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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 三农话题61:致富新举措,农民变股民

  (这是我们将要讨论提出的又一个重大政策,就是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促进农民收入普遍、持续、快速增长。敬请各位发表高见。)   过去,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一是在农业内部,通过农户之间土地流转,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业经营性收入;二是在农业外部,农民通过向小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开店办厂当老板,增加非农产业的经营性收入,或进厂务工、外出打工,增加工资性收入。应该看到,这些措施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这样做还是不够的。一是往往只有部分农民增收,增收的普遍性不够;二是往往只在第一年增收,而持续增收的能力较差;三是农民收入即使有所增长,但是增收的幅度过低。即不能实现农民收入的普遍、持续、快速增长。  对此,我在2002年3月28日发表的《农民收入的差距和增收的潜力在哪里?》一文中指出:“种养业小农户的收入差距不大,依靠农业结构调整增收的潜力有限。”“农民靠打工可以谋生,但是不可能靠打工发家致富。”主要原因是,如果仅在农户与农户之间流转土地,那么流来流去还是低水平的生产规模;在这样的基础上开展农业结构调整,那么调来调去还是低水平的生产方式,农业结构调整第一年的增收效果比较显著(比如种植蔬菜与原来种植粮食相比,确实增收了),但是后续增收乏力,持续增收效果较差,特别是在大家一哄而上都进行结构调整后,又往往出现新的产品过剩,有的种养农户甚至出现了减收,甚至亏损。进厂务工、外出打工,虽然比未进厂务工或未外出打工前增加了收入,但是再要增加收入就困难了,农民工往往干了一辈子还是农民工,谋生尚可,致富无望。  经过调查,我发现:农民收入高低的最大差距在“投资收益”,增收的最大潜力也在“投资收益”。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生产力诸要素中,能使农民收入普遍、持续、快速增长的不仅仅是劳动力,而最主要是资源性资产、货币资本。为此,必须采取新的举措,努力使农民变成以下五种股民。  一是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使农民成为“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股民。目前,深圳农民的平均年收入已突破1万元,其中来自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分红为4000元,占40%。杭州西湖区古荡村的农民,每年在社区股份合作社中取得的红利已达1000多元。苏州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建立的时间还不长,入社农民(股民)每年得到的红利也已达到500元以上。应该看到,村级集体资产主要是靠农民投入土地、资金和劳力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将集体资产量化给农民,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实际上是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他们所取得的红利,在本质上就是农民的投资性收益。当然,推行社区股份制需要一定的条件,这只能在集体经济比较发达、村里积累的征用土地补偿费较多的地方进行。  二是加快推行“股田制”,使农民成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股民。目前,各地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是围绕项目组建的。其中,有的从事的是一产,有的从事的是二三产业。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农民既是股东,又是工人(有的是工业企业的工人,有的是农业企业的农业工人);既能根据投入的土地资源取得红利,又能根据自己的劳动取得工资。目前,一般每股(每亩)每年可得500-800元红利,每个劳动力每年可得工资4800-7000元。两项合计,高的已达8000多元。最近,昆山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搞了个农业开发项目,每股(每亩)每年的红利高达1000元。  三是大力发展合伙企业、股份企业,使农民成为民营口企业的股民。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一方面企业需要资金,而另一方面大部分农民没有能力当老板,但是有一些积蓄可以参股,这虽然有一定风险,但是红利远远高于储蓄利率,因此不少农民具有投资入股的积极性。太仓市璜泾镇平均每3天有一家私营企业诞生,平均每2户农民中就有1户办企业或者参股。截至6月底,该镇私营企业总数已达1400家,其中从事化纤加弹业的企业超过1000家,年化纤成品丝产量50万吨,约占全国市场份额的15%,农民人均年收入已突破1万元,其中投资性收益占50%以上。  四是大力发展投资性合作社,使农民成为“富民合作社”的股民。富民合作社是昆山农民的一个创举。基本做法是,由农民自愿投资组建富民合作社,然后租用村里的非农建设用地,兴建标准厂房、打工楼出租给企业,年终对出租收入进行按股分红。2000年刚起步时,年红利在10%左右,目前已提高到12%以上。现在这种投资性股份合作社正在苏州全市推开。6月28日,太仓市沙溪中荷富民合作社近日成立。这是由80户农民共同投资80万元建立起来的,目前占地3.5亩的二层民工楼即将完工,98个房间可容纳650人的住宿,已落实租赁单位,预计投资收益在10%以上。  五是积极组建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成为“专业合作社”的股民。目前,全国农村共有14万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合作组织,其中主要的模式有三种:一种是龙头企业吸收农户入股,组成股份合作制的龙头企业,或龙头企业引导农户办专业合作社,形成“公司十合作社十农户”的模式;再一种是一个专业合作社独立或几个专业合作社联合兴办以销售和初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第三种是专业合作社向龙头企业参股或控股。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民既是股东,又是社员;既能取得红利收入,又能取得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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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于2002年3月28日写的一个帖子,供大家参考。)               农民收入的差距和增收的潜力在哪里?   差距就是潜力。找到了差距,发挥其潜力,就能实实在在地帮助农民找到致富之路,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最近,我对此有以下几点看法,供大家讨论。   一、种养业小户的收入差距不大,依靠农业结构调整增收的潜力有限。  几年来,我们都把农业结构调整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措施。我们苏州市曾经提出,要化三至五年的时间,使种养业的亩均效益在过去每年1000元的基础上翻一番。到去年,调整结构的亩均效益达到了1300元。这是来之不易的,但再要增长就相当困难了。在调查中,我发现,种养业小农户无论是否调整结构,其收入差异虽然存在但并不是挺大;而真正靠结构调整大幅度增收的主要是种养业大户(包括经营规模较大的农户,或资金投入较多采用大棚种植的农户)。  由此可见,要在农业生产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仅要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更要调整农民的经营结构,开展集约化经营(包括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集约化和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化)。只有将规模经营与结构调整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小农户变成大农户、纯农户变成专业户,才能充分发挥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才能促进农民收入的迅速提高。   二、农民靠打工可以谋生,但是不可能靠打工发家致富。  长期以来,我们都把增加农民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措施。目前,我们苏州市在农村企业(包括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务工的农民再次超过了一百万。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但是,我在调查中发现,一般职工每月的工资在500元左右,有的地方虽有所增长,但主要是靠增加劳动时间或劳动强度(加班加点或增加定额指标)来实现的。如果按照一家三口计算,男的每月600元,女的每月500元,带一个小孩,全年平均每人的收入也只有4400元。显然,谋生尚可,致富无望。目前,先富的农民主要是各种类型的企业主、各种各样的老板。  由此可见,要在二三产业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仅要增加农民就业,更要鼓励农民创业。而且农民创业有着巨大的带动效应,即一人创业可带动多人就业。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千方百计降低农民创业的门槛,支持农民开店办厂做老板;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文化教育、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要使他们认识到“不想做老板的工人不是好工人”,必须做到边打工、边学习、边积累(积累货币资本、技术资本,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为未来创业当老板作好充分准备。   三、农民收入高低的最大差距在“投资收益”,增收的最大潜力也在“投资收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诸要素中,最能使农民迅速增收致富的不是投入劳动力,而是投入货币资本。前面所说的“农民可以靠打工谋生,但不可能靠打工致富”体现的就是这个道理,“目前,先富的农民主要是各种类型的企业主、各种各样的老板”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据我了解,目前靠投入资本致富的“投入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单独投入或合伙投入,兴办二三产业或发展规模种养业。这就是前文所说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主、各种各样的老板”。二是由农民联合投资兴办的各种类型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如苏州昆山市涌现的几个投资性股份合作社,他们通过共同投资建造“标准厂房”、“打工楼”出租给企业或外来人员,从而来取得投资性收益。其中,昆山市陆家镇神童泾村建立的“富民股份合作社”,年投资回报率在10%以上。三是将村级集体资产量化给农民,建立社区型股份合作社,从而使农民变成“股民”,不断增加“投资收益”。在这方面我们苏州农村与深圳相比有很大差距。去年,深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69元,增长6.4%,继续位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其中,来自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分配、分红为3800多元,占39%。去年,苏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790元,比上年增长5.52%,比深圳少4079元,低41%。两者相比不难看出,差距主要就在集体的投资性收益分配上。  由此可见,我们要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普遍增长和快速增长,关键在于要增加农民的投资性收益。这包括一是要鼓励农民投资创业做老板;二是要鼓励农民联合投资,兴办各种类型的投资性股份合作社;三是要在集体经济较为发达的村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使农民成为股民,成为股东。应该看到,这三条措施中,第一、第三这两条都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具备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例如:采取第一条措施,则需要农民具备较多的资本,并且要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而采用第三条措施,则该村必须具有较强的实力,并且每年都必须具有较多的稳定收入,否则就无法实施。但是,第二条措施(即由农民联合投资)在我们苏州农村,乃至全国许多地方具有普遍推广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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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一个好办法,行得通一股就灵吴敬链也会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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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浙江的最新动态:              浙江省一批村推行社区股份合作制   浙江日报讯(记者 臧铯 实习生 黄潇影)金鱼井村——杭州西郊的一个小村落,两条城区主干道的延伸段穿村而过,是名副其实的“城中村”,集体资产雄厚。自该村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以来,两年里461名村民股东已得到122万元的分红。  随着我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提速,越来越多像金鱼井村这样的“城郊村”、“城中村”开始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他们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按人口和劳动贡献率等指标折股量化,并按股份进行收益分配,建立起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与运行机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有120多个村实施了这项改革,其中杭州、宁波走在全省前列。截至今年8月,杭州市已完成和正在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有110个,量化到农户的资产27.01亿元,占集体净资产的69.2%,持股农民达到44317人。  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创新。各地的实践表明,这项改革对于增强集体经济实力、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据宁波市调查,去年全市41个实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村,净资产达11.7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1.4%。温岭市14个村在推行股份合作制前,平均每户每亩亏空400多元;推行合作制后,每亩分红收益达766元。不少地方在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时,先从村集体资产中划出一块,为农民办了各种社会保险。据了解,杭州市已有5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为社员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  据悉,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重大调整,这项改革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广东、山东、江苏和我省的一些地方进行了尝试。             浙江省召开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座谈会   浙江日报杭州9月5日讯(记者 臧铯 实习生 黄潇影)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创新。具备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这是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周国富在今天结束的全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座谈会上强调的。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市化的发展,一些县(市、区)相继开展了“撤村建居”工作。根据这一情况,不少地方从改革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入手,实行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这项改革仍处于探索阶段,有许多经验、问题需要总结和梳理。  周国富在讲话中说,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来解决新时期的“三农”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如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化进程顺利推进和农村社会稳定,如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促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十分现实的课题。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度,正是适应这一要求的一种体制创新。  周国富指出,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调整,关系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考虑到这是一项探索性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具体工作中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坚持条件,重点在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群众有改革愿望、村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的“撤村建居”村扩大试点。要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合理、稳定”的要求,把握六大原则:坚持明晰产权、所有权不变;坚持一村一策、尊重群众;坚持量化有度、有利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坚持建章立制、民主管理;坚持统筹兼顾、配套改革。  全省11个市的分管领导、农办主任和部分县(市、区)及村代表,就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中的一些焦点、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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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变股民主要是明晰了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农民可以让土地自由流转。 只有自由的土地,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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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三农”问题为什么愈研究愈哑? 稿件编辑:中改院信息出版中心 提交日期:2003-6-30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80年代农民很风光,也有过农村万元户吸引大学生下嫁农民的现象。当时,“三农”也不存在问题,因此也没有什么“三农”问题。假若不出现“三农”问题,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也不在话下。不知为什么,90年代初偏偏出现了“三农”问题,而且成为知识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各大学相继成立了“三农”问题研究中心,“三农”问题研究已经成为当前大学里的知识分子的一种使命。可是,令人费解的是,“三农”愈来愈成问题,“三农”问题越研究越哑,最终成为连国家总理都最感头痛的问题。这是为什么呢?   我不是想贬低大学知识界在“三农”问题上的研究能力。但是,不能不提醒,我国的“三农”问题研究方式方法及研究体制存在问题。多少年来,有多少高级科研人才,有多少科研经费,投在了“三农”问题研究上,可实际效果却是“三农”愈来愈成为问题。对此,我们不能不反思,不能不认真地反思。每年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投入,而无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没有正产出,这种成本也太大了。这还不只是个成本问题。“三农”问题如果照此久决不下,将会影响到我们国家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发展。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都存在问题,很难想象,在此基础上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会顺利地发展。如果不认真地反思,不解决研究方式方法及研究体制问题,在“三农”问题上我们将付出的代价是可想而知的。   “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这不纯是“三农”内部引起的问题。这样的“三农”问题的出现与外部是相关的,是与外部的改革相伴的,比如,教育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等。所以,研究“三农”问题必须联系这些相关问题,如果就“三农”而“三农”,是不解决问题的。要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审视相关的制度改革。一个国家的改革必须是配套的。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任何一项改革都不能以牺牲“三农”为代价,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政治上考虑,都是不能的。   解决“三农”问题要从两方面入手:内因和外因。内因方面就是党的农村政策和国家有关三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农村家庭生产责任承包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本确立,还有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本来“三农”即使有了问题也是不难解决的。研究“三农”问题从内因上讲就应该围绕双层经营体制和有关法律问题作文章,解决“三农”问题也无非就是落实这一双层经营体制和完善相关法律。但是,目前我们的“三农”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已经偏离了这个方向。   我国“三农”问题的研究的现状是:大学研究机构视“三农”问题研究为使命,县乡农村机构视“三农”问题为负担而穷于应付。“两田制”的试点和推广,而后取消;乡镇机构拆分后的合并;乡镇机构人员膨胀后又精简;乡镇政府基金会成立后的撤消;乡镇企业建立后企业又要改制;农村实行“三提五统”后又要费改税;等等,没完没了。这些经济上的改革措施的不断地实施,又不断地被取消,仅仅是在十几年的时间里相继发生的。这些年里,研究者们的“使命感”,也确实令实践者们应接不暇。不能不承认,“三农”问题的研究与“三农”问题的实践一直存在矛盾,甚至相互间有抵触。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矛盾的情况,与我们的理论研究体制、研究方式是有着直接关系的。大学里的知识分子仅凭自己的使命感进行经院式的“三农”问题研究,与实践不矛盾才怪。   把“三农”问题放在大学科研机构里进行研究,是中国社会科研机制的一个特色。大学里和一些社科研究所并没有“三农”实验室,可是都有“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和农村问题研究专家。非常鲜明对比地却是,市、县、乡一级既没有“三农”问题研究机构,也很少有农村问题社科研人员。为什么呢?我认为,这是个科研体制问题,是科研经费配置问题。就连为农民喊苦、为农村喊穷、为农业喊危险的李昌平同志,也由乡镇跑到研究机构搞起“三农”问题研究来了。李昌平同志为什么要跑到大学里或研究所里从事“三农”问题研究呢?原因嘛,很简单,因为国家的科研经费都被各大学和各研究所垄断了,大学的研究机构和一些研究所垄断了“三农”问题的研究权。   问题是,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根子全在于“三农”本身吗?不是的。这是城乡差别问题。三农困难的出现是有其原因的。原因之一就是教育超前产业化。现在的我国教育,市场化产业化程度远远超过了其它所有的行业,而且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其他行业的发展。尤其是农村经济,其市场化产业化的程度远不如我们的教育。有些学者根据西方国家的教育情况说,什么我们的教育还产业化的不够,市场化的不足,什么我们的教育收费相比西方国家的教育收费也不多,什么我们的私立学校发展的还不够,等等。这些人并没有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是80%农业人口的农业国,一个农业国能不能照抄10%农业人口的工业国的教育模式?我认为,是不能的,与先进国家接轨必须是全面接轨,不可能只在教育这一个方面去跟人家接轨,否则,到头来只能是鸡飞蛋打,不仅我们的工业、农业与国际接不了轨,而且有可能导致我们教育的失败。这是很危险的。   可是,更令人非常奇怪的是,大学里的学者们不去研究当前中国的教育问题,不去成立农村教育问题研究中心或城市教育问题研究中心,不去研究教育市场化可行性问题,却偏偏舍近求远,都争先恐后地去研究身外的“三农”问题;不去当好教育的主人,却要想成为农民的救世主;不去教育大学生们到农村去,却极力主张让大学生到市场上去。有些大学里的学者和专家,明知大学的收费远远超出农村学生家长的负担,却还是一个劲地说我们教育市场化的不够,大学教育收费并不高,只有大学教育全额收费才能人人有大学上,等等。这是为什么呢?   “三农”问题是与我们的当前的教育市场化产业化是相关的。这是不能否认的。大学里的学者们、专家们,要研究“三农”问题必须先研究好身边的大学教育问题,研究大学教育问题时结合一下我国的“三农”问题就行了。我认为,大学里的专家学者们的第一使命应该是搞好大学教育问题研究和农村教育问题研究,而不应该是“三农”问题。“三农”问题还是让走向基层的大学生们去研究吧。我还认为,只要中国的教育问题研究好了,并搞好了,“三农”问题自然就会解决的。 作者:马振海 来源: 中国农村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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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势在必行 -------------------------------------------------------------------------------- http://www.chinacoop.com 2003-04-25 13:13:41 如何加快与国际农业的接轨,在竞争中站稳脚跟,求得发展,是当前农业面临的重要任务。充分借鉴国际农业成功经验,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势在必行。 一、发展农村台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 一是顺应了现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二是顺应了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三是顺应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要求。四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顺应了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 二、发展农村台作经济组织的主要障碍因素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改革的创新,特别是当前正处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起步阶段,困难和矛盾不可避免。我认为,当前的主要障碍因素是: 1.思想观念障碍。过去,我们在发展合作经济方面走了弯路,淡化了人们的合作意识,不少人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发展台作经济又是搞“一大二公”;有的把合作经济与家庭经营对立起来;有的认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社内部的室,与己无关,漠然视之。 2.宏观环境障碍。目前,发展农村台作经济组织的宏观环境还不宽松,主要表现在:一是立法滞后,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不明确,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类型中,还没有合作经济组织的位置;二是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没有明确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三是实行部门垄断经营或需前置许可经营的商品较多,合作经济组织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增强自我服务能力受到限制。 3.管理体制障碍。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缺乏系统的组织、引导和管理,自发性、随意性较强。现有合作经济组织规模不大、功能不全、经济脆弱、稳定性差、规范度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还比较弱,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4.资金投入障碍。西部地区农业基础差、底子簿,农民收入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很大程度上受到资金的“瓶颈”制约,难以扩大其服务领域利经营规模。 5.流通成本障碍。农村商品流通方式落后,流通环节较多,导致流通成本居高不下,农民难以享受到更多的实惠。从而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民缺乏足够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参与热情。 这些障碍因素得到有效克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才能快速、健康地发展。 三、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措施 1.建立一个网络,构筑两个平台。建立一个网络,就是大力发展农村综台服务社,形成遍布农村的经营服务网络,构筑两个平台,一是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实行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建立跨社、跨村和跨镇的专业合作社,完善内部功能,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专业化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二是建立商品配送中心,利用邮政分解原理,推行物流配送,改革流通方式,降低流通成本,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农民利益。 2.坚持“三民”原则,完善组织管理体制。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事”原则,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办成农民自己的组织。 3.加强扶持保护,创造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一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二是强化法制意识,加强组织立法工作。三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村金融服务创造条件,解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短缺问题。 4.明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确保正确的发展方向。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吸取历史的教训,着重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组织形式问题。二是性质、宗旨问题。三是利益目标问题。 5.搞好结合,促进农村各顶工作协调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积极参与农村的各顶工作,在参与中发挥作用,在参与中求得发展。 总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符合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实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只要我们统一思想,强化指导,大胆创新,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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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就三农问题的研究,大多是就事论事,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有些大道理多,具有好的操作效果的少。 究竟是什么阻碍了农村的发展,要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来思考问题,只有象当初进行土地分田到户一样,来一次生产关系的变革,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 土地分田到户已经实行了那么多年,生产力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与时俱进,就要根据现在的生产力进行生产关系的调整。 发展合作经济,把农民变股民等等,实际上都是生产关系的调整。但什么是最佳方式,还需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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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农民除了自己以外另一个可供出卖的东西。但一个没有其他才能的农民出售了土地使用权后,他可能一无所有。
往事越千年,岁月催人老;大流趋一统,功名惹梦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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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要考虑农民的小农意识这种合作经济方式会不会导致一些农民最终一无所有而一些农民又很快暴富呢?农民之间合作会不会有人在土地上动流失资产的歪脑子?不是我多虑社会上确实存在这么一些问题尤其是在农村不可否认地存在极端自私的农民当然如果普法工作很到位农民的素质已经给自己打了包票卢老师的这个说法就很有必要了
那一天?究竟是那一天我才敢说: 我是农民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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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定的贫富差别,这社会不会进步。 让一无所有的农民,享受农村低保吧。 凡是愿搞事的人,只要要求不太高,都必能找到一份活。人懒了,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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