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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什么情况下应该删贴?

讨论:什么情况下应该删贴?

从现在大家的贴子来看

主要两件个问题

一是对删除贴子不满,二是对我说要封掉ip不满(这个随后我单独发帖讨论)

请大家说说,什么情况下,应该删贴,或者可以删贴,我觉得这样也可以统一大家的认识,对斑竹也会理解,论坛成立1年多,这方面的规则也可以明确一下

请论坛的老者lgp先说说,也请大家都说自己的高见,我虚心请教,呵呵

寻找回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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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啊-呸-服!在2004-8-18 15:00:00的发言:

讨论:什么情况下应该删贴?

本人认为主动请求删除者应该删!例如偶 哈哈

这样不容易产生误会、不满等

帖子该删除的时候一定要删滴,不删帖子多不爽啊! 呵呵

封ID也是正常,没有什么大不了啊 呵呵

说啥?帮忙给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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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卢立删贴子的本意是好的,主要还是为了不给网友找麻烦,但在那种情绪下大家以及何苦话没说完,所以搞得大家无的放矢了,后来大家也大都清楚厉害关系了,所以删了就删了吧,还是网友的干系比吵架更重要。

封掉ip,感觉啊斑竹做的也很慎重,一是说明了情况,二是给何苦留了讲话的余地,三是因没造成大的影响又改变了做法。应该说无懈可击。之所以没造成大的影响,不是何苦去改正的,而何苦明知厉害,却没告诉斑竹,而是网友反映过来,卢立去删除的,所以,何苦应该是无话可说了。

醉别西楼醒不记 春梦秋云 聚散真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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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一言在2004-8-18 15:18:00的发言:

帖子该删除的时候一定要删滴,不删帖子多不爽啊! 呵呵

封ID也是正常,没有什么大不了啊 呵呵

呵呵,不开玩笑,说点实际意见

寻找回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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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就不要太固执了,斑竹都是为大家好啊,你能看着你一个站耗的亲密站友因为一个帖子而没饭吃了?

告诉你!没饭吃就到你家做你的姑爷!反正你还有一个姑娘没出嫁。

醉别西楼醒不记 春梦秋云 聚散真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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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张辉在2004-8-18 14:15:00的发言:

有两句话要说

在这几年我征税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有一位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人,无儿无女,是村里的照顾对象,可他却主动找到我们,硬要我们收下为数不多的税款,他说,咱也当过兵,吃过国家的粮,也该为国家作贡献。接过老人31.6元的一大把皱皱巴巴的零钱,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很多群众,他们自身并不富裕,当他们把一元、一角甚至一分一分的带着汗水的税款交到我手里的时候,他们并不抱怨自身的负担有多重,自己的生活有多苦,他们唯一的一个要求,也是群众交税时说得最多、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今年能不能收齐啊。每当大家这样问我的时候,我总是默默的点点头,一定。我忘不了这些父老兄弟的眼神,大的政策不是我所能左右的,我只能在我小小的范围内做到,公平。我没有多少升官发财的愿望,一个村子600多户,剩下几户,没有多少钱,但我的工作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承诺的事情,一定要有个交待,我并不害怕什么,现实的威胁比这要多得多,得罪人,免不了,我只是觉得,我走在乡亲们面前时,能抬起头来

这是张辉先生的原话,他自始自终没有说明是他主动要求删除,只是在讲他的良心。我们要讨论的不是他的良心,而是尊严的法律。

阿佩孚先生如果帖主发表主动要求删帖,我不再发表任何意见。他始终在这个事件的前前后后没有表示这个意愿,只看到你说的“保护”。

卢先生已经发言说明作者发现不妥,所以要求删帖。原创作者直到现在没有发表主动要求删帖,不妥时什么不妥?要让大家明白!

我不是用棍子打人,而是要让大家知道真相,原创故事中的问题,让大家受教育,包括我自己。

论坛的争论,发生谩骂可以删帖并以警告,这和删主帖不是一回事。现在大家的注意力是在谩骂的发生,忽视了原创主帖的问题,我要讨论的是问题,不是谩骂!仅此而已,

此法言对事不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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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认为该删的情况下就删,何必讨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8 15:40:55编辑过]

  ●三农心声●关注农业、农村、农民● 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1090960&typeid=17   乐天溪━━位于湖北宜昌*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所在地;素有“三峡工程门户镇”之称;因当年“乐天居士”白居易停船游历此地而得乐天溪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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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老刘也是意犹未尽,只不过他的注意力在那张辉的帖子上,没关系,改天俺写一个类似的跟你再辩也可以嘛。
醉别西楼醒不记 春梦秋云 聚散真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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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有个初办的论坛,有几个自以为是的人老认为自己对论坛贡献无比大;后来有一次,顶点小事大发雷霆,发布数贴讨伐自己不满的网友,当然后来就有另外几个人开始和这几个开始论辩,应该不叫论辩,因为这几个自以为是的人也就是说些粗话,没有通常想象的论辩中表现的才华横溢,让人大失所望! 后来呢,也就作罢,可是就有些人---端茶送水型这边按摩那边按摩,结果这几个自以为是的人又开始发各种攻击的帖子、、、后来,管理方删除这几个ID,包括个别端茶送水型的人物! 结果,论坛没有想象的离开那些人,就不活了,反倒活跃了,各种言论多了起来,不在那么单调了!

其实举例,不是让管理员非的这么做,只是很多时候最怕的就是没有立场!那边都对?!那边都不对?! 一定时候就是立场鲜明,当机立断,该杀就杀,该删就删!没有任何理由!

就真实世界来说,不知道坛主想要不想要做大这里,如果想要的话,我有几个小建议:

1、坛主退出论坛的讨论 [用另外的陌生马甲参与,不要用现在的公之与众的马甲参与任何的讨论] 。 (1)这样做的好处:避免个人的影响力而忽略集体的作用。 (2)去掉很多的个人以为

2、尽量不要给斑竹太多的权利!就这里所在的网友的年龄、从事的职业等方面来看,他们的言行不会出格到那里,设立一个举报点就可以,这样网友之间相互提醒,报告给管理员,删除就行!同时如果能设立垃圾箱的功能比较好,这样可以将一些不是敏感但是的确没有任何价值同时带来负面影响的帖子删除以后在垃圾箱里面保存数日,这样也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口舌!

所以有这么说是因为:(1)斑竹权限太多,容易偏向个人的兴趣爱好,忽略甚至影响大家的整体讨论! 例如:随便置顶、加精华! 建议论坛取消这些不必要的做法,让网友自由的有所选择。

(2)之所以希望设立垃圾版块,是因为发生口舌之后,大家的言语可能有些过激,但是采用选择的删除部分网友的过激言语,势必会让部分争吵脱节,造成断章取义的可能,这样也会伤害一部分网友!

3、个人论坛说白了,在形成的最初期就是一个部落!部落:具有很好的凝聚力,但是封闭、落后,没有吸收新观点的能力! 所以当新观点来的时候,发生矛盾是一个正常现象,所以不必要为这个担心很多! 部落的生存期限很有限 [em27]

哎,说起来就没有完没有了了,好象和楼主的问题也没有边滴

说啥?帮忙给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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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如果我是管理员,那我认为该删的时候就删。我说过,这是网上,不是网下,不能用现实中的照顾、保护之类用在网上。你来了,就该知道这个地方的规矩,不守,那就砍。

第二、删了,管理员给一个信息那是对人的遵重。这不能被当作是权利!

第三、处在胶着状态的时候,大胆删。好比一群人打架,最热闹的时候警察要介入抓人。BBS嘛,只好删,,,封了。

有碴大家找,有不够的大家补充。

我只是13亿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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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言之成理在2004-8-18 15:37:00的发言:

刘老就不要太固执了,斑竹都是为大家好啊,你能看着你一个站耗的亲密站友因为一个帖子而没饭吃了?

告诉你!没饭吃就到你家做你的姑爷!反正你还有一个姑娘没出嫁。

一句话: I 服了 YOU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8 17:13:37编辑过]

天行健, 君子当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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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有时自己删帖,有酒后失言,有恶劣情绪的发泄,过后自己看看,感觉不妥,利用编辑删掉,换上几句不相干的话,也就遮掩过去了。

总之,这里的斑竹还是比较宽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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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该删的贴子就要删,该封的ID就要封,包括封IP!我自己就是这么做!

只要是我认为内容不符的,做广告的,谩骂的,等等乱七八糟的,想删就删!但一般不乱删!而且,我删贴从不与会员打招呼!这是版主的职责,无可厚非!

但版主绝不任由个人的意愿来删贴,要从论坛出发,维护论坛的发展和正常的言论秩序的角度来管理贴子,我认为应该是这样。

当然,我不知道何苦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封ID的。在我所管理的论坛里,封ID是对会员排序第二的惩罚。在此前,版主可以采取屏蔽、锁定贴子等办法来处理,不要让事态发展到封ID的地步。如果网友一再挑起战争,封ID是无赖的选择。你即使封了此ID,他也会再换马甲上来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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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发言:

我在这个论坛,受到很大的教育,感受颇深,深切感谢第一线的同志们给我提供活生生的资料,特此向一线的同志们致敬!

我不希望在这个论坛上再看到“刁民”一说,也希望论坛认真对待这个问题。中国的法律对待犯了罪的人,但法院还没有判决之前只能说是犯罪嫌疑人。我们为什么要把农民,即便是一部分农民,即便他们违法,称之为“刁民”。违法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农民不接受还可以申诉,申诉不成还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反之行政执法不成功也可以诉讼。为什么就要称这些农民为“刁民”?这是法治的国家,不能如此无故侮辱农民!

我是一个固执的老人,如果谁再在论坛上直呼农民为“刁民”,论坛不删除其的发言,我必定挺身而出无所顾忌,要与之斗争!这是我对农民的情谊,不许任何人触犯农民,不能称他们为“刁民”,有罪依法办罪,违法依法惩处,但不能说他们中没有定罪的为“刁民”。这是一个最起码的常识!

因为这个论坛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非常让我失望,如果论坛不改变立场,我立即退出论坛,并将这个论坛的立场向全国媒体公布,为农民正名。

特致本坛摊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8 22:12: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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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就是没触犯法律,但不按照政策办事,一定要按他的规则办事的居民。

还有现在法院不受理涉农的大部分案件,政府都按照文件给办了,又给“刁民”看了文件。但是他就是要闹,但他不违法。呵呵,,不是“刁民”是啥?

我只是13亿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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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不来,看来错过了亲历一场“政治风波”,云里雾里,不明就里。

山还是山,水还是水,论坛还是那个论坛,斑竹还是那些版主,言论尺度还是那些言论尺度。

虽然经历了一场风波,还希望大家以平常心视之。大家自觉一些,宽容一点,互相理解一下。

斑竹们根据自己的判断当然有权删贴,偶尔删错也没有关系,毕竟在这个论坛里面的文化中,删贴是极少见的事情。我想以后也不会常见,大家不必为此过虑。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自我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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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泽农在2004-8-18 22:04:00的发言:

“刁民”就是没触犯法律,但不按照政策办事,一定要按他的规则办事的居民。

还有现在法院不受理涉农的大部分案件,政府都按照文件给办了,又给“刁民”看了文件。但是他就是要闹,但他不违法。呵呵,,不是“刁民”是啥?

别的不说,没有触犯法律就不能直呼其“刁民”。触犯法律依法惩治!别人没有触犯法律。说人家是“刁民”,这是对别人基本权利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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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何苦在2004-8-2 22:34:00的发言:

说老百姓是“刁民”,我看他是骨子里是把自己和老百姓对立起来了。看来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真的是任重道远呵。只有野蛮政治才把不听话的老百姓叫“刁民”。

按贴子中所述的情形那一项够得上是“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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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可别作什么最后的宣言,我在以后的贴子绝不提刁民一词,哈,我本身就是一很刁的农民出身。

还有,奥运会还没结束,我那金牌榜的贴子,跟的人可不多,你再一走,小的俺不成孤家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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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阿明在2004-8-18 6:52:00的发言:

楼上:之所以这样对付几个刁民,也是为了下步的工作好干。

看到刁民二字我就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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