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
信息公示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
自治区编办主任 姚占河
(2007年12月25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安排,下面我通报一下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信息公示工作的有关情况: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管理的机构编制运作机制,实现机构的优化设置和编制资源的科学配置,200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编委决定在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编制实名制就是将编制与在编人员一一对应,把编制落实到人的一种管理制度。通过编制实名制管理,可以有效防止和杜绝违规设置机构、超编进人、混编混岗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的发生。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04年7月开始至2007年10月,全区先后在乡镇、县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分三步实施了编制实名制管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编办和各个部门的努力工作,较圆满地完成了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编制实名制管理,自治区编办组织力量研究开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了“在编人员基本信息库”,为实现对每个单位在编人员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搭建了信息平台。
为了便于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并积极参与和监督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加强和规范编制管理,建立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长效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编委同意,将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信息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是开通“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信息公示”系统。在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已经通过报纸、张贴文件、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在编人员信息在一定范围进行了公示。从今天开始,除国家明确规定不宜公开或限定在一定范围公开的机构编制事项外,对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编制数、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经费形式和在编人员的姓名、性别、职务、编制类型等信息通过自治区政府网在互联网上公示,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突出重点、信息共享、依法管理的原则,逐步推进全区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构建统一、高效、快速、准确的信息网络,实现信息的共享、完整、对称和真实,是实现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网上公示的基础条件。目前,我们仅通过自治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了编制实名制信息,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宁夏机构编制政务网站,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编办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机构、编制、人员变动后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使信息数据更加全面、快速和准确,方便群众查询全区各地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信息,并逐步把便于社会、群众知情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审批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等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开展机构编制阳光政务,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加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实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是进一步强化编制实名制信息公示的监督检查机制。为了确保对编制实名制信息公示的监督检查,我们将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07]41号)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党办[2004]39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手段。对各部门、各地区编制实名制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编制实名制信息弄虚作假问题和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和渠道对编制实名制信息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举报和反映,一是拨打全区统一的“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二是来人来信反映,对反映的问题我们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严。
以上是对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信息公示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我们诚恳的希望媒体和社会监督我们的工作。稍后我和我的同事还将就此新闻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