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的言论和脾性是我极敬佩的,可惜近阶段工作太忙,没顾得上同刘老交流。好在马上就要清闲了(准备辞职),却不料刘老竟欲离坛而去,遗憾,遗憾!
楼上不知哪位说了,“虽然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应该是伏尔泰老先生的话吧,我觉得刘老或许应该从中学到点什么。
至于“刁民”一词,本就是官家的感情用语,在法律上无任何依据。法律只有罪与非罪之分,没有刁与不刁之分。况且,法律是有着一定的程序和规则的,而感情是没有定性的。这就如同人们常说的好坏人一样,符合我的利益的,我就认为他好,否则就坏。把常人换成官员,把好坏换成良刁,也许就会理解了。官员也是人,虽然他们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公务员,但在目前国内的大环境下,单独要求这一群体去符合高尚的道德要求,似乎不太容易做到。
为了提高县乡干部的素质,作为我们论坛而言,确实应该为此做出一些努力,比如,我们可以规定所有管理员和版主都不得采用刁民来称呼村民,但对于一般坛友,标准似乎可以放得宽些。毕竟,我们需要大家的参与,特别是基层干部。这种说法也符合他们的行为,而更能为我们分析现实提供一个近似真实的环境。如果有哪天,他们不再说刁民,应该说这是我们官员的一大进步。也许我们可以感化他,但不可以强制他,因为我们没有这个权力!
无论如何,相信论坛的所有坛友,包括众多的习惯于称刁民的县乡干部,都不希望刘老因此而离去。比方说奥运会,你能因为日本运动员穿太阳服而拒绝和他同台竞技吗?无论任何理由,临阵退缩都不是一个战士的所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