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君生 小额支农信用贷款是国家为了农民增收减负、发展生产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所着力推行的一种利民工程。从当前实施的状况来看,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和收入的改善、提高以及农村的稳定有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其持续的生存发展能力提供了基本保障。 但是,由于相关政策措施不够配套和操作不够完善等因素,更没有遵循经济客观规律办事,还是主要依靠运动式、行政式干预推进这项必须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工程,造成了该工程的人为风险出现,在一些地方成了“难民贷款工程”,其不断积聚的风险不容忽视,否则只能造成“三农”的退步和萎缩。此非虚言,如下不良行为就是其特征表现,正在不断累积危害和风险: 一是有些地区政府和央行、信用社等把它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层层分解、验收落实,要全部达标,不得落后于其它地区,制定目标责任制进行业绩考核,根据长官意志大力开展此项工作,声势浩大、一窝风,运用了各种媒体力量进行了宣传鼓动,运动式动员、强迫农户参与,各级政府在上级的压力下,出动人员全力推进该项工程,有些农户不愿意和不需要参与的也给被迫参与。当作一项政绩、形象工程来抓。 二是不顾实际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于调查研究工作不踏实,有些信用等级评定不真实,搞形式,有些未能达到信用等级的农户也获得了相应可贷款的等级资格,虚拟信用到处飞。 三是信用村镇建设有搞花架子的迹象。作为一种政绩进行强行推进实施,而不是根据实实在在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扎实建设工作,仅仅作为面子工程进行实施,有些根本未能达到规定标准的村镇因此也得到了信用村镇的称号,造成信用村镇无信用。 四是贷款不是根据农户的客观实际情况进行引导发放,如技术、项目、自有资金贫富等状况,而强制平均化、拉网式和撒胡椒面式发放贷款,造成需要资金支持的农户未能得到足够的资金进行生产发展,而不需要或不需要那么多资金的农户却是得到了多余资金,造成资金的损失和浪费,未能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相反会使一些农户背上不必要的债务负担和还本付息的债务,甚至造成返贫现象。 五是缺乏调查研究和监督反馈工作。对于农户要发展什么项目和用途无过问,适合发展什么不关心,能否有还贷能力不清楚,需要多少资金才能促进生产发展心中无底,而是凭主观臆想出发,不是把支农再贷款当成造血功能的资金,而只是把它当作输血式的扶贫贷款。到最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农户自己背,信贷风险转嫁给农村信用社。 这对农民是好心干出大坏事,是在用好心对农民犯罪,是在用形象(政绩)工程来加大农村金融风险。等等。 这些都给该项利国利民的工程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和副作用:影响了再贷款的功能发挥和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实施、浪费国家宝贵资金及损害了其使用效率、加重了农户的债务负担进而影响他们的脱贫致富的加速实现、造成官僚主义与教条主义的虚假风蔓延和信贷风险加重等。 我们知道农民增收难的原因是很多的,但高效益、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的工业化、产业化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才是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最根本出路,故从眼前看,扩大对农民的信贷是帮农民,从经济大局上和长远看则是害他们。并且如果农民对所借的贷款使用不当,就会亏蚀,甚至倾家荡产,还本付息无着落,既增加了农民自身的心理负担,更会使农民陷入不利的困境之中,从而造成金融机构出现更大规模的新呆帐和坏帐,酿成新的更大金融风险。显然,从我国经济发展内在要求上考虑,绝不能允许有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新的金融危机出现。总之,农村信贷不能滥发滥放,要有的放矢,一定要择人、择项目和区域,建立配套的风险预警等机制。 对于这项利国利民的大面积信贷支农工程,一定要扎扎实实、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和必须遵从效益优先的使用原则开展进行,才能得到切实的效果和达到目的:一要各级政府认真创造良好的信用安全市场环境,为广大农民提供社会化、高质量的服务体系,让农民能安心进行持续生产发展;二是各级央行要认真做好金融市场监管调控工作,与各方协力搞好信用村镇建设工程,发挥货币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运行;三是督促信用社切实尊重农户愿意和严格遵守贷款操作规程,由农民自主选择信贷服务,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到确实需要支持的农户手中,成为脱贫致富的好途径;四是政、银、社要共同协力防范金融风险,强化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闯出符合辖区实际的好路子。(177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