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iouzuo在2004-8-28 10:34:00的发言: 不论做何感想,1,接受道歉,2,认为需要得到赔偿的话,保存证据,依法提出索陪要求,3,索赔数量合理、合法。
站着说话不腰疼。
看得出诸位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都不甚了了,以为只有到法院打官司一途。诸位的素质实在堪忧。
到法院解决是在所有的办法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最后的选择办法,最后的屏障。在此之前,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来解决,这也是依法解决争议的办法,而且是最好的办法。
警方就可以和这位“无赖”协商谈判:
对不起,我们抓错了,我们(由相当级别的头头们出面)向你郑重道歉。
你有什么要求?
对方会提出要求,如果这些要求可以接受,那么好,就这么办。
如果这些要求太高,不符合相关赔偿法律的规定,不能接受,则希望对方降低条件。
并告诉对方,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对方拥有哪些权利,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来申诉,并告知对方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可以预期的赔偿金额。
对方只要不是疯子,他就会理性选择自己可以得到的利益最大化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