湖县和阜宁县的另外两位类似级别的官员,也是因为在职期间与某些企业发生关系,辞官后就直接进入了这些企业。   建湖县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说,官员们到了企业之后,也有两三年就“卷铺盖走人的”,原因是“剩余价值开发完了,其思维方式又不能适应企业的需要”。   6月23日,森达集团策划部总经理韦贵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自1990年代开始,森达集团至今从建湖县政府累计引进20多名中青年干部,他们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上级别。   韦贵华介绍,这20多人基本都留下来了。他们都被安排在关键性的岗位上,销售、管理、策划等等。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在销售领域。韦贵华说,集团负责销售的总经理就是机关来的干部。另外,森达将全国分为8个大销售区域,其中2个区的总经理以前都是机关干部。另外还有2个品牌总经理,2个分公司总经理,都有机关干部的背景。   韦贵华提供的资料显示,森达集团于1977年创建,2000年,集团在上海创建出口皮鞋生产基地,成为其国际化发展路线的标志性事件。同年,森达集团完成股份制改造。业务方向由皮鞋生产向鞋材、服装以及IT等新行业拓展。2002年,森达集团被国家工业经济联合会和中国名牌促进会评为国内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2000年以来,森达集团逐年实现利税均居盐城地区首位。2002年,实现利税2个多亿元,其中税收近1个亿。   韦贵华还透露,今年,盐城市委市政府从全市选派10名干部到森达集团挂职,目的是培养经济型干部。其中1个正科级,9个副科级。   省委组织部专门调研   6月11日至15日,江苏省委组织部派人到无锡、南通、盐城等地,对苏南、苏中和苏北有代表性城市的辞官下海现象进行调研。   无锡、南通等地的市委组织部官员向记者表示,当地的确存在官员下海的现象。无锡市委组织部一位官员说,“社会已经多元化了,人们的选择也应该多元化,官员下海也是一种正常的职业选择。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对官员下海,形成一个规范的政策。这也是省委组织部此行的目的。”   苏州市委组织部一位官员也向记者证实:省委组织部官员在调研时,就即将出台的干部辞职制度和干部任期制度征求了他们的意见。   江苏省委组织部一位官员则表示:在江苏省,高级别的官员下海情况并不普遍,大多数下海官员级别较低。另外,官员下海的人数和经济发达程度成正比。苏南最多,苏中居中,苏北再次。   这位官员表示,要理解官员下海现象,必须结合江苏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背景来看——2001年的机构改革分流了大量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乡镇企业、国有企业的改制,以及民营企业的蓬勃兴起,为众多官员的下海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这位官员预计,在未来的十几年时间里,这种人员流出将持续存在。根据《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到2010年,全省设立约750个建制镇,到2020年,缩小到650个,不再设乡建制。”   “多个镇合并成为一个中心镇。多余的人员,不得不下海。”这位官员说。   另一个原因来自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王小平在接受记者采时说,按照现在干部年轻化的要求,50岁以后就要到人大、政协去,“我对此不大适应,我觉得人还是需要事业支撑。所以不如现在下海创业,等年龄再大一点,就没有机会了”。   去年从江苏农林厅到盐城挂职,现留任建湖县代县长的陈勇博士同意王小平的上述观点,但陈认为自己不会辞官下海。“国家培养一个干部,需要很多政治成本、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国家干部应该利用他的公共资源为多数人服务,而不是为个人,或者小集团服务。”   陈勇表示,凭自己的博士学历,以及在省直机关10余年工作经验,在南京谋份高薪完全没有问题。之所以从省直机关下到建湖县来任职,是因为地方有更大空间施展才华。   “官可以不做大,但一定要做大事。”陈勇说。(见习记者鲍小东 南京、盐城报道)   杜钢建:独立行政监察的可能性   “刚刚还是副市长、副秘书长,怎么一转身就成了商人?”   6月23日晚,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态度明确,他认为当前的官员下海,是利用公共资源为个人谋利的变相表现形式。   “隔离缓冲期,5年都不够。”杜钢建说。   杜钢建认为,官员就是官员,商人就是商人,二者角色要完全分开。官商一体化,使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平,对整个社会是危险的。因此官员在自己所属领域下海经商,要严令禁止。   《21世纪》:禁止官员在自己管辖的领域和管辖范围下海经商,在制度建设上,您有没有一些好的建议?   杜钢建:公务员下海经商后的行为规范的监察,仅靠纪检检察还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出台行政检察专员制度,要抓紧出台《行政监察专员法》。   许多国家都有行政监察专员制度,行政监察专员完全独立。在国外,它是由议会单独安排预算,人事上不隶属于任何部门。它接受公民举报,然后独立进行调查。它完全是一种独立的监督力量。在国外,这种监察专员不但有官方的,还有民间的。   我建议各个地方政府都要设置这样的一个制度,专门来受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负责人员不直接进行裁判,一旦认为某个官员下海后的从业行为有问题,提出赶快纠正,问题严重而不纠正,可以加以披露。另外,还可以在报纸上开行政监察专员专栏,受理各种事件,发表各种评论。   《21世纪》:行政专员监察制度目前在中国进展如何?   杜钢建:过去十几年,中纪委监察部一直列席国际上的行政监察专员会议。这个制度在我们国家的某些领域已经实行了。   在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我建议在国家药检局设立药品监察专员,现在已经纳入国家药检局的“三定”方案中。   至于独立监察专员制度,我想,在三五年内应将其逐步提上议事日程。   《21世纪》:正在制定的《公务员法》是否会对官员下海具有更大的约束力?   杜钢建:《公务员法》将在《公务员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对官员下海后的从业规定做出进一步的细化和规定。《公务员法》的出台,将从国家法律的高度来约束官员下海行为。另外,《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规则》也应抓紧出台。   《21世纪》:官员下海后的从业规范,应该说《公务员管理条例》规定的就相当明确,但是这些规定在执行中似乎有不少问题。   杜钢建:这要靠社会监督。   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四大民主权利: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我想指出的是,解决这个问题,根本要靠发展民主来解决。   最后我想提出的一个看法是,要在各地广泛实行独立申诉专员制度。申诉专员专门受理公民针对行政部门及其官员提出的申诉案件。申诉专员应当从具备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心的前来应聘的社会贤达人士中挑选。申诉专员对有关案件拥有调查权和向被申诉机关提出建议的权力,但没有直接处理权。申诉专员有权在有关媒体上开辟专栏,定时公布受理案件的处理情况,呼吁社会舆论的支持和关注。申诉专员制度是对现行信访制度、纪检监察制度和其他监督制度的重要补充。   除了上述制度外,还要全面加强民主监督的制约措施。只有通过各种制度创新,才能从根本上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个案]横店集团:这几年为何没有吸纳官员   横店易弦更张?   “我们这几年没有吸纳政府官员,”6月23日晚,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位人士对记者说。   当浙江一些民营企业大张旗鼓吸纳下海官员的时候,横店却显得“保守”。横店集团这位人士解释道:“横店在三四年前内部就下了一个文,政府官员不接纳。”   横店集团,浙江东阳市著名乡镇企业,1975年创办,在1999年农业部对全国乡镇企业经营规模的排序中,横店集团排名第四。   十几年前,横店走过一条大批吸纳政府官员的道路。一个版本的故事说,横店集团董事局主席徐文荣找到当时的东阳市委书记,要求“支援几个干部”,市委书记答应了徐的请求,不久,包括市委市政府30多名机关干部一齐下海到了横店。   “那时候搞工业管理经验还不够,对企业不可能像生产队那样管理,因此觉得政府官员很了不起。后来跟外面接触的多了,思路也就开阔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这位人士说。   徐文荣后来也多次提到,横店从政府挖人才,对当时资源缺乏、难留住人才的山区小镇横店来说,确实是一条便捷之法。横店集团的宣传材料说,横店集团光县级干部曾经就达到了36人。   浙江省委党校一位教授认为,一种合理设想是,在横店集团,有各方面退下来的干部,遇到什么事情,都能在各个口找人解决。   “政府官员出来有很多目的,各有各的动机,真正能做事的不是太多。”横店集团人士对此看法作出了自己的解释。   “这些官员并不能满足现时横店的需要。”这位人士说。   该人士分析,政府下海的官员,缺乏吃苦精神,适应不了企业的文化。   该人士举了一个例子,某市一位原市委宣传部部长,从岗位上退下来之后,托人联络过横店,表达加盟之意,横店从此人的办事能力考量,予以婉拒,后该位部长辗转去了另外一家企业。该人士评价说,“下海官员在横店,包括其他的企业,真正能干事的也就10%左右。”   据介绍,在横店做得较出色的,一位是原东阳市委书记,分管党务行政副总裁,一位是原东阳常务副市长,原来在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现在在横店继续做建设方面的工作,另一位分管教育的原副市长,现在在横店继续负责横店的教育方面的工作。还有一位在政府做了十几年的政府办主任,如今在横店继续坐起了他的拿手的办公室主任的工作。   东阳市委组织部一位官员证实说,横店现在很规范了,不太需要人了。该官员接着说,退下来的官员,到企业一般也就管管党务,做些行政工作,业务是不行的。   该官员还说,“到企业去的官员,以前就跟企业就熟悉”。退休后的问题   与此相关的一个统计是,在下海官员中,提前退休的占了大多数。今年浙江省委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对浙江官员下海现象的一个联合调查显示,浙江省11个市103名辞职官员中,提前退休的有74名,占了72%。   浙江省委组织部调研室主任王骏分析此中原因说,随着机构调整、人员精简,不少官员特别是一些经济管理部门的官员产生危机感,从而考虑向商界发展。而历次机构改革中出台的政策导向,都是鼓励机关干部自谋职业。特别是工龄满30年可以提前退休这一政策规定有相当的诱惑力。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则道出了另外一个原因:最近几年铁饭碗越来越难保,重大责任事故罢官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为官的风险增大,经商的动力也相应提高。   对于官员进入工商领域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毛寿龙从另一个角度给出了分析:从政府退下来的官员进入企业后,利用自己熟悉的政府资源,牵线搭桥,他所处的企业跟政府有良好的关系,而其他企业则难免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这样就鼓励企业去独自搞好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易形成企业联合给政府压力的局面,以通过规则去改善整个行业的投资环境。   此种状况下,还将导致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难以发育。很多企业认为与其花那么多精力在行业协会,还不如单独跟政府搞公关。   不过,毛寿龙认为,一方面要堵死下海官员经商出路,另一方面要为他们开放一些东西,厘清哪些东西可以公开,给他们出路。   毛寿龙说:我国政府官员退休后,不像国外的一些政府官员,可以写回忆录,还可以到处演讲,毛认为,我国目前对这些政府退休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还缺相关的制度安排。
低头转帖,莫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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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了一篇怪文章非常气愤,中午也不想吃饭了题目虽然叫《要想富不要当干部》但内容是要想下海就不要当干部官腔官调,狗屁不通大冷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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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文章的一看就知道是个老朽他的立场还在五、六十年代 现在乡村债务形成了一颗定时炸弹,他不知道农民在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需要乡镇干部(也是公务员吧)在前面探路、闯雷区他不知道 贫困县里面,倒底是谁富走在街上,一个大肚皮吓跑许多闹上访的瘪三到底是谁? 空谈要想富不要当干部况且文不对题,《光明》发这样的文章,真是让人气掉大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8-1 12:24: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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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上来看看
寻找回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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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注意的是:公务员下海经商,经商时是保留公务员身份,并不行使公务员的职权。因此官商已经分离,并不是又当官又发财。再者我想当官当得很好、而且职权很大、很有油水的人选择停薪留职的肯定很少。真正想停薪留职的是象我这样的人,在行政上混又没混出什么名堂的人,想出去又怕闯不出来没有退路,不出去就这样终其一生又不甘心的小干部。就拿我自己来说,如果有这样的政策我肯定会选择出去闯一闯,我不知我会给党给国造成什么损失。只有可能创造在我原来位置上不可能创造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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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的干部制度改革,我认为是成功的,特别是派干部到沿海打工是一个伟大的创举。难到都是出去洗钱去了吗?洗钱有很多方式,并不见得硬是要自己出去创业才能洗钱。我所见过的最多的洗钱方式是自己官照当,让老婆做点生意,自己在各方面进行照顾打点,既赚了钱又洗了钱,两全其美,何必要亲自出马去下海经商,那样只是保留身份并没有实权,不见得赚得了钱。 如果这些下海的干部没有干成一翻可业,五年以后回来了,那么原单位至少多了一些懂经济的人才,给他发的工资只当进行了人才培训,又有何不可?他不出去你还不是要给他发工资的?现在单位多的是人,他出去后单位肯定照样能运转,如果单位不新进人,这样就并没有增加财政的开支。几年后又多了一个懂经济的人才,划得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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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这是原文: 要想富不要当“干部” (《光明日报》 作者:周广生 ) 关于在干部能不能富的问题上,近日一连看到了三篇有关这方面的报道文章。首先对我很有启发。一篇是7月10日《光明日报》关于《中央禁止公务员经商----对公务员带薪下海说“不”》;第二篇是新华社网7月12日关于《“带薪下海”且慢鼓掌!》;第三篇是7月16日《中国经济时报》关于《带薪下海有问题》的报道。这三篇文章虽然文字都不长,都是用实事报道的方式介绍给读者的,但都说明了一个至少在当前当官不宜致富的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她反映了党中央和人民群众的心声,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那么,为什么说要想富不要当干部呢? 要想富不要当干部,这是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决定的。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立下了一条严肃的规矩:党员不能为富不仁,党的领导干部更不许当官发财。谁要想当官发财,莫进党的大门里来,请另走他路,另入别门。在建党初期,尤其在炮火纷飞的战争年代,在我们的党内,我们的军队里,在物质待遇上,都是官兵同享,没有差别,同生死,共患难。而且特别号召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生死问题上,要冲锋在前,享受在后,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让给别人;在工作上,要到最艰苦的地方去,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在荣誉面前,把先进让给别人,把缺点和受批评的责任留给自己;在物质面前,把实惠和欲望让给别人,把饥饿和遗憾留给自己。正是这种官兵平等,干群一致,一事当前民为先,大公无私,领导干部没有任何特殊的待遇,只有特殊的责任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才有力地教育和鼓舞了全党和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团结奋战,打败了敌人,解放了全中国,建立了新政权。建国之后,至到今天,我们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情况,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制定了许多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措施,比如在坐车问题上,在住房问题上,在生活待遇问题上,在工资待遇收入上,以及实行了市场经济后,在能不能下海经商搞个人致富问题上,都有规定,而且不得违反。对有违反者,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决不手软。同时,对这个问题,我们党还实行了民主监督,以取信于民。 要想富不要当干部,不是说干部不能致富,而是强调干部不能首富或是先富起来。就是,我们不是推崇让领导干部当苦行僧,不准领导干部致富,不让领导干部过好日子。而是说,我们要与大家坚持走共同富裕之路。有的同志说,邓小平同志不是号召“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吗?那么领导干部为什么不能先富呢?其实,这是对我们党关于致富问题的曲解。我们提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一部分人”不是指的领导干部,而是普通群众,是那些勇于勤劳致富的平民百姓。这完全是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之所以区别其他政党在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上一个不同的显著的标志。试想,如果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是让“领导干部先富起来”,那我们党将成了什么,那我们的领导干部又该是什么样了,那我们党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又是一种什么形象啊?!还有什么号召力和影响力可言,还怎么能带领群众,团结群众,共同搞建设?我们党的历史地位和所倡导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坚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万事民为先”。 要想富不要当干部,领导干部不能只管自己富,不管百姓穷。就是说,在带领群众致富中,领导干部不能只管自己,只想到自己,或只想到小团体的利益,而不管群众,忘记了群众,应当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特别是对那些眼下有许多困难,尚未脱贫致富的群众的困难问题,摆到首要的位置上来,给予特别的关心和救助。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致富问题,时时事事装在自己的心上。而且,要以让绝大多数人致富先富为已任,宁可自己多吃点苦,多受点累,多担点风险,也要在所不辞。 总之,要想富不要当干部,这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也不是领导者随意拿来装璜门面的盾词,而是体现了一个领导干部的思想品质和精神境界,更反映了一个人的政治觉悟和全面的素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8-2 17:58: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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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写得极其荒唐第一段把“公务员带薪下海”和 “干部能不能富” 还有“为富不仁” 扯到了一起用他的逻辑来看, “太太”就是“小姐” “小姐”就是“情人” “三者本来就是一回事” 第二段一开始就讲明“公务员” 是“领导干部” 大家到这时才闹清楚足见我们的担心是极其多余的,人家諄諄教诲的是省长们、市长们不要下海最小也是劝处长们不要下海而那些县乡超编人员、那些需要分流的干部,难道是公务员吗,错了,如果你们也是公务员那为什么你们的工资要靠自己到老百姓那里去抢呢为什么老百姓火了,现在干脆让你们分流呢泥腿杆儿,一边去,我要写“三个代表”了 后面说领导住小楼有规定坐小车那也有规定那都是人民群众答应了的是工作上的需要,算不得带头致富。 有一组画面很有趣我们的那位尊敬的作者干到了18点关上空调,钻进小车,深有感慨地对司机说 “日出东海落西山,悲也一天,喜也一天” 你看他那境界不以物喜,不以已悲 “悲喜”都是“一天” 就在他居庙堂之高宠辱皆忘之时我们的分流干部却流落在深圳的人才市场上一天只敢吃一顿饭一夜只敢用10元钱还不知那高楼上的窗户里 “那盏灯为我而亮” 每每想到单位“留薪三年” 自己在睡梦中“不栗而寒” 这就是公务员的安贫乐道和分流干部的致富下海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8-2 18:59: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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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你用不着如此光火、如此生气,甚至用不着费这些口舌批驳他,只要提出一个问题就行了--请他公开一下自己的家庭财产,或者更简单的办法是请他把这篇发表在《光明日报》文章的稿费捐献出来,捐献给贫困地区的孩子。他不是说,大公无私吗?那么就让他大公无私一回,如何?只怕是要老泪纵横、泣不成声了!  其实,这件事并不在于他,关键在于《光明日报》的编辑--他们为什么要发表这样的文章呢?  而且编辑审稿也存在着严重问题,比如文章说:“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立下了一条严肃的规矩:党员不能为富不仁,党的领导干部更不许当官发财。”不知这句话出自何处。特别是其中“为富不仁”这四个字肯定有问题。什么叫“为富不仁”,就是说首先是允许干部富的,但是不能富而不仁,这与后面一句“不许当官发财”自相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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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下海经商者多为官场不得意,官运亨通谁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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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算了,我正准备“忧”一把的有人已经“先我忧而忧”了 第四段,公务员就是干部干部就是领导领导在“带领”上 “不能只管自己富,不管百姓穷。领导干部不能只管自己,或只想到小团体的利益,而不管群众,” 这回放心了全面建设小康作者是有规划的我们每个人都是有盼头的第一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领导干部) 第二步,重点突破(领导干部的周围----“小团体”) 第三步,全面达标(12亿群众) 别着急,我们的党是代表群众利益的我们的领导干部是代表我们党的怎么会丢下群众不管呢你们就耐心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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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真是让我们虚惊一场了
原来我们各地搞的
“带薪下海、三年断奶
如果沧水,赶紧回来”
还可以接着搞
并不在“要想富不要当干部”之列的
人家说的是省长、市长
正在操刀分流超编干部的
县长们
大可以把心放在肚里了

再说,
这篇文章是给光明日报读者看的
你又不读光明日报
怕什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4 0:59: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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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富不要当干部。不知是说的理想呢还是说的现实中的干部。干部的“富”是一个什么标准?每个月拿2000多元,吃住拉撒都是公家的,外带还有灰色收入,算不算富?作者可不可以建议中央把全国处以上干部的财产公开暴个光呢?处以上干部“富”的标准是多少财产?如果都“富”了,是不是把他们清除出干部队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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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安妮小姐把这篇文章贴到这里,让我们都欣赏到了。

[此贴子已经被安妮于2003-8-2 21:48: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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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带薪下海,是一种权宜之计,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这种办法施行普遍,可能是领导人不得罪人的原因。严格地说应当按安妮说的去做,但中国仍然是官本位思想严重,当官高于一切。只要改变了这种观念就好了。只有市场经济的发展,淡化当官的观念中国才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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