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有关部门制定《通告》:司机违规,单位领导要接受培训,并向媒体和全市人民道歉。此举引发不同反应,有人表示支持,有人称之为“连坐令”表示质疑。(《新京报》9月1日)
类似的“连坐”政策在现实并不少见,不同的是,以往都是行政部门出台政策“连坐”公民或者当事者的亲属,如在许多地方的拆迁中,除了当事人,亲属也在“连坐”之列。而在宝鸡,“连坐”的对象变成了领导。
那么,宝鸡何以出台政策“连坐”领导?你可千万不要以为仅仅是交通违章问题,如果仅仅如此,事情也就简单了。通观新闻,我们可以发现,该市相关领导之所以要接受“连坐”,并且领导或当事人必须面对新闻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开检讨,是由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期间”。换句话说,如果不是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政策还会不会出台?
放在如此背景下,我们该如何认识这个“株连”政策呢?笔者以为,我们大可不必对此进行大加讨伐,更不应对此叫好。认为其有推广价值的,是对该政策背后政绩因素熟视无睹的结果,尽管这一政策客观上会起到一定作用。
进一步说,这种“株连”政策与有的地方为了创建文明城市而出台的“公务员上街打扫卫生”、“小学生上街打扫卫生”政策如出一辙,仅仅是政策的指向对象不同罢了。
因此,笔者以为,这种“株连”政策的实质是政绩政策。严格来说,任何一项政策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在维护了特定群体利益的同时,也会或多或少地损害另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宝鸡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挟持”领导的做法就是对官员作为公民享有权利的侵犯。在政绩冲动的影响下,任意出台政策,就会扭曲政策本身的功能,这是不明智的。当下,认清“绑架”领导的“株连”政策实质是“政绩政策”,是防止类似政策再现的前提之一。
□朱四倍